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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琼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冻存”管理

来源 :海南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5-24

近日,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发布《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冻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着眼琼中行政许可事项部分长期为零审批、部分不符合时代特点和市场规律等问题,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冻存管理,建立最简权力清单。

行政许可事项冻存管理指的是,对3年以上零审批、立法依据适用时限超过10年、对市场主体明显无约束力、明显不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和市场发展规律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为期2年的冻存管理。实施冻存的行政许可事项(含业务办理项名称为备案的事项)不再审批。

在冻存期结束后,行政审批部门根据冻存期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对市场需求小,制约市场发展活力,无潜在重大风险事故,不符合自贸港文件精神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对确有必要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依规予以恢复。

《指导意见》提出,琼中将按照“推进一批、总结一批、固化一批”工作节奏,推进行政许可冻存管理工作。到2023年4月,明确行政许可冻存管理标准,制定指导意见。到2023年7月,制定行政许可冻存实施方案。重点对不符合时代特征、自贸港建设要求、市场规律、社会需求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冻存管理。到2024年7月,总结经验,健全行政许可冻存管理制度,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形成有特色、有实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文章关键字: 行政 事项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冻存 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