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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将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5-16

记者从市道路运输局日前召开的“迎接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打造出租汽车文明窗口动员大会”上获悉,下半年我市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力度,提升巡游和网约出租汽车整体服务水平。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有关部门在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开展了“提升服务品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和“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重治、深治、根治”的工作要求,下一步市道路运输局将联合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实施系列举措,持续加大出租汽车行业整治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具体包括:一是提升企业组织化程度。落实企业管理服务主体责任,建立对多次严重违规企业及无法承担管理职能、出现问题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实施劝退或清退机制。二是制定实施《天津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督促企业加强管理,强化驾驶员服务考核,引用信用惩戒机制,实施驾驶员扣分教育,提升驾驶员服务水平。三是实施驾驶员背景核查机制,交通、公安部门对新进入驾驶员开展背景核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四是实施违规行为上限处罚,严肃纪律,铁面执法,对拒载、多收费、私自调整改装计价器等违法违规行为用足自由裁量权,依法给予上限处罚。五是加强驾驶员在岗培训,行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抽查企业培训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企业约谈并处罚。六是强化车辆信息化设备的使用,目前1.8万辆运营车辆已经安装了信息化设备,剩余车辆将在6月底完成。行业管理部门近期将出台车辆管理新规,对故意损坏信息化设备的依法严罚。七是加强对网约车管理,强化与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各网约车平台要继续做好清查清理,执法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规范客运市场经营行为。

此外,市道路运输局还印制了3.3万张《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文明服务规范》、《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负面行为清单》,已发放至每名出租汽车驾驶员。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

文明行为规范

1、宣传天津。始终把宣传天津作为职业职责,积极引导中外乘客感知天津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自觉维护天津营商环境、行业整体服务形象;

2、仪表端庄。每天运营服务着装规范,服饰整洁;男司机不蓄胡须留长发,女司机不奇饰浓妆;

3、车辆整洁。定期更换座套,保持车身、玻璃、车内、顶灯、轮胎整洁;车内不设置烟缸;

4、礼貌待客。落实乘客上车“问好”,下车“道别”;帮乘客放置大件行李;遇到纠纷,以理服人,不粗暴待客;

5、候客守规。进入“三站一场”待客,遵守场站管理规定,维护场站停车秩序,服从现场人员管理;承接业务不挑肥拣瘦;

6、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行驶中不接打移动电话;

7、守法运营。上车问路,选择最佳路线;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提供本次服务票据;

8、设施有效。智能化终端设备使用正常,乘客座椅舒适无塌陷,车载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9、运力保障。履行社会服务职能,坚持日常服务,特别是雨雪等特殊天气确保出车,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10、奉献社会。想乘客所想,急乘客所急,拾金不昧,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积极参加社会志愿公益活动;

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

负面行为清单

1、拒载乘客。明示空车标志,仍以种种理由拒载乘客;

2、车下问路。乘客拦车,司机车下问路;

3、离车揽客。在场站内、外离车揽客或雇佣他人揽客;

4、口头议价。以种种借口,议价收费;

5、拼客运营。承揽不相识乘客合乘运营;

6、车内吸烟。运营期间在车内吸烟;

7、绕道多收。运营行驶中以各种理由绕行,多收车费;

8、不打表收费。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

9、不出具专用发票。业务结束不给乘客出具本次服务专用票据或用其它票据代替;

10、私调计价器。私自调整、改装,影响计价器正常计价;遮盖智能化设备终端。


文章关键字: 行业 文明 运输局 道路 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