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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新区:以“信用评价”方式确保企业履约践诺

来源 :滨海时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8

高新区出台信用承诺审批监管新政

以“信用评价”方式确保企业履约践诺

日前,高新区正式出台《天津高新区“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审批监管运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据悉,《实施办法》明确了承诺审批的适用范围、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职责,细化审批操作流程,制定承诺期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联动运行机制,并以“信用评价”方式确保企业履约践诺。《实施办法》与《天津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联动运行实施办法》无缝衔接,以确保承诺制审批事项的监管无死角。

据高新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立足高新区实际,突出特色亮点。一是审批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承诺制审批清单;二是《实施办法》专门明确了承诺期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之间联动运行的具体做法和要求;三是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明确了审批部门在承诺期一定阶段应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温馨提醒的工作内容;四是以《实施办法》的具体实施要求为手段,促进高新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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