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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交通运输委组织轨道交通部门积极宣贯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践行地铁文明出行

来源 :市交通运输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14

自2019年5月1日,我市发布实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为进一步助力天津文明城市建设,我委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积极组织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宣贯落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践行地铁文明出行。

多种形式宣传引导

一是为进一步践行《条例》,研究制定新版《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在地铁靖江路站组织宣传引导活动,通过讲解宣传展架、发放宣传单页等形式,进一步加强乘客文明乘车意识。

二是结合《条例》内容,组织轨道交通运营集团编制《天津地铁文明公约》,与天津交通广播联合开展《条例》宣传推广暨天津地铁文明大使聘任仪式的活动,现场发放宣传单页,引导市民在日常出行中注意自身文明行为。

三是在轨道交通全线网143个车站出入口统一张贴条例宣传海报1200张。

四是通过站车广播、张贴标识、PIS滚动宣传等方式,告知乘客站内禁止吸烟、饮食、乞讨、卖艺、逃票、摆卖等,积极倡导乘客主动让座、秩序排队等。

提升窗口服务规范

一是组织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围绕“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专项行动要求,落实“敬语先行”和首问责任制,要求各岗位服务人员从微笑服务,主动服务开始,给乘客提供“家人般”温暖,避免出现“生冷硬横”的服务态度。

二是以打造“天津站彩虹岗”“下瓦房初心岗”“西站小微服务站”等学雷锋志愿服务特色岗,作为服务提升的方式之一,以点带面,促进提升车站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技能、窗口形象等,努力为每一名乘客提供优质出行服务。

营造文明服务环境

一是按照天津市“三站一场”环境服务提升整治方案要求,对线网范围内的导向标识、设施保障、站容站貌等方面进行了高标准的改造提升。

二是持续开展公共区域、卫生间的清洁、整治,加大对环境卫生的巡视频次,发现杂物、卫生间异味、烟头等问题及时清理整改。

三是组织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先后推出了爱心伞、伞套机、关爱孕妇徽章、客服老花镜借用服务、中高考专版线网图、投影导向、站台信息示意图等服务举措,希望通过点滴的改变,让每位乘客感受文明出行服务环境。

加强日常管控落实

一是要求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对全线网车站每间隔2小时开展车站巡视,以站区为单位定时上车巡视,发现不文明行为主动规劝和阻止,留存巡视记录,并依此从各站安检处直接予以劝离,该措施已纳入日常长期治理机制。

二是每月组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开展摆摊设点、乞讨卖艺、逃票等不文明行为治理活动,采取“站区人员劝阻、执法人员处置”的治理模式,对发现的不文明行为,进行劝离、教育。

三是每月11日作为轨道交通文明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各站工作人员统一佩戴文明日标志,集中组织开展排队候车等文明乘车活动,邀请“苗苗义工服务队”小志愿者走进车站参与垃圾分类活动,结合“三进三送”活动,即进社区送服务,进校园送关爱,进企业送文明,主动倡导践行文明条例。

四是对外发布监督举报电话,乘客一旦发现不文明行为,即可反馈进行处理。同时,加大对网络舆情反馈的监控,一旦发现有关舆情,立即通过微信工作群反馈至属地线路、车站,加大对违规人员的辨识。


文章关键字: 文明 条例 行为 天津 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