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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不还钱被提起刑事自诉 怕被拘留主动还钱

来源 :新京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3

“老赖”欠债不还被判了还在拒绝执行,因案件情节轻微公安又不受理怎么办?申请人王先生选择刑事自诉,他将“老赖”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或担刑责。记者今天(30日)上午从通州法院获悉,因会面临拒执的司法拘留处罚,“老赖”贾某终于还钱。

据介绍,申请人王先生与被执行人贾某系借贷纠纷。2009年,贾某因孩子生病急需用钱向王先生借款10000元,但是贾在2010年向王先生偿还2000元之后,就一直以没钱为由不再偿还剩余借款。由于多次追讨未果,王先生于2013年诉至通州法院,经通州法院主持调解后,双方将剩余借款的偿还时间定于2013年10月26日。

但被执行人贾某并未履行生效调解书上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贾某,但由于未找到贾某致使执行案件久久未能结案。直到2018年7月12日,自诉人王先生以被告人贾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通州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通州法院介绍,受理后,该院副院长徐瑞成担任审判长,与刑一庭庭长李中华法官、人民陪审员黄钟甲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此案。在本案审理期间,徐瑞成带审判团队多次与自诉人王先生、被告人贾某进行谈话、讯问,并同时向执行法官了解案件由来。

经多次工作,被告人贾某恐获刑罚,最终同意履行裁判义务,并向自诉人王先生赔礼道歉。7月23日,贾某主动到通州法院执行部门,将全部本金、利息一并支付给自诉人王先生。

经合议,合议庭认为自诉人王先生自愿撤回对被告人贾某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自诉人王先生撤诉。


文章关键字: 案件 老赖 贾某 王先生 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