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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立竿见影 “老赖”受限主动还款

来源 :中国法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3

“本想着我们在许昌人生地不熟,不跑三五趟这钱肯定没有那么容易要回来,没承想执行法官这么给力,立案后仅仅通过电话联系了几次就通知我们来领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了!”8月17日,上了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陈某因出行受限生意受阻主动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知远在福建的申请人刘某、黄某,拿到30万执行款后,他们向执行干警竖起大拇指。
  陈某是福建人,常年在许昌做生意,2007年与张某结婚并定居许昌。2014年,他向福建老乡刘某、黄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到期后,刘某、黄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陈某夫妇告上法庭。2017年5月,法院判决陈某夫妇连带返还上述借款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陈某夫妇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接到该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陈某夫妇名下财产,并到房产、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均未发现任何财产线索。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陈某,而他却称自己在外地做生意无法返回,后来干脆拒接电话。执行干警又到陈某夫妇户籍地和常住地寻找,却查无踪迹,仿佛人间蒸发,案件陷入僵局。鉴于陈某夫妇以各种手段隐匿行踪恶意逃避执行,法院遂依法对陈某夫妇实施信用惩戒,将其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法官,我现在就去法院还钱,请你们赶紧把我从黑名单上撤下来吧,要不然我这生意实在是没法做了!”8月17日,陈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要求还款,言语中充满了无奈。原来,因生意需要陈某经常往返福建、河南,但他无论是在网上购买高铁票还是去乘坐飞机,均被告知其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乘坐飞机、动车、高铁等交通工具。陈某终于意识到虽只能躲避一时,但难逃一世,如果因此影响生意,那更是捡芝麻丢西瓜赔了夫人又折兵。
  此时的刘某、黄某远在福建,往返许昌一趟不容易,平时又忙于生意,考虑到陈某夫妇下落不明,增加了执行难度,对于拿到钱并没有寄予太大期望,当他们意外地接到执行干警的通知后感叹不已。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约定本案本息共计50万元,陈某于当日偿还现金20万元,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抵偿债务,余款于10月底前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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