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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执行法官“设计”剐蹭事故,什么情况?

来源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1-19

藏匿财产,隐匿行踪一直是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惯用伎俩。这不,南开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一团队的办案法官尹航 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案件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由于合伙做生意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欠款19万余元。但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给付。

接到案件后,办案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曾在诉讼阶段已申请保全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14万余元。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其依法将该案款划拨给申请人。但是,对于剩余款项,被执行人一直以与申请人有私人矛盾为由,拒绝给付。无论承办法官如何做工作,被执行人就是不配合。后来,干脆人间蒸发。

通过法院的网络查询系统,办案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机动车,便立即依法查封该车辆的变更、登记手续,但是无法查询到该车踪迹。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在市高院指挥中心与交管局指挥室联动协作下,通过市交管局情报中心和车辆科档案室提供的被执行人车辆底档及车辆行驶轨迹的大数据分析,成功锁定涉案车辆活动范围。

2019年12月12日17点10分,南开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市高院指挥中心通报,称被执行人的车辆就在某路段附近。得知这一重大线索后,南开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第一团队负责人,立即带领6名执行干警驱车前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执行干警迅速与先期已到达现场的交警进行汇合。据在场的交警介绍,涉案车辆一直停在某路段,但被执行人一直没有现身。了解情况后,办案法官尹航立即拨打了被执行人留在车上的联系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貌似被拉黑。面对这一情形,为让被执行人现身,并且不引起其怀疑,干警以挪车为由拨打114,要求被执行人挪车。114电话反馈车主同意挪车。可是,十分钟过去了始终不见被执行人出现。于是,干警用新号码,以剐蹭为由,用外地口音给被执行人打电话。

“喂!您好!刚才俺不小心把恁车刮了,恁看能不能给点钱,咱私了?俺就在恁车旁边。”

没过两分钟,被执行人迅速赶到现场。执行干警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在说明来由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扣押裁定书,随后将被执行人及相关车辆带回法院。

到达法院后,被执行人一开始情绪很激动。“你们凭什么扣押我的车!”“我就是不给钱,法院判决有问题,我有异议!”面对被执行人的狡辩,执行干警当场告知被执行人判决已经生效,其行为属于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措施直至追究拒执刑事责任。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对判决有异议的问题,执行干警告知其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诉。但是,申诉不影响执行,其当前有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过执行干警的释法,被执行人低下了头,哑口无言,最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解决此案。

21点45分,被执行人通过现场给付现金及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剩余所有案款给付完毕,至此本案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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