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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国税总局:纳税人信用积分高可获更多增值服务

来源 :中国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09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明确对所有税收业务、社保费征缴共性事项、全国统一执行的非税收入业务事项实行全国统一规范。

《操作规范》将“单位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临时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等5个事项整合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事项,整合同质化流程,比原征管规范中的业务事项精简了50%。

取消一批需纳税人、缴费人报送的资料,比原征管规范精简了48%,各类原需报送的身份证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将不再报送。取消小微企业的所得税年度报表中的部分表单及基础信息填报要求等,精简现有纸质表证单书,精简幅度达26%。

《操作规范》按事项办理主体及性质,将税收征管事项划分为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防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等4大类。

自主办理事项,即由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自行办理的事项,实行纳税人、缴费人自我遵从、自享权利、自负责任的方式,一般均可即时办结。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即由纳税人、缴费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事项以及税务机关依职权发起的日常基础性管理事项,税务机关将依据纳税人、缴费人的信用和风险信息实行差异化管理,提高征管效率。

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信用和风险画像,并据此开展的风险预测、监控、防范和应对事项,税务机关将充分运用大数据,提高征管智能化水平。

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即税务机关处理涉税违法违规行为,受理税务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的业务事项,将细分为违法处置、税款追征、行政救济、相互协商程序4类,实行精细化管理。

《操作规范》实施“信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对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多更优的增值服务,对信用积分低的纳税人、缴费人适度加大检查频次。

重点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遵从风险,实现事前服务提醒和提示更正、事中风险监控和业务阻断、事后快速响应和及时应对,并将风险应对结果计入信用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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