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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协同共建 会信用体系协同推进迈入新阶段

来源 :光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26

7月25日上午,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协同推进大会在北京市政府副中心举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京津冀三地信用主管部门、北京市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代表等和媒体代表共200余人出席。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潘锋同志致欢迎辞。潘锋同志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出的一系列指示和讲话精神,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京津冀信用合作共建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2019年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三地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3年)》,提出了到2023年,京津冀地区信用合作机制全面建成,守信联合激励政策标准体系一体化全面形成,公共信用信息得到充分共享和有效应用,重点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建立,信用服务网络及信用服务市场基本健全,覆盖京津冀地区的守信者受益局面基本形成,对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用处处长张宇航同志介绍了2019年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重点工作任务。三地将从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京津冀社会信用标准化研究、重点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建设、雄安新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等方面全面开展区域协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本次推进大会特别展示了京津冀三地信用合作创新成果。北京市公开遴选了一批“北京市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其中包括天眼查等企业。随后会议还围绕着信用城市建设、区域信用建设协同发展等相关议题邀请政府代表、重点领域主管部门代表、区域代表和企业代表做了主题演讲和讨论。

2019年,是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合作共建步入新阶段的重要一年。本次大会,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充分体现了京津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强调的指示精神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成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京津冀三地联合制定了《京津冀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19—2023年)》方案,提出了“4+4”建设框架,即4项重点工作和4项联合激励专项行动。从全局的高度和更长远的考虑来认识和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增强协同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京津冀已成为是全国第一个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覆盖的协同共建区域,形成了国内区域标准化协同的新局面。目前,京津冀地区的发布社会信用地方标准数量,高于各省市平均水平,标准覆盖信用基础、信用信息、信用管理、信用服务等全部门类。京津冀已成为是全国第一个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覆盖的协同共建区域。大会提出京津冀三地正在研究签署《京津冀区域协同社会信用标准框架合作协议》,将全面启动三地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等领域的标准协同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京津冀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开启了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协同创新引领新航程。阳光保险集团、中国雄安集团、北京银行、中科院等单位联合启动了“京津冀信用科技实验室”建设,创新模式,广泛吸引全球优秀人才,启动信用旅游等一批“信易+”评价模型和机制研究,实现了在京津冀地区创新资源的集聚和整合,将成为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北京市经信局公开遴选了“天眼查”等35家“2019年度北京市信用联合决策咨询机构”,将参与北京市信用立法、联合奖惩、信用修复、信用评价体系、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工作。充分发挥第三方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重要智力支撑。

四是京津冀信用协同发展由探索阶段步入深入开展的新阶段。“信用交通”率先实现协同,三地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签署京津冀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将在联合惩戒备忘录制定、信用信息共享发布、信用联合奖惩、信用协同监管和诚信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合作。

相信,通过三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京津冀将努力打造成全国性守信联合激励示范试点,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合作共建再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文章关键字: 信用 京津冀 体系 社会 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