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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 上海海关关区内200余失信企业将受惩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237号令)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海关积极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对关区内的200余家失信企业做出相应惩戒。

此项海关新措施是自2014年12月1日《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的一次重大调整,更加突出信用管理措施的差别化,赋予认证企业特别是高级认证企业更多的优惠便利措施,对失信企业则实施严密监管和联合惩戒,充分体现“诚信守法便利、失信违法惩戒”的信用管理原则和理念。

新《信用管理办法》还增加了海关与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相应条款,提出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差异化认证标准,并明确依据有关国际条约、协定开展与其他国家或地区海关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奠定基础。

上海海关根据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参与上海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主动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应用与服务,强化与其他政府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建立联合防控机制,积极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进进出口领域的诚信建设。

据上海海关企管处副处长董民华介绍,上海海关依托大数据及信息化手段,对查实存在外部失信行为的海关认证企业按照联合奖惩的要求依法进行惩戒处理。同时,每月定期上传海关信用数据,包括高级认证企业、一般认证企业和失信企业信息,并主动完善信用数据结构,将海关失信企业认定的依据和降级原因一并推送,便于其他参与联合惩戒的部门采纳及判断。截至目前,上海海关已传输海关认证企业、失信企业信息数据2.8万余条。

上海海关还与工商、国税等部门开展“点对点”信息互换共享,互换各方守信、失信企业名单,探索开展参照式筛选、预警式监控等执法联动工作,已对5家列入工商异常经营名录的海关认证企业实施信用等级下调。同时,根据国税部门提供的739家出口退(免)税高风险企业名单,采取设置风险防控指令等措施,对涉及虚假贸易风险的企业实施协同监管。

董民华表示,目前上海海关关区内有202家失信企业,这些企业都将受到相应的惩戒。根据新《信用管理办法》,来自海关的惩戒措施包括: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80%以上、将失信企业排除于查验没有问题免除相关费用的企业范围、失信企业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等相关通关便利措施。

对诚信企业,上海海关则会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比如,高级认证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一般信用企业平均查验率的20%以下,可以向海关申请免除担保,减少稽查、核查频次,享受AEO互认国家或者地区海关通关便利措施等。

诚信守法的企业对该项新措施均持欢迎态度。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一家高级认证企业,该公司副总经理贾国琳称,实施新办法后,公司相关业务的查验率不到百分之一,大幅节约了运输和仓储成本,缩短了物流时间。高级认证企业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的进出口经理郭虎说:“我司实实在在从新政中获益,在进出口贸易方面,查验率明显降低、通关速度更快”。

截至目前,上海海关关区内通过高级认证的报关企业达76家,占到全国海关高级认证报关企业总数的26%,排名全国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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