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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税务“黑名单”进有力度退有温度

来源 :宁夏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03

“感谢税务部门的提醒和帮助,让公司能够提前撤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我们的信用贷款、发票领购等业务都能够正常开展了。今后,会更加珍惜这张诚信名片,守法经营,依法纳税。”8月22日,已经撤出“黑名单”并进行信用修复后,宁夏固原市某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近年来,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贯彻善意审慎的执法理念,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改变以往“一上了之、过后不理”的“黑名单”管理方式,树立“黑名单”从进入到撤出全程管理理念,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增信减负,先后帮助2户企业撤出税务违法“黑名单”,帮助3户企业实现信用修复。

据介绍,固原市某中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固原市最大的一家以中药材种植、仓储、收购、生产加工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该企业在2020年因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被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2022年8月将该企业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其纳税信用等级降为D级,并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后,业务上处处受阻,发展更是举步维艰,不仅要适应D级纳税人管理措施,在开票金额、领票数量以及退税管理类别方面也处处受限、从严审核,更是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企业对其虚开发票的行为后悔莫及。

进“黑榜”本身不是目的,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良性发展才是最终目标。根据企业的违法情节,检察机关最终认定该企业虚开发票的行为未构成犯罪,且在案发后补缴税款,决定不予起诉,符合撤销确定类失信主体信息提前停止公布的基本条件。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主动作为,积极为该企业开展救济工作,帮助企业信用修复。通过审查该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向管理局证实其在“黑名单”期间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税法遵从度良好,且未发现其他涉税违法行为,确定该企业符合提前撤出条件。

固原市税务局稽查局有效运用事前告知、温馨提示、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工作方式,告知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公布的条件和时限,提示信用修复、法律救济等内容,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已经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跟踪企业纳税信用评级情况,督促失信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缴清税款,主动帮助纳税人开展内部管理合规性建设。对外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签订《涉税违法犯罪工作备忘录》,针对符合情况的纳税人,可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申请公检机关提前介入,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执法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在加强税收违法行为监管的同时,加大对税收违法失信后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这一宝贵无形资产的重视,促进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文章关键字: 企业 信用 发票 主体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