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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

来源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23

贫困户信用重建的最终目的是恢复其良好信用,提高生产发展融资能力。短期内,可以通过政府主导的信用救助措施,让贫困户具备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的条件;中长期,建议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信用赋能作用,使恢复信用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获得自我建立信用、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能力。

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开展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农村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紧紧围绕试点方案要求,结合宜君发展实际,探索开展了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的信用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帮助其重建良好信用,助推金融扶贫,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调研发现,贫困户信用救助和重建工作推进过程中还面临着信用救助措施简单、可持续和市场化程度不高等问题。建议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助推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作用。

贫困户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是一个难题

信用是现代金融的基石。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与信贷联动,是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的基础和保障。但是,实际工作中,贫困户由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而被金融机构拒贷,是金融扶贫工作中客观存在的一个难题。

(一)四成以上贫困户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宜君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2017年末,宜君县共有贫困户1598户3717人,贫困发生率为5.4%,高出全国贫困发生率2.3个百分点。其中有671户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占该县贫困户的42%,共涉及违约贷款余额1716万元,欠息342万元。

(二)贫困户自我恢复信用能力差。宜君县农业比重较大,农村人口占比75.54%。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贫困户中,九成以上都是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普通农户,超过一半贫困户家庭年收入不足2万元。由于农业生产受季节性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不足,一旦遭受冰雹、虫灾侵袭,农作物大量减产甚至绝收,导致部分贫困户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形成不良记录。

(三)市场化信用恢复机制尚不健全。信用修复是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缺失的一环。对于贫困人群来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意味着今后可能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服务。对有逾期还款记录的客户,目前金融机构的普遍做法是,其不良信用信息自动进入银行授信管理系统,不予办理授信业务;即使贷款偿还5年后人民银行征信记录已经清零,但不良信用记录仍保留在金融机构,也可能成为金融机构拒贷的理由。

(四)贫困户可能陷入高成本融资“陷阱”。金融机构的条件排斥和贫困户害怕被拒绝的自我排斥,导致贫困户远离正规金融体系,其发展生产的融资需求将会转向亲朋好友互相拆借或者高利贷等民间借贷渠道,平均融资成本在20%左右,几乎高出普通农户融资成本的一倍。

宜君县开展贫困户信用救助的做法

贫困户身份的特殊性、生产发展的紧迫性以及融资困境的严重性,使得信用救助工作需要较强的政策推动和引导。面对宜君县贫困发生率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贫困户占比较大的情况,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推动试点地区开展了一系列贫困户信用救助措施,并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8年6月末,宜君县共信用救助542户贫困户,占全部信用不良贫困户的81%;金融机构预授信共计2166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974.95万元。信用救助的主要做法包括:

(一)设立农户综合信用信息中心。为解决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试点地区出台了《铜川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铜川市宜君县贫困人群信用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宜君县政府设立农户综合信用信息中心,采集涵盖农户基本信息、社保、奖惩等14类信息,建立综合信息数据库。该数据库具有通过模型自动量化生成每个农户1-10级信用等级评价的功能,使农户拥有“信用身份证”。在保障农户信息安全、维护农户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金融机构被赋予相应权限,登录查询农户信用信息和评级情况,为农村金融机构改造信贷流程、实施信用救助提供全面客观的信息参考。截至2018年6月末,该系统共有效录入1万余户农户信用信息。同时,宜君县农村信用联社加快推进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档案库”,基本实现农户信息的采集、评价和共享机制。

(二)准确识别贫困户不良信用记录的形成原因。了解掌握贫困户不良信用记录的形成原因是实施信用救助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发现造成宜君县贫困户发生信用不良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经营困难,未及时、足额缴纳贷款本金或利息,这是主要原因。第二,行政摊派贷款违约。20世纪90年代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村组为扩大生产、建设集体项目(通电、修路等),以村民名义分摊贷款。尽管银行已核销此类贷款,但仍记载于银行“黑名单”中。第三,贫困户对信用重视不够,形成主观违约。

(三)实施正向激励的信用救助措施。宜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制定印发了《宜君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17年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全县信用户建档评级授信工作,从家庭财务状况、基本情况、道德品质、与联社合作情况等19项指标计算农户信用评分,根据综合得分确定农户信用等级,分为优秀、良好、较好、等外级四个档次,等外级农户不予授信。其中,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设置加分项,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有创业项目及创业意愿的最高加15分。通过抽样调查50户贫困户贷款,宜君县农村信用联社对其中43户实施了加15分的信用救助措施,帮助这些贫困户达到贷款条件,享受到机会均等的金融服务。

(四)打好信用救助政策“组合拳”。贫困户信用救助工作涉及面广,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政策合力。一是政府建立扶贫贷款风险分担和缓释机制。成立产业扶贫贷款担保基金,总额1000万元,用于对带动贫困户发展脱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担保;成立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过桥基金,总额50万元,用于贫困户产业扶贫贷款还贷续贷临时周转;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总额636万元,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扶贫小额贷款本金或利息产生的不良金额,由风险补偿金和承贷金融机构按照7:3的比例分担。二是人民银行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截至2018年6月末,人民银行铜川中支向宜君县农村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扶贫再贷款2.5亿元,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脱贫的信贷支持;通过PSL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授信10.07亿元、发放4.95亿元支持宜君县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考核达标的农行宜君县支行和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宜君县农村信用联社分别定向降准2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释放可贷资金3700多万元。三是创新扶贫资金投入方式。试点地区创新开发“宜农旅游股”,通过旅游资源入股,以村为单位提供每户贫困户不超过1万元的扶贫产业资金作为入股股金,通过景区项目经营,前5年每户分红1000元,后5年转化为流动股;同时通过在景区经营带动、岗位带动和产业带动,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增加贫困户劳务报酬性收入,助力贫困户脱贫致富。

(五)引导建立珍惜信用的长效机制。培育贫困户自觉守信、合理用信的信用意识是信用救助工作的长效措施。试点地区积极开展“6·14征信记录关爱日”、“金融知识普及月”、普惠金融文艺巡演等征信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在《铜川日报》开设“普惠金融在宜君”专栏共18期;编制《铜川市中小学生征信知识简明读本》、《普惠金融知识系列读本》等,首批在宜君县3所试点中学开设11个课时的金融知识普及课程;开展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发布宜君县经济主体“红黑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

调研发现,现阶段贫困户信用救助和重建工作在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困境和问题:一是有关政府部门对贫困户的信用救助和重建工作认识不足,部门间工作协调难度大,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当前贫困户信用救助和重建工作具有明显的政策推动特征,金融机构的信用救济措施简单,可持续性基础不牢,市场化程度不高。调研中发现,农村金融机构也对发放给信用救助贫困户的未来金融资产质量存在一定担忧。三是信用扶贫、信贷扶贫与产业扶贫结合不够,农户抗风险能力依然较弱。下一步,建议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贫困户信用重建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实农户信用体系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府相关部门间的协调合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推进完成农户综合信用信息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工作,尽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最大限度地解决贫困户信用重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建立市场化的个人信用重建机制。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信用重建工作需要从健全法律、培育市场、加强监管、机制救助等多方面系统推进。美国关于个人征信的法律法规多达17部,其中关于个人信用重建的有4部。个人信用修复机构是各国个人信用重建的市场主体,美国有超过1100家的信用修复机构,英国设立了信用修复中心,为信息主体提供咨询和建议、帮助失信主体修复重建个人信用、解读个人信用报告等服务。建议我国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信用修复机构、债务重组等方式,探索建立市场化的个人信用重建机制。

(三)充分发挥产业扶贫、信贷扶贫和信用扶贫间的协同效应。贫困户信用重建的最终目的是恢复其良好信用,提高生产发展融资能力。短期内,可以通过政府主导的信用救助措施,让贫困户具备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的条件;中长期,建议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信用赋能作用,使恢复信用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发展获得自我建立信用、维护良好信用记录的能力。建议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组织和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高农村经济主体的市场参与度和抗风险能力。引导金融机构针对农村脱贫金融需求,提供不同的信贷产品,帮助更多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建立扶贫贷款违约缓冲机制。当前,无论是来自金融体系还是财政渠道,扶贫资金都存在“不差钱”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更加需要引导农户树立合同履约意识,重视个人信用维护,避免“二次失信”。建议扶贫部门和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扶贫贷款违约缓冲机制,在贷款到期前对贫困户实施提醒、帮扶等措施;简化扶贫小额信贷过桥基金使用流程,解决贫困户还贷续贷临时周转问题;在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办理精准扶贫贷款无还本续贷业务;提高贫困户贷款的不良容忍率,简化贫困户不良贷款核销流程,减轻农村金融机构经营负担。同时,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的监管和打击力度,避免民间借贷对贫困户带来的过度负债和信用能力损害。

(作者为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


文章关键字: 信用 贫困户 金融 宜君县 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