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

来源 :信用天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05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信用监管,坚持“应列入、尽列入”原则,将符合列入条件的文化市场、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进一步增强震慑力,提升监管效能。

《通知》称,文化和旅游部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准入管理业务)对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新建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其中新版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已于2020年12月15日上线启用,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于2021年3月31日上线启用。

《通知》指出,将规范信用管理流程。包括科学合理配置权限,各级平台管理员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实际工作需要,遵从最小化、适度化原则,科学合理配置信用管理系统权限,保障工作规范与数据安全;切实履行相关程序,各级信用管理系统使用人员要依法依规开展黑名单生成、移出等工作。在黑名单生成过程中,要切实履行列入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等程序,在黑名单移出过程中,要切实履行信用修复、复核、确认等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规范使用管理系统,各级信用管理系统使用人员要规范操作。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大力推广应用新版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系统、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反馈信用管理系统应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将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提升便利性,满足业务工作需要,增强信用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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