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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东丽区司法局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

来源 :区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5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施行。为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近期,东丽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司法所走到群众身边、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专题宣传。宣传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围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环境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以案释法,让居民设身处地的去思考,同时告知居民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通过工作人员与居民的互动,进一步养成了居民自觉守法的意识,进一步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区司法局将进一步把握结合点,找准发力点,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助力东丽社会信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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