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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宣传】丰富宣传形式  营造政务服务诚信氛围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扩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传播影响力,区政务服务办结合窗口单位服务特点,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助力我区诚信社会环境有序构建。

一是提升窗口人员诚信服务意识。充分利用好政务服务中心班前会,在深入落实《天津市政务工作人员服务20项守则》,稳步提高窗口人员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大服务人员诚信理念培育,明确政务大厅窗口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制度规范,引导工作人员增强诚信意识,营造痛快办事、快乐服务,守信重诺、亲商暖商的服务氛围。

二是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宣传公示屏幕及时滚动播放诚信宣传材料,在中心张贴诚实守信宣传画,全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氛围。发挥大厅服务接待专员作用,树立诚信观念,弘扬诚信精神,引导市民牢固树立诚信为本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引导企业诚实守信,遵章守规,合法经营。

三是有效运用承诺审批。针对企业群众在办理审批过程中遇到对办理要件、办理流程、材料不齐的问题,窗口人员在电话指导、窗口接待过程中,耐心细致为办事群众解答困惑,并及时告知事项的承诺要件,有效解决材料不齐,需要办事人反复跑提交材料的问题,真正做到“一件事、一次办”。目前事项“网上办”“一次办”均达到99.85%,更好呼应了“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承诺。

                                         

文章关键字: 信用 社会 天津市 条例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