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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宣传】东丽区生态环境局诚信建设信息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1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诚信建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1月12日,东丽区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对《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进行认真解读学习。

学习活动中,工作人员对《条例》的总则、社会信用信息、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学习,充分认识了《条例》对提高社会诚信水平的重要意义。此次学习活动,充分调动了工作人员广泛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诚信意识,树立了诚信理念,营造了人人讲诚信、事事做诚信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文章关键字: 环境 生态 领域 社会 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