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哈尔滨:25日起,办营业执照不再提交住所证明

来源 :哈尔滨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1-01

为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创业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2022年版《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25日起,在哈办理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签署提交一份承诺书即可,可免于提交产权证、租赁协议等住所证明文件,从而放宽住所登记的限制,减少注册登记提交要件。

据哈市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管理处处长王建宇介绍,由于历史原因,哈市大量的住所没有有效的证明材料,导致申请者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同时,城郊、农村也有很多房产没有取得相关手续,这些房产长期大量存在,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王建宇称,市市场监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能力作风建设年集中攻坚破难专项行动中,为企业破解难题、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创新开展了多项商事制度改革。近日,该局印发了2022年版《哈尔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可不用再提交产权证、租赁协议等住所证明文件,只需签署提交一份承诺书以及其他法定申请材料即可。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查其产权权属、使用功能、法定用途。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存在曾作出虚假信用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制。与此同时,《细则》还放宽了一址多照范围,明确个体工商户适用于一址多照。明确了公寓、仓库、车库等产权性质的房产,可以参照住宅登记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等政策。

《细则》规定,申请人需要签署提交承诺书,承诺其对申请使用的住所享有合法使用权,承诺已知晓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诺已经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不会对四邻产生干扰,承诺一旦违反甘愿受到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实行承诺制不等于可以随便登记,《细则》对住所(经营场所)详细列明“禁止限制目录”,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经营的行业或经营范围等列入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禁止限制目录。涉及所列内容的,申请人不得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开展承诺制后,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事项的管理监督,根据投诉、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及双随机抽查等情况,依法重点查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到市场主体的提交不实承诺、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等。对于上述行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相关部门将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予以责令改正、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撤销登记、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理,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细则》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释放哈尔滨市住所资源,解决因无法提供标准住所证明材料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难题的迫切需要,是优化哈尔滨市营商环境,减少注册登记提交要件并提高审批效率的重要步骤,对于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释放哈尔滨市有限的住所资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哈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改革,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高效、规范的市场准入环境。

文章关键字: 住所 市场 场所 主体 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