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安全不达标一律整治 群众举报查实有奖

来源 :安徽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2

8月31日,记者从安徽省应急厅获悉,《全省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敲定。即日起至年底,将在全省开展专项行动,对群租房相关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危及房屋、人员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治。整治期间,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

群租房是指通过改变房屋结构和平面布局,把房间分隔改建成若干小间,出租居室10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10个以上的房屋。在房间内布置多张床位,按床位出租的;在客厅、房间、厨房、阳台分割成若干小间,按间分租的;出租给单位作为集体宿舍,未进行分隔的等情形都属于群租房。

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等情形。此外,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参照合肥市人均租住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执行);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等情况,也将纳入整治。

在房屋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分隔,电气线路未采用阻燃电缆并沿墙敷设的;电表后未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的;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的;超负荷使用电器等危及房屋、人员的风险隐患也将予以整治。出租人、承租人要落实相关安全主体责任,出租人要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承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承租人应当安全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不得利用居住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要求,今年9月底前,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群租房排查梳理和信息采集工作,摸清房屋底数、房屋结构、居住人员、房屋产权人、安全隐患、违法租赁情况。11月底前,各地要逐栋逐户进行排查治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建立整治台账,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相关部门要对相关责任主体坚决予以查处。另外,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还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