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着力构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 实施“信易批”业务“泰好办”

来源 :泰安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04

近年来,泰安市率先在行政审批等领域启动信用惠民便企工程,构建政务服务诚信环境,创新实施“信易批”模式,以信用赋能“泰好办”,持续推动“守信受益、信用有价”落地生根。目前,“信易批”模式在124个政务服务办事场景推广运行,累计办理业务32万余件。泰安市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全国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经验案例并被国务院办公厅推广。

创建积分定级机制,健全信用信息管理

泰安市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作为“信易批”的基本依据,构建“一处违约、处处受限”诚信环境。

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泰安市建立信用信息库,与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系统连通,主动获取办事主体的信用信息,作为申请人在政务服务领域的第一信用依据,守信激励对象默认直接享受“信易批”便利举措,失信惩戒对象列入政务服务“黑名单”不予享受。

信用信息实时更新。企业和个人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时,相关信息在业务办结后自动入库,同步更新诚信记录,完善诚信档案,实现多维数据实时归集、动态关联,信用信息在系统内自动流转、自动建档、自动核验、自动预警,确保信用核查“信有所依”。

信用积分定级管理。根据申请人的信用基础信息和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诚信档案,系统自动进行积分换算,分别赋予“优”“良”“一般”“差”4种信用等级。同时,通过市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进行直观展示,按照等级分类享受全市政务服务系统便利化服务。其中信用评级为“优”的,可享受VIP贵宾服务。

探索信用审批模式,丰富政务服务应用场景

泰安市将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类事项全部纳入“信用核查”“联合奖惩”范围,探索打造3类信用审批模式。

打造“信用+告知承诺”模式。编制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告知承诺书文本,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通过信用核查的申请人承诺其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时,可通过签订承诺书来替代有关材料或环节,实现“承诺就批”。比如,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1100余件次,平均精减申报材料6.5份。对化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通过“承诺”实行“先证后核”,有效激发了行业活力。

打造“信用+容缺受理”模式。梳理“信易批”服务机制容缺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可容缺材料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原则上均可实行容缺受理,其中涉企事项实行100%容缺受理,并实行动态管理。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忘带或缺失非主要材料时,自愿作出按规定补齐材料的书面承诺后,可享受容缺受理、容缺后补、容缺办理等特色审批服务,让信用成为先办事、后补材料的保证书。

打造“信用+秒批”模式。推出个体工商户登记、基层法律服务所查询等第一批、100个“信用+秒批”事项清单。信用良好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端、手机移动端、“泰好办”自助服务终端进行业务办理自主申报,实现“一键申报、即时办结”。“信易批”模式压减审批时限80%以上,压减申请材料56.8万份,惠及全市411.1万名群众和48万家企业。

完善闭环运行流程,推动奖惩有序实施

泰安市创新实施“信用取号、信用核查、信用审批、审管联动、信用管理、信用修复”闭环运行流程,通过制定预警、奖励、惩戒3大措施,加快推动守信受益、失信惩戒。

信用核查跨前一步。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信用信息查询嵌入审批流程,对申请人办理事项受理的同时,系统自动比对诚信档案,同步显示信用信息、奖惩信息,提供“信易批”决策依据,实现“信用越好,审批越容易”。同时,将政务大厅取号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在取号单上体现申请人信用评级和可享受的服务,让企业和个人享受“信用有价”的获得感。

主动预警动态提醒。分别在距承诺时限剩余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3个时间节点,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向享受“信易批”模式但尚未补齐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主动发送预警短信,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承诺。截至目前,向126个企业和个人进行短信提醒,119个企业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践诺。

奖励惩戒双向发力。正向强化守信奖励,对申请人主动在承诺时限前补齐材料,被省、市列入诚信企业和个人名单的,分别进行信用积分奖励。反向加大惩戒力度,申请人未按时补齐材料,经督促后仍未补齐的,分档进行信用积分扣分惩戒。同时,申请人违反承诺或承诺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形成失信惩戒的强大震慑。通过推进“信易批”落地应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促进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下降和促进审批服务质效提升上实现“双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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