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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来源 :区政务服务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29

为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社会环境,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在行政审批中的重要作用,打造良好信用环境,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信用“承诺制”改革。积极应用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机制,实现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容缺办”全覆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政务服务,共办理承诺审批1283件;梳理目前区级实施的涉企经营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一制三化”改革信用承诺制三类承诺审批事项,组织编制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加强承诺审批事项监督管理。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东丽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负面清单》《东丽区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负面清单》、《东丽区“四免”改革事项清单》《东丽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实际审批中抓好落实;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将政务服务事项操作规程予以公开,在大厅推出高频事项的“二维码”办事指南,办事群众只需拿起手机“扫一扫”二维码,即可快速查询办理事项的所有资料,方便申请人“码”上就办。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深入落实《天津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诚信化;严格遵守《天津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服务守则》,切实履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落实“无差别一窗综合受理”,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实施“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完善考评办法,坚决杜绝政务服务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等行为,每位窗口工作人员能够做到履行服务职责,兑现岗位承诺,展示公正、高效、诚信的政务窗口形象。

文章关键字: 事项 信用 政务 社会 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