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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农村)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7

关于印发《东丽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农村)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丽政发[2008]35号
关于印发《东丽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农村)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东丽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农村)的补充规定》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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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 东丽区 医疗 农村 办法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