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东丽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东丽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加快东丽区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和《天津市旅游条例》,按照市政府高标准建设旅游强市、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的工作要求,挖掘整合我区旅游资源,推进东丽旅游业加快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加快发展旅游业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旅游业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旅游业不仅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相关经济产业建设方面有巨大的带动作用,同时也将成为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精神和文化生活方面更高层次需求的重要途径,必须切实抓紧抓好。
(二)我区旅游业发展面临难得机遇。多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加大投入,加快与旅游业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业呈现稳步发展的局面。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将旅游业发展提升到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战略高度,我市相继出台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鼓励政策,这为我区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随着我区现代工业和高端商贸项目的大力投入、东丽湖旅游项目的快速建设、休闲观光农业规模的稳步发展、新市镇建设影响的日益扩大、民间特色文化的不断挖掘和丰富,我区具备了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基础条件。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加强合作、乘势而上,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开创东丽旅游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三)总体思路。按照东丽区旅游业十二五规划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双核驱动、两带连贯、六大旅游品牌联动发展”的旅游体系,即以“东丽湖”和“中心城区”为主核,由“海河沿线旅游带、津汉公路沿线旅游带”相连贯,着力打造“休闲度假旅游”、“小城镇风光旅游”、“特色工业旅游”、“都市观光旅游”、“生态体验旅游”、“航空科技旅游”六大品牌,把东丽区建设成为以构建旅游市场为导向、产品开发为中心,旅游目的地建设为重点,繁荣旅游经济为目的的“生态文明、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商业繁荣、城乡和谐”的城市旅游典范、环渤海地区具有强大辐射力和吸引力的休闲度假旅游核心。
(四)发展目标。在2011年游客接待量实现100万人次的基础上,自2012年起,每年接待游客数量平均增长200万人次,到“十二五”末,力争突破1000万人次大关,旅游收入达到32亿元。新增五星级酒店3家、4A级以上(含4A)旅游景区(景点)3个。培育或引进2个年收入亿元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
三、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五)科学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
一是编制全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按照“特色与文化并重、开发与保护兼顾”的工作要求,聘请国内外知名规划设计团队,就整合引导并围绕特色工业、农业、健康休闲、新市镇发展等主题旅游进行深入研究,编制《东丽区旅游总体规划》,对全区旅游产业开发、功能布局以及项目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
二是编制重点区域旅游发展规划。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海河智慧城、南淀风景区以及相关街、园区,要结合全区旅游总体规划和各自资源优势,组织编制本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搭建起指导全区旅游业发展的规划体系。
(六)提升旅游载体建设水平。加快推进东丽湖华侨城、恒大温泉会议中心、滨海花卉科技产业园、华明世博馆等一系列高水准标志性旅游项目建设;提升景区(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推进东丽区旅游景区(点)的申报工作,加快华明示范镇由2A向3A景区升级,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由3A向4A景区升级;推进高星级酒店建设,督促指导在建星级酒店规范建设,提升现有酒店的硬件设施与软件服务。
(七)推进工农业旅游发展。依托天津钢铁集团、重机工业园、空港经济区、大火箭制造基地、汽研中心、东丽湖地热公司等项目,大力发展特色工业体验旅游;以华明宅基地复垦基地、华泰农业示范园区、无瑕设施农业园、滨海花卉科技园等农业特色景区(点)、示范村(点)为载体,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新市镇、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共同打造东丽区工农业旅游新亮点。
(八)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以津塘公路、津汉公路为主线,打造以东丽湖度假旅游区为亮点的休闲度假游线路;以天钢集团、滨海重机工业园、空港经济区为亮点的工业游线路;以无暇生态园、华明宅基地复垦基地为亮点的农业游线路;以华明示范镇、军粮城新市镇等为亮点的小城镇观光游线路。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旅游线路间互补,旅游项目穿插,旅游资源共享的全区旅游线路网络。
(九)培育地方特色。结合传统特色,推出新形式、多品种的农家乐、小城镇特色和少数民族特色餐饮;研究、开发反映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的纪念性、工艺性较强的旅游商品;在重点景区建立具有东丽区特色的旅游商品街(店);培育地方特色演出团队,编排具有地方特色、吸引力强的文化娱乐节目。
(十)优化旅游消费环境。
一是完善高效通畅的交通体系。依托滨海国际机场、天津邮轮母港、火车站、地铁站等交通枢纽,构建便捷的复合型旅游交通网络;完善重点景区(点)间道路建设和环境改造;建立全区旅游交通标识系统和自驾游服务体系;开通与市区、滨海新区及本区内的旅游专线等公共交通,最大限度地提高东丽区重点景区(点)的可达性。
二是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完善东丽区和景区(点)旅游门户网站,展示东丽区旅游风貌,拓宽与外界的沟通交流渠道,了解游客意见,实现旅游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旅行社与景区(点)等旅游企业间的业务往来。
三是健全旅游公共服务与保障体系。设立具有社会公益服务性质的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游客救援中心等,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旅游维权机构,开通24小时旅游投诉热线,及时处理旅游纠纷,保障游客权益。
四是推行旅游标准化服务。对景区(点)、旅行社、宾馆饭店、交通、游艺、剧院、商店等各服务行业,加强各项国家旅游服务标准的培训和执行,不断提升旅游服务水平。
(十一)强化旅游宣传推广。
一是拓宽旅游宣传渠道。将旅游宣传纳入全区对外交往和宣传计划,在重大宣传、招商、交流合作等活动中统筹安排旅游宣传活动;通过广电、报纸、网站等主流媒体及户外广告、旅游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宣传东丽区旅游资源;与各省、市、区旅游网、相关知名网站进行链接合作和版面互换;编印高质量的图文宣传品,策划制作优秀的旅游风光片、歌曲和醒目的地区旅游形象标志;邀请国内外新闻记者、知名艺术家来我区考察、采风,提升宣传层次,扩大宣传影响。
二是举办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以“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七夕”、“十一”等传统节假日为题材,高水平办好旅游节庆、旅游赛事等重大活动;深入挖掘自身特点,开展形式新颖、游客喜爱的旅游节庆活动。继续办好东丽湖文化旅游节、东丽湖滑水旅游节、华明葡萄节,同时借助市民广场、文化、运动场馆等设施,与旅游节庆活动相互结合互动,力争实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亮点”,全面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
(十二)促进区域间旅游资源共享。依托东丽区旅游特色和整体优势,加强与本市各区县和周边省市旅游景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平台互建、产品互推、客源互送、声势互造、企业互动、优惠互享等方式,精心策划、延伸旅游线路,共筑旅游品牌,共拓发展空间,共建旅游经济圈。
(十三)培养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充分利用我区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养,提高我区旅游服务人员素质和水平。加强与旅游发达地区在人才培训和交流方面的合作,积极引进高水平管理人才。
(十四)进一步提升旅游管理水平。实现旅游管理的法制化和行业监督的社会化,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旅游、工商、公安、商务、文化、卫生、质检、安监、物价等部门进行旅游场所和市场的重点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投诉保障机制,保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安全为重点,严格标准,加强检查,落实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完善各种应急、预警、紧急救助等制度和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四、加快旅游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五)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在区财政预算中安排不低于5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规划编制、旅游品牌打造、旅游公益设施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活动的组织、旅游人才的培训等。
(十六)加大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对在我区注册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特色旅游村(点)以及企业给予10—100万元的奖励;对承办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大型会议会展、赛事和旅游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非财政支持的活动)给予直接成本费用10%—30%的补贴(单项补贴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对改造提升和新建旅游项目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或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额度);允许在我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旅行社、星级宾馆和A级景区(点)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游人才的引进享受我区人才引进的鼓励政策。
(十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业发展。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方参与的投资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旅游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创新投资经营管理模式,保证投资者权益,营造政府与企业共同发展旅游产业的良好氛围。
(十八)加强对旅游业发展的组织领导。为推进旅游业加快发展,成立由区领导担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委、工业经委、农经委、商务委、文广局、旅游局及各街、园区为成员单位的旅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旅游业发展方向的研究和政策的制定、旅游资源的调查和开发利用、旅游项目的推动和旅游活动的组织协调。重要旅游工作由领导小组通过例会研究决定。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旅游局),负责日常指导协调工作。

文章关键字: 旅游业 东丽区 特色 景区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