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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东丽区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建成文化强区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印发东丽区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建成文化强区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印发东丽区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建成文化强区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建成文化强区2012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东丽区关于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率先建成文化强区

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区第十次党代会、区委十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的重要一年。做好2012年的文化工作,对于推动我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高水平建设现代化津滨新城区,率先建成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文化强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基础、树品牌、创特色、促繁荣为目标,着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力争实现全市领先;着力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努力实现新突破;着力推进文化创新,全面打造促进东丽区社会发展的文化软实力。展现国家级航空航天产业基地,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生态宜居城区的文化魅力,促进全区文化建设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协调发展,努力推动东丽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一、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1.构建文化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切实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将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事业重点工程;全面完善和落实文化建设政策措施,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东丽区街道文体中心管理办法》、《东丽区文化志愿者管理办法》、《东丽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配套文件,加大对公益文化事业的投入,建立区、街、村(居)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评估体系,加大对各街文化工作考核力度,将文化工作实效作为衡量和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社会共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格局。(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各街道、民政局)
    (注: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同)
    2.抓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区文体中心,完善配套设施,使之成为东丽标志性建筑、东丽名片;建成金钟街文体中心;有条件的村(居)建设文化活动室。(责任单位:发改委、建委、房管局、财政局、规划局、文广局)
    3.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做好区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改善服务设施,升级服务项目;形成新机制,探索新办法,制定出台《东丽区农家书屋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122家农家书屋的指导,做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实施电影放映工程,稳步实施“2131工程”,建立固定放映与流动放映相结合、公益放映和商业放映相互补的农村电影公共服务体系,全年放映电影不少于800场;实施“百团计划”,筹建东丽艺术团,支持群众性文艺团体建设,大力扶持基层特色文化活动;继续实施“送文化下基层”工程,组织书法协会、画院和摄影协会等社会团体帮助各企事业单位、村居开展各具特色、群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逐步建立起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基层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各街道)
    4.创新特色文化品牌。一是以重大节日为依托,搞好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庆演出活动。策划组织2012年春节文艺联欢会、灯展、元宵节大型焰火晚会、东丽区文化大集、春节慰问演出、东丽区妇女艺术节开幕式等活动,组织各街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营造活跃的节日氛围。二是围绕消夏文化艺术节,举办好开幕式文艺演出、农行大舞台文艺演出等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三是以“显特色、创品牌”为目标,着力打造“一街一品”特色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艺术节、文化旅游节、企业文化创意大赛、花会展演、戏曲票友大赛等特色鲜明的文化活动,将群众文化活动作出品牌,作出特色,作出影响。全年开展各类公益性演出不少于50场。(责任单位:文广局、旅游局、东丽湖管委会、财政局、民政局、各街道)
    5.实施文化创作精品战略。以天津市“文化杯”文学评奖活动为载体,组织好天津市第二十一届“文化杯”暨首届“东丽杯”孙藜散文奖评奖活动,提升评奖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培育更多的文学精品和文化名人。筹建“文化杯”成果展示厅。支持和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一批反映历史、现代生活、青少年教育、新农村建设等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大力支持创作生产更多反映东丽题材的文艺作品,组织好我区作家创作的《抽搐》、《梗塞》、《再生》农村改革长篇三部曲的首发式,扩大宣传力度,提高东丽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影响力。(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区文联、各街道)
    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6.制定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东丽区关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完善有利于文化产业群体创业发展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研究室、发改委、科委、商务委、财政局、工商东丽分局、地税局、文广局)
    7.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成立东丽区文化产业协会,帮助和服务会员单位、文化企业开展交流、协作。开设东丽区文化产业宣传网站。筹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国有融资平台,争取金融部门的支持,帮助区内文化企业破解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破解文化企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责任单位:文广局、民政局、金融办、科委、国资委、财政局)
    8.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建成文化产业孵化器,集聚和带动各类文化产业发展,提升整体水平。为华侨城项目、天津印刷城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的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做好东丽文化广场项目前期调研、立项工作,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理论及实践基础。(责任单位:文广局、发改委、万新街、建委、财政局、规划局、东方财信、地税局、工商东丽分局)
    9.开展文化旅游。整合我区旅游资源,制定文化旅游发展方案,确定1-2条成熟的旅游线路,打造东丽特色工农业旅游板块。依托东丽湖独特的旅游资源,开展科技、演艺、会展等主题文化旅游活动。拍摄制作东丽区文化推介片。开发东丽旅游纪念品市场,充分挖掘东丽地区历史文物、自然景观、人情风俗等资源,开发东丽风情旅游纪念画册、旅游纪念邮册、旅游纪念书签等旅游纪念品,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责任单位:旅游局、文广局)
    10.加快广电宽带网络建设。做好新市镇和还迁小区宽带网建设;做好全区技防网、政务网和交通网、教育网、医疗网等网络的运行和维护,为“平安东丽”和“数字东丽”建设提供技术保障。(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
    11.扶持重点文化企业发展。帮助天津利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筹建专业演出团体。加大对区内拥有核心技术和发展潜力的民营动漫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文广局、科委)
    三、推进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2.加大文物保护和利用。出台文物管理的政策措施,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加强老姆庙、泰山行宫等文化遗产和重点文物单位的保护建设。(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规划局、土地局、各街道)
    13.继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按照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要求,推荐第三批天津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积极安排我区非遗项目参加市级、国家级有关活动;继续加大对入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项目的保护、检查和督导力度;建立东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责任单位:文广局、财政局、规划局、土地局、各街道)
    四、加大文化市场管理力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14.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按照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对行政审批职能的统一划归,做好包括文化、新闻出版、文物、广电等27个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为促进文化市场、文物市场、新闻出版市场的繁荣有序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责任单位:文广局)
    15.加强广播电视管理。健全广播电视管理职能,成立广播电视管理科。加强对我区广播电视内容监管、企事业广播电视站管理、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管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等广播电视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考核体系,加大对卫星地面接收整顿和管理,推动“平安东丽”建设。(责任单位:文广局)
    16.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强对游艺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管理。坚持完善“扫黄打非”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音像、图书、出版、印刷、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管理力度。全年开展文化市场执法检查行动不少于300次,其中组织“扫黄打非”执法行动不少于200次。(责任单位:文广局、综合执法局、公安东丽分局、工商东丽分局)
    五、实施东丽文化“走出去”战略,增强对外影响力
    17. 扩大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深入挖掘我区特色文化资源,重视和鼓励开展民间文化交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队伍建设,组织对外文化交流管理人员开展学习、考察活动,着力培养一批熟悉国际文化运作方式的新型文化管理人才。(责任单位:合作交流办、人力社保局、文广局)
    六、加强队伍建设,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人才保障
    18.打造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完善文化人才管理培训机制。设立区级优秀文化人才库,制定我区文化艺术人才培训规划,建立文化艺术人才成长档案,促进文化人才管理使用,力争培养市级、国家级会员10人。建立文化人才激励机制。设立区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表彰奖励成就显著的文化工作者。(责任单位:文广局、人才办、编办、人保局、财政局)
    19.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业余艺术团体的扶持,建立基层文艺团队活动基金,实施名人名团工程。加强街道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的配备和管理。设立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文化部门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实行定向招录。重视发现和培养东丽本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发展和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责任单位: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文广局、各街道)
    20.抓好东丽区文联建设。理顺区文联管理机制,完成区文联换届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建立健全区文联下属的各类文艺专业协会;组织成立东丽区音乐舞蹈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协会等;整合民间文艺团体,在区文艺专业协会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提高活动水平,扩大活动的覆盖面。(责任单位: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文广局、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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