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印发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关于印发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已经第8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8月28日

 
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

 
    区域创新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高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保持地区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区域创新体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东丽区逐渐形成较强的布局性科技创新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区域科技品牌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政府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显著,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明显提升。“十一五”期间,东丽区相继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科普示范区”3个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同时拥有以上3个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区县。科技进步综合水平位居全市前列,科技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初步显现。
    (二)创新型城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区域科技实力继续增强。截至目前,我区已建成4个国家级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4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29个科技企业孵化器、5个国家级产业化基地、2个市级高新区。全方位、多层次的高端产业发展平台和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形成。
    (三)产学研用合作初步开展,为区域创新提供技术支撑。近年来,我区已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兰州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通过共建创业苗圃、产学研用合作等方式,在企业与高校之间搭建起纽带与桥梁,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引入了技术与智力资源。
    (四)科技金融服务取得突破,为企业技术创新搭建投融资平台。设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的科技产业投资公司并参股天津科技融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天津市东方海鑫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科技创业投资政策性引导基金,吸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向东丽区聚集。全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基金累计达到16家,注册(认缴)资本14.4亿元。逐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累计帮助企业落实贷款14.7亿元。 
    东丽区独特的区位优势和多年来形成的产业优势,为加快集聚创新要素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创新体系整体活力不够。东丽区创新体系内各子体系之间和每个子体系内部联系较弱,没有发挥协同效应。科技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少,科技资源形成严重的分离,得不到合理的充分利用。二是从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现状来看,创新体系网络还未完全形成。三是创新机构的数量及活跃度还不够。
 

     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构筑自主创新高地和人才聚集地、建设创新型城区为目标,深入做好集聚创新资源、增强创新活力和转化创新成果三篇文章,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发展智慧经济和智慧产业,掌握经济长远发展主动权、形成长期竞争优势,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进一步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到2016年,建立起以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实现向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转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创业环境基本形成,技术创新体系、科技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在全市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具体指标:全社会研究与开发(R&D)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3%以上;引进100家市级以上科研院所及研发中心;培育 1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1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国家级产业化基地、产业园区和市级高新区的建设,建成生产力促进中心1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50家,其中市级以上孵化器30家以上;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150个以上。
    三、2012-2016年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壮大创新主体规模,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鼓励引进和创办科技型企业。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和帮助海内外人才在东丽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区财政每年筹集资金2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政府——天使投资基金发展模式,调动和引导中小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重点支持创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初创期企业加快成长。鼓励和支持企业、各类园区和产业化基地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各种合作,共同创办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企业。每年实现新引进、新创办科技型企业1000家以上。2012~2013年,各街道及园区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分别为:新立街180家、华明街380家、金桥街130家、金钟街190家、军粮城街170家、万新街180家、无瑕街170家、东丽湖管委会330家、东丽开发区390家、航空商务区80家;新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数分别为:新立街24家、华明街43家、金桥街19家、金钟街14家、军粮城街24家、万新街13家、无瑕街24家、张贵庄街10家、丰年村街10家、东丽湖管委会10家、东丽开发区44家、航空商务区5家。
    2.加快传统企业转型升级。运用高新技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一是加大技改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引导并支持传统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速设备更新,改进产品性能,优化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二是实施退出机制。逐步淘汰占地多、耗能高、污染大、效益低的传统物流业、原始加工业、低端制造业,建成符合全区发展定位的现代物流信息结算中心、现代制造业、航空航天、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三是建立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引入技术专家、市场专家、管理专家、融资专家等服务于传统企业,开展企业诊断,帮助企业引入创新要素。
    3.加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七大新兴产业,结合本区特点,明确我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几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每个战略性新产业每年要聚集吸引10个规模以上企业、项目。以规划引领、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主线,各部门及园区要结合自身特点,明确重点产业方向,聚焦政策,争取各级扶持资金支持,重点扶持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壮大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培育一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领头羊。通过建立主办企业基金模式,围绕主办企业的市场、资金和管理优势,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二)加快科研机构建设,实现科技要素的集聚效应
    1.加快高校及科研院所等机构引进步伐。一是要以“122”计划为主线,围绕东丽发展需求,分门别类引进聚集科技研发机构。强化“牵头部门+合作交流办+科委+街道和园区载体部门”的招商模式,要求全区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园区要创新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职责、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的招商局面。针对与我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大学进行走访洽谈,引进一批大学科研机构和产业化项目。区人才办、发改委、科委、国资委、建委、文广局、合作交流办、金融办及环渤海研究院等有关部门要针对各自领域的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开展对口引进聚集工作。2012~2013年,各街道及园区引进科研院所和研发中心的数量分别为:新立街4家、华明街15家、金桥街2家、金钟街4家、军粮城街4家、万新街2家、无瑕街5家、张贵庄街2家、丰年街2家、东丽湖管委会10家、东丽开发区6家、航空商务区6家。
    2.深化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处理好科技创新与服务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我区技术创新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大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和广度,深化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等高校的技术合作,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联合体,每年建设30个以上的产学研用联合体。再发展建立全面科技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10家以上,通过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机构等形式,加强产品技术研发方面的合作,加快技术成果的应用与集成,促进科技力量向企业集聚。
    3.引导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央企建设技术研发中心。深入挖掘现有企业内部科技资源,通过政府政策扶持与资金引导,加大企业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每年实现建设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30个以上。在重点产业领域中,逐步形成一批拥有雄厚研发力量,创新投入高,自主知识产权多的大企业和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具有影响的品牌产品。2012~2013年,各街道及园区建立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的数量分别为:新立街4家、华明街4家、金桥街2家、金钟街2家、军粮城街4家、万新街2家、无瑕街2家、东丽开发区4家。
    (三)强化创新载体建设,加快科技成果研发与转化进程
    1.加强“研发—孵化—转化—产业化”一体化的载体平台建设。实施载体建设“三个一批”工程,确保每年规划设计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0万平方米、投入使用20万平方米创新载体任务。结合市级规划及全区整体规划,提前谋划好科研用地的储备、出让,加快推进天安、天骥、日月湾、低碳园、EOD总部、软件园等载体建设,作为引进科技项目的载体服务平台。牢固树立空间有限、内涵无限的发展理念,在各街道、园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内,高水平建设一批“亿元科技楼宇”群和科技企业孵化器。继续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兴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生产力促进中心。东丽湖要加快确定科学城规划,启动中央商务区科研起步区招商,华纳景湖花园等4处科研载体投入使用。华明工业园要进一步完善北区扩展规划,启动新华集团C、E区载体建设,完成华明集团总部载体建设。东丽开发区要加快完善空间发展规划提升,完成1070亩土地整合。航空商务区管委会要加快启动东丽航空商务区规划建设,调整空港国际总部基地规划,建设科技研发和总部商务楼宇共25.8万平方米;完成机场闲置楼宇整合2万平方米。重机工业园要结合产业特点,按照国家级科技孵化器标准,调整完善设计方案,实施科研载体建设。金钟街要确保金河科技园开工建设,金钟科技园二期科研载体投入使用。军粮城街要按照科技创业园区的定位提升军粮城工业园区,启动中冶建工5.9万平方米载体建设,通钢大厦竣工投入使用。万新街要加快调整科研用地规划,万新大厦等科技楼宇尽快投入使用。新立街要高水平推动新立工业园区提升改造,整合52亩科研用地,启动4万平方米科研载体建设。金桥街要尽快开工建设空客综合服务区科研载体,搞好3万平方米厂房整合提升。2012~2013年,各街道及园区新建孵化转化产业化载体数量分别为: 新立街3个、华明街5个、金桥街3个、金钟街3个、军粮城街3个、万新街2个、无瑕街3个、东丽湖4个、东丽开发区2个、航空商务区2个。同时,各街道及园区各完成新建生产力促进中心1家。
    2.尽快打造一批高水平产业化基地。一是科学规划,全力打造“东丽科学城”,以东丽湖和华明区域为核心,加快建设“东丽科学城”物理形象区,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二是加快华明工业园区、东丽开发区市级高新区建设工作,争取早日成为国家级高新区,发挥区域产业集聚效应。三是按照市级高新区的标准,提升各工业园区建设水平,建设航空产业园、重机工业园、金钟产业园、军粮城园区、海河后五公里等“科研及转化基地”, 为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和成果转化项目提供楼宇、土地、厂房等载体支撑。
    (四)发挥科技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科技项目产业化进程
    1.加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与利用。建立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政府投资建设的科研设施向企业开放,作为技术研发的公共平台。一方面要整合利用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公共技术资源,通过合作方式向企业开放,每年新增开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10个以上。以政府引导,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核心,把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成为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研发的重要基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深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天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的合作,引入其技术服务平台资源。另一方面要提升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水平。充分利用区域内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政府引导方式使其服务于创新主体单位,发挥好技术服务对行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通过汽研中心、化学试剂研究所等产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发挥其对于区域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职能。
    2.加强政府服务职能。处理好政府支持与市场引导的关系,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提高对科技进步工作的重视程度,区财政每年提高科学技术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引导全社会持续增加研发经费投入。在巩固提高“一站式”集中审批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实现实际审批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时限提速20%以上的目标,营造一流投资发展环境。处理好硬件建设与软件提升的关系,加快实施“智慧华明”项目建设并进行示范推广,推动我区尽早建成智慧型新城区。各园区要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为进驻企业提供全程保姆式服务,完善土地、资金、厂房、金融、孵化器、知识产权等软硬件服务体系,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推动其加快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3.加快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审查中心项目引进,为区域提供知识产权申报、审查、保护、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按照“政府引导、社会联办”的原则,鼓励各种所有制单位及科技人员建立多层次的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培育一批创业孵化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济服务、科技成果交易服务、科技评估、法律服务、风险投资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技中介机构在东丽建立合作、合资或者独资的服务组织,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五)完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打造科技金融示范区
    引导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重要作用。
   1.建立科技金融大厦,发展科技金融超市。整合现有楼宇资源,推进科技金融大厦建设,建立科技金融超市,引导协调科技金融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入驻科技金融大厦或在大厦内设立服务窗口,向企业提供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务,打造科技金融亿元楼。加快形成具有东丽区特色的投资、担保、贷款一体化的科技金融模式。
    2.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根据区经济发展特点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积极组建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完善科技金融示范区贷款、投资、担保、保险、评估等功能建设,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服务。探索建立银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
    3.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对接平台。实现区域内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促进经常性的融资对接活动开展。每月组织一次企业与银行、投资、担保、评估等机构的对接会,形成常态化机制。组织企业参加全市“融洽会”“融资路演”等活动。举办上市辅导培训会,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在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努力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建立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完善企业征信体系、与科技金融创新相适应的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六)完善并落实各项科技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活力
要在政策上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创新,抓好现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并进一步完善,重点解决政策之间的协调性问题,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加快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策。针对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的实施,各部门、园区要落实好《东丽区关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津丽政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十二五”期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投入。全区及各相关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聚焦。及时做好各类科技项目的立项与扶持政策兑现工作。
    2.加快构筑高层次人才高地。鼓励科技人员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之间双向兼职和流动,支持他们创新创业,特别是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落实《东丽区关于引进和鼓励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津丽党发[2011]27号),每年投入专项资金3500万元,引进4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结合东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国内外,重点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充分整合各种教育资源,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为支撑,创新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养机制,努力引进与培养一批有跟踪国际先进技术能力的学术带头人、一批产业化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和一支高素质的产业技术工人队伍。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对经批准的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予以扶持。完善创新人才奖励制度,重奖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加快落实科研机构引进的奖励政策。落实好《东丽区促进研发机构发展的奖励办法(试行)》,通过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园区要积极落实,提升改造现有载体,加快建设适宜研发转化机构聚集的载体设施,及时兑现土地、资金、人才、科技项目服务等政策,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
    4.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进一步完善鼓励自主创新的法律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研究制定促进区域创新的科技项目、科技金融、平台建设、科研机构引进更加灵活、更加开放、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加强政府采购政策对本区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区域创新政策优势,充分激发社会各方面创新创业的活力,增强区域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四、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对各相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科委,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与具体指标的落实。 
    (二)加强区内部门协同联动
    按照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统一部署,结合相关部门职能,发挥各自优势,落实相应责任,扎实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制定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体系与科技服务体系的政策与措施;建立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对在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机构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加强督导。 
    (三)建立工作例会制度
    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搞好经验交流和组织推动,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部门,同时安排好下一步工作。 
     (四)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
    督查部门将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大对各街道和经济功能区的考核力度。同时将各单位工作任务指标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1.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东丽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各单位2012~2013年任务指标分解表

附件:

东丽政发(2012)20号 附件1.doc

东丽政发(2012)20号 附件2.xls



文章关键字: 科技 企业 技术 体系 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