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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东丽区公共交通体系意见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构建东丽区公共交通体系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关于构建东丽区公共交通体系的意见》已经第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22日

关于构建东丽区公共交通体系的意见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交通虽然有较大发展,但交通拥堵严重、交通能耗上升、交通污染加剧、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公共交通发展与城市格局的变化不相适应。因此,构建公共交通体系,对提高我区交通资源利用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城市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构建我区公共交通体系,根据国办发[2005]4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构建东丽区公共交通体系的意见。
一、深刻认识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构建公共交通体系是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我区土地资源短缺,城市化建设走集约型、紧凑型发展道路。相对于私人交通工具而言,公共交通具有更高的效率。而且,公共交通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事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更是老百姓出行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需要。
(二)构建公共交通体系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据有关部门研究,公共交通在高峰小时每人每千米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3项污染物分别是小汽车的17.1%、6.1%和17.4%。在城市中,如果轨道交通客运量达到50%左右,一氧化碳和氮氧化合物的排放量可分别降低92%和86%。因此,必须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分担率,有效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总量,减轻城市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三)构建公共交通体系是百姓出行安全的需要。小汽车的交通事故率为公共汽车的7.3倍,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事故率更低。据统计,每年有1/4的小汽车会发生不同程度的交通事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等都是比较安全的交通工具。如果在合理的范围内能够尽量多乘坐公共交通,可以大大提高安全性。同时,也可解决我区公交与道路客运之间的矛盾,防止拉客、倒客、卖客、乱串线、乱涨价等现象发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二、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对接双城、强化两核、两网并重、枢纽带动的发展战略,明确公共交通在我区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按照现代城市、文明城市的目标构建公共交通,从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财税政策、基础设施、路权优先等方面加强对公共交通资源的引导配置。强化政府职能,建立高效、有序的协调机制,整合现有交通资源,优化经营模式,调整线网布局,提高出行分担率,提升服务质量,形成便捷、协调、高效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先发展,普遍服务。坚持公共交通的社会公益性定位,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确立公共交通在我区交通系统中的主体地位,促进轨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常规公共交通的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我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扩大区域公共交通服务覆盖面,提高区域公共交通出行效率,让更多的人享受公共交通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结合区域经济环境、市场规范程度、人口和产业分布及行政资源配置等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区域公共交通规划,以规划建设和政策措施保障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实施,促进城市交通和道路客运的有效整合,实现公共交通一体化的目标。
3.坚持政府主导,综合管理。政府主导是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根本保证。要强化政府责任,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监督和调控,扶持、引导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保障区域居民基本出行。各有关部门应结合自身职责合理分工,统筹规划、建设、运营等环节,兼顾资金、土地、路权、财税、技术等各方面,协调一致、加强配合,发挥政策组合效率,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坚持站运并重,协调配套。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区整体规划,在新市镇改造、道路(公路)建设以及学校、居民生活区、街道建设中,将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途经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使站场设施建设与运力发展相适应。
三、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目标任务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等其他交通为补充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公交枢纽建设,强化公交与轨道之间、区内公交与对外公交之间无缝换乘,初步构建多模式一体化公交服务体系,打造公交优先发展示范城区。用3年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公共交通布局,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方便周到、经济舒适的交通服务。
1.公交线网密度0.82公里/平方公里;
2.公交线网500米半径覆盖90%人口;
3.公共交通分担率20%,其中常规公交为12%;
4.高峰时间站点等候时间由平均7分钟缩短为平均5分钟(主要为对外线路),减少30%;
5.公交电子站牌率达到80%;
6.公交乘客刷卡率达到90%;
7.安装GPS公交车辆达到100%。
四、科学编制和实施公共交通规划
(一)科学编制《东丽区公共交通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及时编制、全面实施,进一步完善我区道路、公交线网、公交枢纽、停车场站、公交专用道等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着力提高《规划》编制质量。认真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准确把握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律,全面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切实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科学性。建立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建立我区公共交通与区域发展形态的和谐关系。促进组团内职住平衡,降低出行强度,减少潮汐式通勤交通。
(三)保障《规划》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公共交通规划,定期对公共交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反规划、侵占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及其建设用地的行为,保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用地需求。
五、完善公共交通线网布局
我区公共交通线路网络主要以常规公交线网布局为主。常规公交线网布局要按照“对外干线+区内普线+片区支线”的三级模式发展,与外部地区通过对外干线联系,片区之间以普线为支撑,片区内部通过支线连接。
(一)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加大我区整合公共交通资源力度,完成现有5家客运企业、8条客运线路、38辆客运车辆的改造整合工作,实现我区公交一体化。
(二)增加公交线路。新增通往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海河中游南岸津南地区等对外干线线路,强化与双城及海河中游重点地区的交通联系。新增区内普线,有效替代区内班线,满足区内新城间群众出行,并实现与轨道交通、对外干线的有效衔接。规划建设6个片区环行支线,实现7个城市组团、10个工业园区、1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5个农业示范产业园区公交线网覆盖。
(三)有序调整优化公交线网。为适应我区发展和群众出行新变化,有序推进公交线网调整优化,对现有75条公交线路重新调整布局。优化调整站点设置,合理确定公交单线里程长度,避免过多重叠线路,在车流量过大的路段试行公交线路错站停靠,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服务效率。
六、加快公共交通场站和枢纽建设
根据市交通枢纽建设规划和我区公共交通线网布局情况,加快建设公共交通场站和交通枢纽等设施。实现公交车、轨道交通与铁路、公路、民航等对外交通之间的无缝衔接,零距离换乘。加大我区公交、换乘长途客运及出租车的停车场、首末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建设。针对残疾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建设无障碍服务设施。
加强枢纽和场站布局建设。在军粮城枢纽基础上新建东丽开发区枢纽和李明庄枢纽。其中,李明庄枢纽站规划建设纳入李明庄综合客运枢纽用地整体考虑。同时,规划新建空港、军粮城、东丽湖、金钟、泰达西区、新立和汇城广场等7处公交场站。
七、建立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扶持政策
(一)加大整合公共交通资源的财政投入。对我区现有5家客运企业、8条客运线路、38辆客运车辆实施改造整合,加大财政投入,与市公交集团协商,制定方案,稳步实施,逐步完成。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将公共交通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区、街及功能区财政预算,依据财力统筹优先安排。对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首末站、换乘枢纽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市、区及公交集团共同设计、共同建设。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由公交集团自建自用,建成后区政府予以一定补助。
(三)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场站、换乘枢纽等设施,要优先安排,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
(四)完善补贴补偿制度。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将公共交通发展资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在全区年度财政资金预算中体现,对交通项目建设及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实施专项补助,对城乡公交的补贴实行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的机制。建立科学的公共交通成本评价办法。开通冷僻线路、承担社会福利(包括老年人、学生、残疾人、军人等各项乘车优惠)所增加的支出,在对公交集团的营运成本和费用进行年度审计与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政策性亏损的基础上,给予合理补偿。
八、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运营安全、服务质量、服务装备、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监管、考核。建立以服务质量为主导的资源分配激励机制,协调公共交通营运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公共交通市场监管制度和社会评价体系,通过满意度测评、市民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等,建立有效的服务质量评估监督体系。
(二)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公共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公共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安全营运责任制。依法查处侵占、破坏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危害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开展公共交通车辆反盗、反扒治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车上扒窃案件,保护广大乘客利益。
(三)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公共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有关公共交通行业服务规范,努力提高公共交通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做到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安全运营、文明行车,为乘客提供满意的公共交通服务。
九、落实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快推进我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区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构建公共交通体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结合我区城市化发展进程,加强构建公共交通体系的领导;推动我区公共交通的改革,整合公共交通资源;理顺管理机构;编制我区公共交通规划,做好编制规划及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代表区政府与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客管办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区公共交通规划实施的战略合作方案。
(二)创新机制,理顺管理模式。打破城乡公交二元分割的营运管理现状,由市公交集团专营。按照规划方案,由区政府与市公交集团、滨海公交公司分别达成战略协议。整合现有公共交通资源,保障东丽区域内的所有居民区、工业园区、商贸区、经济功能区群众出行,并保障上述区域内的延伸出行服务。我区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三)拓宽融资渠道,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建立融资主体,扩大市场化资金参与份额,充分发挥区属国有控股企业在城乡客运发展中的融资作用,通过发行债券等途径构筑投融资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各街道、经济功能区的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办法来解决交通建设资金匮乏的问题。
(四)保障公共交通道路优先使用权。科学设置优先(专用)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调整公交车辆与其他社会车辆的路权使用分配关系,提高公交车辆运营速度和道路资源利用率。公交优先(专用)车道要设置清晰、直观的标识系统,使公共交通流与其他交通流明确区分。加大监控和执法力度,确保公交车辆的优先或专用路权。优化道路交叉口和信号系统的设置,减少公交车辆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
附件:东丽区构建公共交通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丽区构建公共交通体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克强副区长
成员:任国宏发改委副主任
孙介华建委副主任
蔡凤祥市容园林委副主任
倪智慧法制办副主任
李国起财政局副局长
郝宝杰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树生民政局副局长
王刚教育局副局长
李义柱运管局局长
赵寿灿运管局副局长
宁培建审计局局长
胡玉宝执法局副局长
张国林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华义发东丽湖管委会副主任
胡金林公路局副局长
刘广文规划分局副局长
曲畅国土分局副局长
许有兵公安分局副局长
雷书勋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韩秀青张贵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景峰丰年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忠军无瑕街道办事处副调研员
刘耕万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魏俊梅新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全峰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光华华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翟刚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茂柱金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运管局。
办公室主任:赵寿灿(兼)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11月22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交通 体系 规划 城市 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