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416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进一步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的发展,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134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简政放权为重点,坚持依法行政、集中高效、亲商便民、有效监督的原则,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真正实现向市场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着重在便民措施,审批管理服务与提升效能上下功夫,继续巩固成果、探索创新、扩大优势,努力提升我区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整合行政审批职能

  1.建立部门内部集中审批机构。创新和构建部门内部审、管分离的体制机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原则上都要设置行政审批科,将部门内部分散在各审批科室的审批职能进行整合,直接交由或委托行政审批科实施,并结合实际需要整建制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和现场审批服务。要将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审批职能整合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整改。由区督查室牵头,会同编委办、监察局、法制办、审批办等部门,对审批职能整合工作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督查,形成专题报告报区人民政府。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为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在部门内部审批职能整合归并基础上,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研究、宏观调控、制定发展规划、执行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将管理职能从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后监管转变,着力解决事中事后监管缺位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切实加强市场和行业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适应事中事后监管的体制机制。

  3.规范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对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提高中介机构办事效率,依法规范中介行为,防止和纠正中介机构借服务衍生权利的行为。积极培育中介服务组织,大力增强中介服务组织的公平竞争意识,实行优胜劣汰,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1.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本着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等原则,依法有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对现行的区级依照法律法规只有原则性加强管理的要求,没有明确为行政许可或审批的,能减则减;对一个事项涉及部门内部多次审批的,合并审批;对部门内部一类审批事项涉及多种类型的,归类审批;对办理一个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同时审批的,采取一个部门主审,其他部门征求意见的方式办理。

  2.做好下放给区级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按照《市审批办关于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津审〔20146号)要求,做好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区级的承接工作。与城市规划有关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跨区域的除外)等审批事项,由区人民政府行使决定权,由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改革投资项目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鼓励类、允许类投资项目要全部进入联合审批程序,实行现场集中审批,限时办结,禁止体外循环。制定快速有效的联合审批措施,建立区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预审会制度,确保新项目、大项目迅速落地。实行全程帮办领办保姆式服务和100%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机制。积极研究探索企业投资类项目联合审批全程免费代办机制。严格按照天津市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禁止制、核准制和备案制的要求,制定我区有关行业禁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监审;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核准制;制定产业技术进步指导目录对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四)简化企业准入审批

  强化联合审批同步办理制度。进一步提升企业设立联合审批效率,严格执行一窗统一接件、一表统一登记,有关联审部门并行办理,即收即办的要求,落实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实行先照后证,建立项目投资企业主体资格登记制度,企业设立的办理要全面提速。对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新设立企业实行三天四证一章的工作要求,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公章、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注册资本实缴改为认缴,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条件。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实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

(五)加快信息体系建设

  建设东丽区行政审批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增强网上信息和办事功能,提供一屏通服务。进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的事项,凡形式审查能在网上申报办理的,都要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办理。采取微信平台等现代化信息网络平台方式,实行信息共享,网络回访。加大推进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建立东丽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北部分中心,不断拓展社区行政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区、街、社区多级审批行政服务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统一和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整体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狠抓改革措施的落实。

(二)明确部门改革任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明确各自任务和责任,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三)积极工作,务求实效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切实转变观念,着力在服务方式、决策水平、配套监管方面严抓严管,努力建设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417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行政 制度 部门 东丽区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