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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 绿地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为加快美丽天津、美丽东丽建设,进一步完善东丽区绿地系统布局和建设标准,提升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彰显东丽特色的生态绿地架构,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东丽区绿地系统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美丽天津、美丽东丽工作目标,在对现有绿地改造提升的基础上,认真谋划近远期绿化建设项目,分类实施,逐步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构建完善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满足市民游憩需求,营造绿色、宜居的绿化环境,力争达到全区绿化资源的整体统一性、绿化景观的可达性、绿色生态的可持久性,为市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通过研究参考国外先进城市的案例,按照创建全国园林城市指标要求,东丽区近远期的绿化指标为:近期到2016年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绿地率达到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人;远期到2020年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绿地率达到4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人。 二、工作原则 东丽区绿地系统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布局合理、生态大绿的原则;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地皆绿的原则; (三)坚持近远结合、分类实施的原则; (四)坚持功能多样、力求高效的原则。 三、建设依据 结合东丽区现有绿地绿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实际情况,以打造高品位的绿地体系为核心,紧紧围绕天津市生态城市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5、1、3、10”绿地布局总体要求,即:城市居民由任意点出发,500米以内有一处小区游园,1公里内有一处居住区公园,3公里内有一处区级综合性公园,10公里内有一处市级综合性公园,努力实现全区绿化建设水平可持续发展。 东丽区绿地建设布局和建设标准应参照《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京津冀协同发展东丽区三年造林行动方案》等相关国家级、市区级法规、规章及具体方案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绿地分类 按照“5、1、3、10”绿化布局要求,在吸纳了农林、水务等相关部门绿地建设意向的基础上,绿地主要分为防护绿地、经济绿地、附属绿地和公园绿地4类。防护绿地根据位置和功能不同,包括:农田林网、防风林带、铁路防护绿地、高速公路防护绿地和河道防护绿地;经济绿地主要以果木等经济树木、植物为主;防护绿地和经济绿地由区农经委、水务局依照本单位制定的专项建设方案或专项规划实施。附属绿地是指企事业单位、新建居住区配套附属绿地,由建设单位按照区规划部门审定的具体规划要求实施。公园绿地是指具备城市绿地主要功能的斑块绿地,包括一般的城市公园、街旁游园、广场绿地、苗圃等,由区市容园林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建设布局 结合我区实际,绿地建设应遵循“两轴、三带、六楔、多点”的架构进行布局。两轴为北部的生态轴、南部的海河生态景观轴;三带为外环线生态绿带、蓟汕生态绿带、东金生态绿带;六楔为北部郊野公园、东丽湖东园、无瑕综合公园、军粮城综合公园、程林综合公园、南淀综合公园等市级综合公园;多点为区级综合公园、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 (三)建设计划 建设计划分为近期和远期建设两部分: 1.近期建设计划。结合“沃土计划”和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以新市镇、新建居住区、郊野公园等建设项目为重点,计划建设各类绿地504.26公顷,达到规划确定的近期绿化系统指标,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态宜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形象。 2.远期建设计划。到2020年共建成市级综合公园6处,区级综合公园27处,居住区公园74处,小区游园145处,完全满足“5、1、3、10”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布局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制定详规。结合“城总规”修编工作,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绿地系统建设衔接和协调工作,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城区的目标,制定好“东丽区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并纳入“城总规”,以提高生态系统和绿化品质为目标,为全区绿地系统建设提供详实的指导依据。 (二)统筹安排,分类实施。各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区绿地分布现状、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统筹安排绿地布局和建设计划,分步分类实施绿地建设。 (三)突出重点,打造特色。以创建生态园林城市为出发点,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塑造城市景观特色。形成以绿色林带为背景,以道路、水系景观为网络骨架,突出城市整体环境观念和重点道路、重点区域景观风貌,打造出彰显东丽特色的绿地系统。 (四)以人为本,注重需求。要从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活动功能需求入手,建设公园绿地、道路街景和沿河地带的绿地系统。要按照消减PM2.5绿化带“套餐”结构,着力建设一批大绿密植的防护林带,切实提升大气质量和环境质量。 (五)强化质量,加大投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认真做好绿化用地整合和苗木储备工作,严格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积极发挥政府对绿化建设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每年区街两级财政要依据绿化建设计划确定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区街两级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附件:近期(2014-2016年)绿地建设计划明细表 2015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近期(2014-2016年)绿地建设计划明细表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