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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9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丽政发〔20195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强

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

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东丽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727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

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推动实施质量立区战略,进一步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促进质量管理,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发〔20182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我区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使我区经济质量优势显著增强,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把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

3.标杆引领,强基固本。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夯实质量认证工作的基础保障。大力开展质量认证示范区域、行业、项目等创建活动,树立一批示范标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努力,基本实现市政府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目标,使东丽区质量认证法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天津品牌。到2020年,全区科技领军企业拥有自主商标品牌达到100%,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突破 600家,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突破 20 家,服务认证获证企业突破 5 家。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质量立区战略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不同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相结合,创新质量管理工具,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总结、提升、推广质量管理成果经验。组织推动企业精益管理创新工程,努力形成一批模式新、水平高、绩效佳的精益管理创新企业。

2.推广应用质量管理标准和先进方法。开展万家企业贯彻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推动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提升质量管理,全面推动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在各行各业应用,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带动全区质量管理水平整体竞进。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提升行动。在工业、交通、建筑、石油化工、医疗卫生、勘察设计等行业系统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动全区企业积极参与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

3.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强化质量基础建设,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持续质量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鼓励政府各级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手段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实现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防风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评价手段和技术支撑。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1.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针对我区各行业和企业特点,重点在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轻工纺织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开展质量认证。推动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认证、质量增值服务。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为重要载体,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专题讲座、宣传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认证知识,鼓励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

2.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换版工作,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加快推进绿色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工作。建立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完善质量发展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支持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三)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

1.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推动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优质农产品发展,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在消费品工业领域,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有效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在装备制造领域,开发中高端装备产品认证,重点扶持一批航空航天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海洋工程和船舶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质量认证、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在服务业领域,推动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认证,推行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及投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认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指标、标准认证和诚信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打造物流知名品牌;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品质,推行电子商务认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2.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实施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创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等具体监管方式。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推行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2.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按照国家认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大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通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3.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实行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结果、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落实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构建具有天津特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防止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依托相关背景形成行业壁垒。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第三方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

2.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本区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证数据和技术支持,形成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认证市场环境。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区域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公共服务。

(六)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我区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支持本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和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培养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天津市政府要求,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综合保障。加强各级认证监管部门自身建设,提升质量认证从业队伍和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各单位(部门)要制定工作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市,支持产业聚集区各类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引进和培养重点产业、高新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支持质量认证体系重点项目建设。鼓励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采信检验检测认证结果。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弘扬质量文化,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四)加强督促落实。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事项中,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各单位(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立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督促推动,抓好试点示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区质量管理水平。

 

附件:1.重点任务分工

2.国家认证项目明细

 

附件1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

重点工作

牵头单位和参加单位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依职责分工落实)

1

创新质量管理工具

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不同行业的质量管理要求相结合,创新质量管理工具,依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总结、提升、推广质量管理成果经验。组织推动企业精益管理创新工程,努力形成一批模式新、水平高、绩效佳的精益管理创新企业。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道、功能区

2

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开展万家企业贯彻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推动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提升质量管理,全面推动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在各行各业应用,发挥国有企业主力军作用,带动全市质量管理水平整体竞进。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国资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道、功能区

3

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国资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道、功能区

4

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提升行动。在工业、交通、建筑、石油化工、医疗卫生、勘察设计等行业系统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动全市企业积极参与现场管理星级评价活动。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5

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

强化质量基础建设,指导企业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管理,采用卓越绩效、精益生产、持续质量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6

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采用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升质量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提升质量治理能力。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卫健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办、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7

以创新检验检测认证手段促进质量提升,推动实现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防风险,为产业发展提供评价和技术支撑。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功能区

8

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

针对本市各行业和企业特点,重点在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国防科技、轻工纺织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开展质量认证。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公安分局、运管局、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9

推动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认证、质量诊断增值服务。

市场监管局

10

以工业园区、产业园区为重要载体,以中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通过专题讲座、宣传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认证知识,鼓励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各街道、功能区

11

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开展万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换版工作,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加快推进绿色产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认证工作。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民政局、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12

各级政府部门、各区要建立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完善质量发展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通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推动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13

支持各区建设质量认证示范区(点)。引导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住建委、生态环境局、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14

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

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领域,推动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发展,推行绿色产品、有机产品等认证,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

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委、发改委、各街道、功能区

15

在消费品工业领域,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工程,有效提升重点消费品质量。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各街道、功能区

16

在装备制造领域,开发中高端装备产品认证,重点扶持一批航空航天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海洋工程和船舶装备、电力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性能医疗器械等具有产业集群优势的装备制造企业建立企业联盟,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质量认证、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一体化,推动创新成果应用和产业化。到2020年,装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运管局、各街道、功能区

17

在服务业领域,推动健康、教育、体育、金融、电子商务等服务领域认证,推行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及投诉管理体系认证,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养老服务体系认证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物流服务质量指标、标准认证和诚信体系,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打造物流知名品牌;提升电子商务服务品质,推行电子商务认证,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城管委、文化旅游体育局、运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18

推进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增加优质产品及服务供给,打造质量标杆。支持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培育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各街道、功能区

19

简化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依法依规优化创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落实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改革任务,推动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全流程网上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一次性审批,提高便利度和满意度。

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办

20

严格从业机构资质认证标准,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技术评价相结合的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业主体具备相应资质能力。

市场监管局

21

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质量诚信体系、企业质量档案和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方式,实施企业质量社会责任承诺制度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公开产品质量认证信息。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功能区

22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创新动态监管、实时监管等具体监管方式。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功能区

23

健全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面的认证采信机制,完善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活动的激励措施,推行质量认证责任保险、获证企业授信等政策。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功能区

24

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

市场监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获证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监管,按照国家认证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加大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及时通报、公布监督检查结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确保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委、城管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委、发改委水务局、运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各街道、功能区

25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

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实行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结果、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落实从业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委、城管委、卫健委、农业农村委、发改委、水务局、运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各街道、功能区

26

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

制定促进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构建具有天津特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体系,推动和引领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各街道、功能区

27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防止行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依托相关背景形成行业壁垒。

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功能区

28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第三方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采信,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民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住建委、城管委、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农业农村委、运管局、气象局、宣传部(新闻出版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金融局、各街道、功能区

29

加大落实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给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工作力度。

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30

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

积极推动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重组合并工作,推进本市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集团化发展,为行政执法监管提供公证数据和技术支持,形成优胜劣汰、公平公正的认证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科技局、编办、各街道、功能区

31

培育一批操作规范、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区域型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提供公共服务。

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各街道、功能区

32

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

有序开放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外资机构进入本市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支持本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国内和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培养国际化检验检测认证人才,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

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商务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各街道、功能区

 

 

 

附件2

 

国家认证项目明细

 

国家认证项目包括五大类:其中强制性产品19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类,服务认证2类,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2类,食品农产品认证4类。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19类)

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小功率电动机、电动工具、电焊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照明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机动车辆轮胎、安全玻璃、农机产品、电信终端设备、消防产品、安全防范产品、装饰装修产品、儿童用品。

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含11类)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2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建设施工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航空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航空器维修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航空仓储销售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讯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德国汽车工业协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电气与电子元件和产品有害物质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认证、国际铁路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10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分包、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境外分包、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认证、零售商(和批发商)品牌食品审核标准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全球消费品标准认证、海洋管理理事会监管链标准认证、海洋管理理事会渔业标准认证。

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6.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

7.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8.森林认证(3类):中国森林认证、森林认证FSC、森林认证PEFC

9.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3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11.其它管理体系认证(10类):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认证、运输资产保护协会、运输供应商最低安全要求认证、静电防护标准认证、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整合管理体系认证、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认证、清洁发展机制认证、验证合格评定程序认证、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所有未列明的其他管理体系认证。

三、服务认证(2类)

1.国家推行的服务认证(3类):体育场所服务认证、绿色市场认证、软件过程能力及成熟度评估认证。

2.一般服务认证(25类):无形资产和土地,建筑工程和建筑物服务,批发业和零售业服务,住宿服务:食品和饮料服务,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运服务、空运服务、支持性和辅助运输服务),邮政和速递服务,电力分配服务:通过主要管道的燃起和水分分配服务,金融中介、保险和辅助服务,不动产服务,不配备操作员的租赁或出租服务,科学研究服务(研究和开发服务;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其他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电信服务;信息检索和提供服务,支持性服务,在收费或合同基础上的生产服务,保养和修理服务,公共管理和整个社区有关的其他服务;强制性社会保障服务,教育服务,卫生保健和社会福利,污水和垃圾处置、公共卫生及其他环境保护服务,成员组织的服务;国外组织和机构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家庭服务。

四、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2类)

1.国家推行的工业产品认证(17类):低碳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通用硅酸盐水泥、低碳产品认证平板玻璃、低碳产品认证铝合金建筑型材、低碳产品认证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低碳产品认证建筑陶瓷砖(板)、低碳产品认证轮胎、低碳产品认证纺织面料、节能环保汽车认证、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自愿性认证、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软件认证、光伏产品认证、环境标志产品、中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节能产品认证(不含建筑节能)、铁路产品认证。

2.一般工业产品认证(10类):节能产品认证(不含建筑节能)、节水产品认证、环保产品认证、建筑节能产品认证、城市轨道交通产品认证、铁路产品认证、防爆电气产品认证、风电产品认证、可再生能源/新能源、其他自愿性工业产品认证。

五、食品农产品认证(4类)

1.食品农产品管理体系认证(10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境外分包、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境外分包、乳制品生产企业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认证、零售商(和批发商)品牌食品审核标准认证、英国零售商协会全球消费品标准认证、海洋管理理事会监管链标准认证、海洋管理理事会渔业标准认证。

2.国家推行的食品农产品认证(5类):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OGA)、良好农业规范(GAP)、食品质量认证(酒类)、饲料产品。

3.一般食品农产品认证(5类):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出口类、全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清真食品认证、其他食品农产品认证。

4.国家推行的服务认证(1类):绿色市场认证。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27日印发

政策解读:《东丽区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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