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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民政局 东丽区帮扶办关于印发东丽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7

各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现将《东丽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东丽区民政局               东丽区帮扶办

2020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及市、区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帮扶办《关于印发天津市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救助、精准施策,统筹资源、综合发力,动态管理、应救尽救,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快速处置机制。将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纳入网格员日常走访任务,落实全覆盖的月排查、“一老一小”的周排查以及特殊群体的日排查,了解收集本区域内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线索,并即时上传网格系统。区民政局通过网格系统接收预警,将走访排查出的问题纳入区级问题台账,按照急难情况进行分类分级处理,对两级困难问题的处置要实时登记台账,有效监督流程时限,直至救助完结。同时,利用网格员入户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和张贴政策明白纸,畅通困难求助渠道。

(二)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通过临时救助加大对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救助力度。发挥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作用,对特殊个案问题开展专项救助。实施低保减退制度,对城乡低保人员通过劳动就业,人均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主动申报的,可给予一定时间的延保渐退期。具体方式为城乡低保人员在扣除就业奖励后,家庭月人均收入仍高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可继续按月领取低保金,前三个月按其家庭原领取低保金的100%发放,后三个月按50%发放,实现稳定脱困后再退出低保范围。

(三)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专项治理。对全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走访摸排,检查照料服务落实情况,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对于照料服务人未尽照料责任,供养人员生活条件恶劣,且无其他照料人的,区、街民政部门深入做好供养人员思想工作,创造条件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全面落实分散供养人员“四有”(有照料协议、有服务标准与标识、有定期探访记录、有应急预案)工作要求,推行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卡制度。区民政局加强监管、资金保障、巡视与评估。街道办事处要督促照料服务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社会力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开展定期随访、记录病情、治疗康复,以及提供助餐、助洁等居家服务。

(四)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服务体系。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留守妇女信息录入、更新完善,实现数据动态更新,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平台。做好与全国数据库对接,实行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分类动态管理,为开展精准关爱、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持。

(五)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市、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准确了解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人员生活状况和真实需求,做到救助帮扶不漏一人。进一步简化审批工作流程,落细先行审批要求,健全转介机制,提高救助时效性。将原有急难型临时救助随有随批要求,量化到24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批手续,确保快速及时施救。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核定家庭收入时每月扣减务工成本500元,直至疫情结束。疫情防控期间,除家庭收入明显提高,基本生活确能保障外,暂停开展低保对象退出工作。

(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兜底扶贫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利用专长深入社区开展联系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和个性化帮扶项目,实现精准救助。鼓励社会组织组建常态化、专业化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

三、具体安排及时间节点

(一)动员排查、建立台账(2020年6月始并贯穿始终)。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持续开展主动排查,及时发现困难人员需求。对市局反馈的困难人员线索要立即核查,及时掌握困难家庭情况。将问题线索纳入台账管理,形成问题清单。

(二)政策落实,对账销号(2020年7月-9月)。按规定程序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及时将台账中符合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同时利用“救急难”平台做好转介服务。不符合民政救助帮扶政策的人员,区帮扶办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其他扶贫措施。

(三)查漏补缺,巩固成效(2020年10月-12月)。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落实情况“回头看”,查漏补缺,总结和坚持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持续推进,“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区、街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民政部门兜底保障职责。

(二)加强部门协作。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承担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的其他部门的联系,加强工作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不定期地交换政策信息和对象信息,搞好政策衔接,齐心合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执行政策机械等问题。畅通社会救助热线,落实社会兜底、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等保障措施,防范“脱保”、“漏保”,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调查分析,定期调度情况,督促工作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文章关键字: 社会 人员    方案 东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