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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办理工作机制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8

为进一步压缩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流程办理时限,全面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效率,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办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阶段并联办理比率,促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根据《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办理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务函〔2019〕45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并联审批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机制如下。

一、工作目标

区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牵头部门要深入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并联办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组织本阶段各部门严格按照“一口进件、阶段办理、牵头负责、并联审批、一口出件”的并联办理机制开展并联审批。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

结合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强化“一口进件、阶段办理、牵头负责、并联审批、一口出件”的并联办理制度,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并联办理率,进一步压缩全流程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1.深化并联办理机制

各阶段牵头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落实牵头责任,通过审批前政策宣讲指导会、审批中项目协调推动会等多种形式,了解企业实际需求,针对本阶段主流程事项、可并行办理事项及可跨阶段办理事项,组织各相关单位梳理本阶段事项并联方式,科学合理设计并联事项,落实并联审批。对于因历史等因素造成无法实现并联审批的事项,单一进件,快速审批,确保企业办理后续手续渠道畅通。对于新、老系统中没有项目信息,但已完成建设手续的历史遗留项目,验收时不重新在系统中进行项目申报,不再进行联合验收,以单办形式进行验收。(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

2.提升“一个窗口”服务

强化“一个窗口”的功能整合,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各阶段牵头部门选派优秀业务骨干到窗口一线服务,为办事企业讲解改革措施,设计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

(二)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

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利益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等特定事项和行政许可决定不可撤销的事项外,在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全流程事项推行承诺审批。

1.编制“审批事项明白纸”

由各阶段牵头部门牵头负责梳理阶段内各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编制“审批事项明白纸”,涵盖申报单位、要件清单、办理时限、可承诺要件、承诺办理流程等内容,5月底前报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办负责汇总全流程事项“明白纸”,在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统一发放,实现事项申报“一单清”。(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

2.及时更新承诺制办理事项清单

各联审部门要按照《关于转发<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做好疫情防控促进项目开复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每周一下班前汇总工程建设项目承诺办理情况及典型案例,报送《工程建设领域审批运行情况周报表》,并在“一制三化”2.0改革的基础上,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扩大承诺制审批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应用范围,及时更新本部门可执行的承诺办理清单,一并报政务服务办。政务服务办负责牵头更新全流程事项承诺办理清单,向社会公布。各阶段牵头部门依托“审批事项明白纸”,做好政策宣传。(责任部门:区政务服务办、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委)

3.做好承诺制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对于实行承诺制的事项,各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申请人承诺兑现的过程指导和结果监管,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发现存在承诺不兑现或弄虚作假等行为,采取整改、撤销许可或者禁止选择告知承诺等惩戒措施。(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全面加强政策宣传辅导

1.加强各项改革政策宣传引导

各部门要通过培训会、企业调研、网络等多角度全方位持续开展对承诺制审批、并联审批等改革政策的宣传推广,同时做好对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抓好实际应用,紧盯企业感受,确保改革政策宣传喊的好、效果看得见、企业用的足。(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对审批、服务人员和项目单位政策培训

各部门每月分别组织一次对审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一次对项目单位的政策宣讲,熟练掌握与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办理流程,做好对企业和办事人员的辅导帮助,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企业的获得感。(责任部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改革措施,切实提高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效率,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

(二)强化衔接配合

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各阶段牵头部门要主动上手,组织本阶段各部门齐抓共管,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审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配套政策

各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提升并联办理比率的总体要求,针对调整优化后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及时更新相应的办事指南,编制承诺办理规范文本。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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