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东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丽区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东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功能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联合拟定了《东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2020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方案

为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区域水污染防治,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东丽建设,现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在全区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

一、指导原则

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促进畜牧业规范、健康、稳定发展,保障民生供给,保护生态环境。

二、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天津市畜牧条例》等。

三、划定范围

划定类型为城镇居民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相关禁养区,东丽区禁养区总面积148.47平方公里,划定范围:外环线以内区域(面积70.83平方公里),外环线外适用于城市居民社区管理的区域,包括华明新市镇禁养区(面积9.05平方公里)、 华新街居住区禁养区(面积2.26平方公里)、东丽湖居住区禁养区(面积34.33平方公里)、裕岭嘉园居住区禁养区(1.36平方公里)、民航大学居住区禁养区(面积0.41平方公里)、驯海里居住区禁养区(0.32平方公里)、龙泉里居住区禁养区(1.82平方公里)、和顺园居住区禁养区(2.85平方公里)、万科魅力城居住区禁养区(面积1.06平方公里)、丰年街居住区禁养区(面积0.79平方公里)、新立新市镇居住区禁养区(面积1.65平方公里)、军粮城新市镇居住区禁养区(面积15.88平方公里)、东盛园居住区禁养区(面积1.54平方公里)、无瑕街居住区禁养区(4.32平方公里)。

四、禁养的种类及规模

(一)禁养种类

所包含的畜禽种类为依法列入国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种类。

(二)禁养规模

东丽区禁养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为:猪存栏300头以上;家禽存栏10000只以上;牛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500只以上;兔存栏3000只以上;其他畜存栏100头以上。

五、工作安排

结合当前东丽区划定禁养区范围内已无畜禽养殖场实际,各责任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和执法检查,确保全域禁养区内无新增畜禽养殖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做好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现成立东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农村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规自东丽分局、各街道及功能区等。各成员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协调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相关工作。

(二)严格监督考核

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监督检查,各责任属地要切实落实禁养区工作要求,将畜禽养殖禁养区无新增畜禽养殖场纳入属地年度考核内容。

(三)做好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环境。


文章关键字: 养区 畜禽 东丽区 环境 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