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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9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 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9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区经济转型升级,依据《东丽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东丽政发〔2014〕11号)规定,结合当前实际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在东丽区召开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经济转型升级”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查找不足,切实解决招商工作中项目管理不完善、项目准入不明确、招商方式不灵活、产业定位不明晰、队伍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重点围绕项目管理、招商方式、部门联动、靶向招商、政策落实和考核督查六个方面,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加快推动我区经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重大投资项目协调推动机制。发改委、合作交流办对落地、在谈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建立重大投资项目(投资5000万元以上)区级领导、职能服务部门、各街道园区三级包联机制,力促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产;二是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评审机制。项目审批遵循简化、便捷原则,其中环保、消防部门对项目引进具有一票否决权。街道园区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增强项目研判力和自审能力。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依据国家产业发展目录,提出产业指导方向,为项目引进提供依据。合作交流办负责牵头召开项目论证会,其中占用土地的项目需要提交政府相关会议审议。三是建立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各街道、园区本区域内不能承接的项目要及时将项目推送至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平台,由合作交流办会同区行业部门统筹协调项目承接载体,避免项目流失。同时在考核中,推送项目的原街道园区与最终落地项目的街道园区在项目落地指标、内资到位额、税收上实行三七比例分成,有效期五年。四是高端客户走访服务机制。建立高端客户项目清单,明确高端客户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建立高层定期互访机制,全力做好项目跟踪服务,汇总合作协议履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推进合作协议条款的落实,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落到实处。五是规范统计管理机制。规范内资指标、落地项目、楼宇经济的统计制度。增加对招商项目的后评价制度,由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等部门从项目落地到运营五年的时间内,持续统计固投、就业、产值、税收等指标,定期出具分析报告,科学反馈招商成效。

(二)创新招商方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各街道、园区吸纳专业人才,逐步打造一支熟悉产业、精通招商、专业过硬的技术型招商队伍。鼓励街道、园区充分利用多元化的市场机制手段,与专业招商机构合作,实行市场化、专业化招商,逐步改变过去由政府主导的单一招商模式,破解招商引资中存在的信息少、招商渠道窄、招商队伍弱的制约瓶颈。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以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战略投资者,主导、参与园区或“园中园”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参考北京东升科技园、苏州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实现园区的科学管理。

(三)形成招商合力,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的责任感,落实工作职责,调动全区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招商合力,推动全员招商。充分利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对拟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沟通、审核,增强部门联动力度,提升审批效率,打造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的良好格局。区合作交流办负责推动落实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区行业部门负责组织和推动行业招商,区相关部门靠前服务,加强在项目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环节上的协同配合。各街道、园区切实落实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承担招商引资重要载体作用,抓细抓实抓好招商引资的各项工作。

(四)推进精准招商,建立靶向招商机制。在招商工作中要树立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新观念,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绿色高质量招商。聚焦我区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现代服务等优势产业,实施“靶向招商”。招商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定期公布优势企业名单,指导各街道、园区按图索骥,开展目录式精准招商。各街道、园区围绕我区优势产业,结合各自区域产业发展特点,明确区域主导产业,形成错位发展,增加园区对外竞争力。要紧盯产业链的空白点和上下游制定“补链清单”,紧扣主导产业缺失链条针对性对接项目,逐步构建具有我区产业特色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五)制定招商政策,落实政策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招商政策,强化我区招商引资政策对重点产业的引导和支持。由发改委牵头定期组织召开区政策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对提出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审议。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等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研究对应的产业布局规划,梳理行业相关政策,为全区统一制定政策提供依据。发改委、财政局研究制定全区统一相关政策,吸引项目落地,支持企业发展。各街道、园区按照东丽区财税体制改革精神要求,自行出台推动本区域重点发展细分产业的相关招商引资产业政策,但自行制定的政策不得与职能部门及上级机关制定的政策有条款冲突,同时须报区政府备案。

(六)提高工作效能,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完善指标考核体系,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区合作交流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细则,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同时增加招商队伍建设、靶向招商及项目服务评议等考核维度。督查室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统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每月通报各街道、园区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充分调动各部门招商引资和服务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合作交流办牵头制定《东丽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并牵头召开全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专题会议,明确各单位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解,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深入开展起好步,奠定良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各街道、园区按照方案要求尽快制定本街道、园区的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的各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农业农村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牵头制定相应产业发展政策和服务措施,及时梳理产业发展目录,提出产业指导方向,为项目引入提供依据。区招商引资指挥部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措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经验总结推广阶段。做好阶段性总结,巩固取得的成果。对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全区范围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丽区招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区招商引资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全区招商引资重要决策部署,负责推进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工作。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全体副区长任副组长。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组织部、督查室、发改委、农业农村委、合作交流办、政务服务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东丽支队以及各街道、园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作交流办,合作交流办为招商牵头部门,负责落实区招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日常招商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支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区深化招商引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加快推进,确保此项工作不中断、不停滞。区财政确保充足的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招商工作。各街道、园区也要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考核督查。区绩考办将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纳入全区部门考核体系。区合作交流办牵头研究制定招商考核办法和细则。重点考核招商引资的成效和质量,在考核项目落地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基础上,重点按照市政府督查室考核各区县的办法,增加对市外项目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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