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东丽区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各街道民政办(社区科):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制定了《东丽区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丽区民政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治理专项行动的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近日对流浪乞讨工作要求,市公安局会同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决定,从1月26日开展为期20天的流浪乞讨人员治理专项行动。按照行动要求,为积极维护我市春节期间良好社会秩序,现制定我区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履职尽责,提高政治站位,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精准救助、延伸服务”的原则,结合冬季救助,全力配合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维护全市春节祥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具体行动

1、区民政局29日前与公安部门、轨道交通部门进行对接;按照各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具体工作内容。

2、在专项行动20天内,对区域内轨道交通站点进行机动巡查,发现需救助人员与相关部门立即施救。

3、各街道29日前要与辖区公安机关进行对接;与本街道综合执法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及劝导。

4、各街道要对辖区内的轨道交通站点进行巡查,并与站点建立工作联系机制。20天内将采取多种方式与站点进行工作沟通,确保站内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各街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环节,跟踪监测重点区域。各街道要加大街头救助力度,针对本街流浪乞讨人员活动特点,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繁华地段、居民楼道、桥梁涵洞、废弃建筑物、废弃工地等容易出现流浪乞讨人员的重点地段进行巡视,特别要加强夜间巡视,发现夜宿街头人员及时予以救助。街、村(居)工作人员要时刻关注辖区内是否出现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一经发现要及时实施保护性救助,确保人身安全,并及时上报辖区公安部门,做好身份排查工作,坚决杜绝流浪乞讨人员冻饿致伤、致死的事件发生。

6、各街道对有救助要求的,与公安部门护送至市救助站进行救助;对于残疾人、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身份查询和护送工作;对于身患重病人员及时与公安部门进行医疗救治,并报区民政局,确保其生命安全。区民政局积极协调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市、区、街道工作通畅。

三、工作要求

1、各街道政治站位要高,积极组织实施此次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到位。

2、各街道要确定1名工作联系人,每天将本街道工作情况上报区民政局。每天16:30前报送工作情况,工作期间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进行上报;节假期间在专项行动微信群中上报。区民政局进行整理,于17:00前报市民政局与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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