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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万新街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既有房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各社区管委会、居委会、城市公司、物业公司:
    按照《东丽区房管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既有房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津丽房[2018]4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万新街实际及今年的天气情况,现将今年汛期既有房屋安全度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5月份以来,万新地区迎来多次强降雨天气,基本进入汛期。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薄弱环节,落实防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塌房伤人责任事故,确保全街范围内各类既有房屋安全度汛。
   (一)落实机构、明确责任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法规、政策和工作职能,本着“产权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原则,逐级落实房屋安全度汛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及监管责任。
    为做好安全度汛工作,街道办事处已成立既有房屋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4375798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于5月30日前要将本单位既有房屋安全防汛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手机号码、值班电话以书面形式上报街城镇建设办公室。
   (二)周密部署、精心安排
    各单位要从实战要求出发,确保排险抢修解危预案、措施、人员、设备设施和物资落实到位,确保重点区域、重点房屋、重要环节的防汛责任落实到人。要政令畅通,指挥有力,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强抢险队伍演练,确保居民住用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措施
   (一)加强既有房屋排查监控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辖区内既有房屋查勘、排险工作力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疑似危险房屋,应及时督促房屋人产权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的使用安全进行鉴定,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要认真组织排险避险,督导检查解危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向万新街道办事处报告。  
    对已查出的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集中力量治理,限期排除隐患,务必在雨季来临前排除险情,并在雨季中做好巡查和重点监控工作。
   (二)组织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以万新街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建立的台账为基础,在汛期中对已查出的危险房屋、严损房屋、阳台及外檐安全隐患再次进行深化排查整治,督促产权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严防责任事故发生。房屋产权人对于万新街道办事处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应当明确安全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保障房屋使用安全。  
   (三)及时抢修排险
     强化“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落实责任制,汛期中对出现的房屋漏雨渗透、外檐脱落、屋面坍塌、外墙倾斜等安全隐患,要迅速组织抢修排险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和排除险情。各单位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和督促检查推动的作用,积极协调、帮助房屋产权人或经营管理单位做好抢修排险工作,并及时向万新街道汇报房屋度汛情况。  
   (四)加强督导检查
    万新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需要在汛期中深入各单位检查落实情况。
    三、加强值班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一)严格值班制度
    各单位要加强和完善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离岗、不空岗;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应对突发的抢险排险工作。 
   (二)提高应急能力
      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等信息,遇到突发险情,全力以赴做好抢险工作。加大房屋抢修补漏力度,及时有效处理群众报修和反映的修房问题,保证正常生活秩序;发生中雨以上强降雨时,各单位防汛办公室要在雨后24小时内向万新街道办事处上报各类房屋抢修补漏情况。  
   (三)严肃责任追究
     加强汛期检查,实行危险房屋重点专人监控,落实避险应急措施。发生房屋倒塌事故的,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排险,做好善后工作,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万新街道办事处。对玩忽职守、贻误抢险时机,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万新街道办事处房屋防汛办公室电话:022-24375798;夜间值班电话:022-24375928。

东丽区人民政府万新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文章关键字: 房屋        隐患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