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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新立街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修订)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9

当前,随着天气转暖,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趋活跃,企业复产复工处于高峰时段,生产建设的各种设备设施重新启动,作业的新员工和转岗工人数量较多。同时,一些单位安全生产理念不牢固,法治观念淡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管理不扎实,投入不足,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进入到事故易发高发时段。为切实加强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去年专项行动成果,根据《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津丽安委会【2018】3号)要求,现决定从2018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在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时,要严把安全生产引进关,对危险性大、没有安全保障的,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严禁予以审批。二是坚持铁腕治理。巩固去年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严格落实分级管控,继续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危险性较大且不具备整改条件或者经过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采取关闭、搬迁或转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采取停产停业整改措施,并实行区政府挂牌督办;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一律实行限期整改。三是打非治违常态化。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合法行为,就必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原则,将打非治违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二、整治范围

在全面开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检查。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开展危险化学品各重点环节排查整治。按照《东丽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治理,强化监管,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加大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搬迁的力度。认真落实《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油气和危险化学品等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认真吸取俄罗斯购物中心、北京海淀区电动车商店和我市南开区北方五金机电商城等一系列火灾事故教训,以车站、商场、市场、医院、学校、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消防设施缺乏损坏,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堵塞,超量违规存储货物,违规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同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治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防护措施,持续开展电气火灾三年治理等行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排查整治。对危险化学品等工贸企业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加气站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隐患自查自纠及报告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等。

(四)开展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队伍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作业队伍是否严格履行作业审批手续,指定专人监护;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有毒气体检测和安全防护装备,是否安排具备应急救援能力的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并为其配备通讯、救援设备;作业过程中,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是否擅自离岗;作业队伍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等。

(五)开展涉爆粉尘领域企业排查整治。涉爆粉尘企业方面,重点检查作业场所、除尘系统等。

四、工作分工

新立街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按照属地原则,研究部署、组织推动本街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安监执法人员、包村领导干部和村居安管员协同工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家参与排查整治。

五、工作安排

排查整治工作从2018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

召开专项会议,制定专项方案,认真分析本街域内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全面组织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26日至6月30日)

具体安排见附件1《新立街企业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安排表》

(三)巩固深化阶段(7月1日至12月15日)

加强对前期查出的安全隐患的复查和处罚;加强挂牌督办企业的隐患整治。

(四)总结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全面总结排查整治工作成效,查找并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健全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发现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严格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并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认真核实群众和职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坚决责令企业停产整改,并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了的,坚决予以停产或关闭。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一追到底,并从严从重处理。

新立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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