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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示范楼宇试点的工作方案

来源 :东丽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关于开展创建诚信示范楼宇试点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东丽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响“诚信东丽”品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丽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要求,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精神,充分发挥诚信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我区诚信建设,提升市场主体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信用东丽”的良好信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依托东丽区全面开展诚信示范创建系列活动,以滨航腾云创意园为试点,打造东丽区诚信示范楼宇。

(一)建立楼宇企业诚信档案。常态化加强创意园各入驻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在日常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企业信用行为。

(二)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根据国家、天津市和我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楼宇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楼宇入驻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依托区级信用平台,强化入驻企业失信核查,将存有失信行为且风险较大的拟注册用户或落户企业排除在外。

(三)完善楼宇信用便企服务。结合楼宇监管服务特点,面向信用良好企业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加强楼宇信用便企服务,在项目核准(备案)、行政审批、房屋租赁、行政管理、融资贷款等方面优先予以支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诚信有价”的价值观,优化我区投资兴业服务环境。

(四)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宣传。利用“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摆放横幅及宣传展板,发放信用建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企业信用知识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引导企业签订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强化楼宇企业诚信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创建诚信示范楼宇工作重视程度,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落实。发改、工信、商务、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加强鼓励引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工作保障。要强化制度保障,及时研究制定关于诚信楼宇、诚信企业的“信易+”便企应用场景,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创建工作成效,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特点,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正反两个典型示范效应,提高市场主体对信用价值的认识,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东丽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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