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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信易+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来源 :东丽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关于开展“信易+企业上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丽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深挖厚植企业资源、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丰富企业上市渠道,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企业融资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我区诚信建设,提升市场主体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信用东丽”的良好信用环境。

二、激励对象

按照《天津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依据东丽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实施。

三、激励措施

(一)建立问题协调处理机制。按照“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企业举手,政府协调;区长调度会”三级问题协调机制推动解决。对于在推动企业上市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根据各单位职责分工,转交相关单位予以办理,由各相关单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机制,涉及跨部门、跨事权的各类重难点问题,由专班牵头会同相关成员单位,采取专题协调推动会等多种形式推动解决,确有必要时,报请有关区领导推动解决。

(二)建立专班专人专办制度。建立专人专办联系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在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问题时,采取联系机制统筹协调本单位相关业务科室,依据工作职能专事专办,加快问题办理进度。

(三)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调研服务队伍,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开展“点对点”集中服务,与企业建立联系,向企业发送明白纸,深入了解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难题,“一企一策”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全覆盖服务。

四、职责分工

1.区金融局负责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大做强;研究制定、协调落实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和完善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做好企业上市日常服务工作。

2.区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和拟上市企业所属街道(园区)负责挖掘整理本行业、本区域内符合上市标准企业纳入全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培育,并按照部门职能协调推动拟上市企业存在问题。

3.区政务服务办、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负责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涉及审批或者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等问题,要“一企一议”,限时办结。

4.区政法委、住建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司法局、税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负责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司法诉讼、产权不清、手续不全、外缴税费等问题,为企业上市挂牌创造条件。

东丽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文章关键字: 企业 信用 方案 信易 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