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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涉企事项代办员工作方案

来源 :东丽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关于依托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进涉企事项代办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按照《天津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和《关于印发<东丽区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津丽诚信建设领导小组〔2019〕2号)要求,在全区企业中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我区诚信建设,提升市场主体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信用意识,营造“信用东丽”的良好信用环境。

二、激励对象

按照《天津市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引》,依据东丽区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适用于信用优良企业。

三、激励措施及时间

(一)前期准备。接待、走访有办事需求的企业,详细了解企业需要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视情况同相关区级部门取得联系,解答好企业疑问,重点要向区相关部门了解清楚代办注意事项。

(二)代办领办。对提出代办意向的企业,协助其整理齐全相关申请材料,并视区相关部门要求签订委托协议。根据不同办事渠道(线上或线下),在对应网上办事平台进行申报,或到相关部门现场办理,办理过程中可根据企业意愿,协商确定代办或领办。

(三)全程服务。办理过程中发现申请材料不全或有误,代办人员一次性列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途径或方法,便于企业方便快捷地补齐材料。对于尚不具备审批条件的情况,代办员主动协调区相关部门和企业,研究解决办法,给出企业明确答复。

(四)反馈结果。代办工作完成后,代办人员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到区相关部门,并为企业及时送达办理结果(证照、通知书、决定文件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衔接配合。区政务服务办建立区街两级代办队伍工作联系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各单位要主动上手、齐抓共管,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务服务办牵头组织编制《东丽区街道、园区涉企事项代办员工作手册》,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涉企事项代办员开展业务培训。各街道、园区要加强对涉企事项代办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保证“企业保姆”人员稳定,为企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加强考核监督。区政务服务办负责组织对涉企事项代办员服务企业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会同区发改委不定期对各街道、园区涉企事项代办员服务企业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被企业投诉的涉企事项代办员,街道、园区要严肃处理,及时配齐配强服务队伍。

东丽区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文章关键字: 企业 信用 事项 代办员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