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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关于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16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九轮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履责情况

2021年3月至4月,市委巡视六组对东丽区开展了巡视工作,并于7月26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东丽区委高度重视,认为市委巡视指出的问题深刻具体、直指制约东丽高质量发展的问题病灶,提出的建议站位高、把脉准、方向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对解决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问题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东丽区委坚决认账领账,全盘接受,严肃对待,坚决把巡视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上手、狠抓实抓,带领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力以赴抓整改,达到借巡视整改强劲东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的目的,为东丽区抢抓历史机遇,构筑“五个高地”,全面打造科创绿谷、都市新区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一)深化思想认识,用狠抓整改任务落实的决心和推动改革发展的实效践行对党忠诚。东丽区委认为,巡视是政治巡视,整改是政治整改,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是代表市委提出的具体要求,是市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全方位、系统性地落实好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是东丽区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要求和具体行动。东丽区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鸿忠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把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视六组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要求作为抓实抓细巡视整改工作的具体指导,把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的核心目标。

(二)持续动员部署,把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上来。在巡视东丽区情况反馈会上,区委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对区级领导班子和全区各党委(党组)就整改落实市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了动员部署。会后,立即以区委文件形式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同志讲话、东丽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表态发言印发至全区各党委(党组),同时,将市委巡视反馈意见分解细化,明确责任分工。2021年8月5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再次传达鸿忠书记在市委书记专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视组对东丽区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有关要求。8月9日、9月27日、11月10日,先后3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全面落实市委巡视整改意见的具体工作举措,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既抓好巡视反馈具体问题整改,又全面深入抓好举一反三问题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查摆问题整改,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保障绿色高质量发展新业绩的具体要求。

(三)加强组织领导,凝聚起全区各方面各层面深抓整
改、狠抓落实的共识和合力。东丽区委深刻认识到,巡视指出问题具体表现在下面,但领导责任在区委,区委常委、区级领导班子要带头整改。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委和区政府全体班子成员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东丽区委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整改工作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制定“1+3”整改落实方案,其中“1”是区委整改落实方案,针对市委巡视反馈的四个方面13个重点问题、30个具体问题、36个问题表现和提出的11条意见建议,举一反三查摆同质同类问题59个,提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40项,明确具体整改措施231条;“3”是统筹推动选人用人、意识形态、编制纪律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分别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建立台账,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落实见成效。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负责市委巡视反馈的6个具体问题35条举措的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到底,先后深入区委各党群部门和重点整改点位开展调查研究,督导推动整改落实。其他区级领导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从本人、本级做起改起、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先后组织召开各类整改工作推动会议86次,深入现场点位推动整改落实128次。全区各部门各单位以区委常委会和区级领导干部为标杆,层层承接压力传导,分别建立符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的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持续推进整改,在全区全面形成了大抓整改、狠抓整改、深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四)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责任。2021年8月27日,东丽区委常委会召开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区委常委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聚焦整改责任和实际成效4个方面查摆区委常委会和常委同志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117个,制定改进措施50条,切实做到从政治站位上找差距、从政治担当上剖根源、从政治责任上明举措,强化深入推进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全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对标对表,紧紧围绕市委巡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下功夫,聚焦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全力解决全域城市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化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机制、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质量和风险监控,进一步提高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意识,深入剖析市委巡视指出问题产生原因,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见效,全面提升体制制度机制建设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协调贯通区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区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坚持开展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经常性督促检查,持续跟踪督办、强化跟踪问效,组织力量先后4轮次深入各项整改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指导整改具体措施落实,协调与市级部门和兄弟区县协同整改。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对市委巡视六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组建4个专项检查组,紧盯巡视整改方案制定、措施落实、整改进度、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总结等7个环节,深入43个承担具体整改任务部门开展监督督查。创新监督方式,运用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联动监督机制,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时段监督,针对发现问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六)坚持效果导向,以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凝聚改革发展合力,推动各项工作焕发新气象迈上新水平。东丽区委深刻认识到,抓整改的过程就是全面检视问题、全面促进发展的过程。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局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契机,与整体谋划和全力推动当前全区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大发展、大提升。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呈现新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四个全员抓”工作机制,动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抓招商、抓项目、抓收入、抓营商环境,有力提升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特别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建立并运营北京招商中心,中交建、中铁建等一批优质央企落户东丽,协议投资额达到290.96亿元。

二是主动融入“津滨”双城发展,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主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双城”发展战略部署,精心谋划、深入调研、反复协商、稳步推进同滨海新区的战略合作,签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落实“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在规划、产业、政策、配套、社会事业、生态六个重点领域深化合作,建立高规格组织推动、三级定期会商、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等5项机制,实现两区产业互补、资源融通、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积极服务、主动对接中心城区功能拓展,统筹加快东丽区环内区域开发建设,并得到了市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指挥,建立“环内开发”工作专班,积极推动规划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展开。

三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凝聚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新氛围。区委把转作风、强担当作为抓发展、促改革的有力抓手,组织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区各主要单位负责人观摩学习西青区、津南区的先进经验做法,召开重点项目现场推动会,各级领导干部谈认识体会、找问题差距、明目标举措。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实施意见》等“1+6”制度机制,对全区干部发出了担当作为、争创一流的动员令,在全区上下形成了等不得、慢不得,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以“绝不把历史遗留问题留给历史”的责任担当,攻坚解决了一批过去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理顺了长期以来想理顺而没有理顺的体制机制。

四是全力以赴高质量做好换届工作,展现风清气正新气象。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区委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党委(党组)担首责、负总责,形成上下联动抓换届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换届“十严禁”要求,成功召开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区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换届候选人全票当选,圆满实现市委人事安排意图。对新调整区级领导班子成员采取见面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工作碰头会、一对一个别谈话等形式提出“五个带头、五个坚决”具体要求。对处级干部出现空缺的岗位迅速调整补充到位,确保不空岗、不空责,累计调整处级干部30余人,其中涉及“一把手”25人。及时调整区级领导联系基层安排,划分9个工作组分别联系14个街道(园区),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无缝衔接、平稳有序。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四个方面13个重点问题、30个具体问题、36个问题表现和11条意见建议。截至目前,30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11条整改意见已全部落实。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59个,已完成整改56个,基本完成3个,完成率94.9%;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40个,已完成整改30个,阶段性完成8个,基本完成1个,未完成1个,完成率75%。

(一)关于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问题

1.针对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有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保障,成立东丽区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清单,聚焦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高水平助力“一基地三区”建设等5个方面内容,细化量化62项基本工作任务和18个重点项目,全力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战略。二是充分调动全区党员干部工作活力,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四个全员抓”工作机制,动员全区各级党员干部抓招商、抓项目、抓收入、抓营商环境,全面营造提升经济发展质效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服务保障,安排区级财政年度预算3亿元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专项资金,落实“513”工作机制和“园区吹哨、部门报到,园区举手、政府协调,区长调度、定期督查”项目推动机制,服务京津冀优质项目落地落户。四是认真落实市委“双城”发展战略,主动服务“滨城”综合配套能力提升,签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落实“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加强与滨海新区在规划、产业、政策、配套、社会事业、生态等六大领域深度合作。五是提升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承接能力,发挥驻京招商服务中心桥头堡作用,与20家招商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全力推进环内区域开发,提升载体承接运营能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与滨海新区在重点领域合作方面的协同机制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与滨海新区建立高规格组织推动、三级定期会商、督办推动落实等工作机制,形成《两区协同联动发展事项清单》和《两区协同联动问题解决清单》,明确两区23个合作推进事项,稳步推进两区战略合作协议落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北京地区招商工作市场化程度不高,手段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设置北京招商中心,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招商工作,推动《东丽区招商中介奖励办法》在街道园区落实,利用市场化手段吸引北京优质项目落地,全区对接招商中介机构10家,组织、参加招商活动6次,北京地区招商举措进一步充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与北京地区专业园区合作不深入,未取得明显实效”,进行了以下整改。深挖北京高质量项目资源和信息,洽谈企业、平台机构及协会20次,走访北京地区各类渠道资源,对接产业园区和创新资源4家,对接北京项目10个,不断加强与北京地区央企、上市公司、优质民营企业以及协会资源的协同互动。

2.针对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进展缓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将绿色生态屏障建设进展缓慢问题作为查摆问题的重要方面,在区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举措。二是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经常性到绿屏实地调研,定期组织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累计拆迁绿芯内地上物458万平方米,持续加快工程建设。三是围绕“京津冀生态廊道”建设快速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统筹“一廊两芯两环六片区”生态空间格局,实施造林1.8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600亩,开放2350亩古海岸湿地绿廊,各项建设成效初步显现。四是制定《关于开展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对12个重点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切实压实建设主体责任。五是组织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全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赴西青区、津南区观摩学习,对照兄弟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情况,查摆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短板,强化整改提升意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绿化项目落实质效还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全市绿色生态屏障年度目标任务安排,组织专家对古海岸湿地绿廊及绿芯内实施造林质量情况进行论证,对PPP项目涉及生态林种植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全面客观评价苗木栽植质量,推动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逐步提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计划实施项目缺乏统筹,项目方案设计不科学”,进行了以下整改。完成金钟河沿岸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调整及审批,完成海丰村拆迁并启动土方施工。

3.针对解决民生问题用心用情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教育投入,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原则,制定教育系统预算调整方案,调增人员和公用经费基本支出0.84亿元、项目支出0.15亿元。教育经费预算安排13.4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增长9%,按照目前人数统计测算,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学前教育增长14.5%、小学教育增长9.07%、初中教育增长0.19%、高中教育增长1.27%、职业教育增长2.92%。二是强化对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动态监测和分析研判,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已支付资金11.91亿元,其中基本支出支付资金10.59亿元,项目支出支付资金1.32亿元。三是针对5所教育设施做好“一校一策”,完成好美嘉园中学、好美嘉园小学2所在建教育设施建设,舒畅园小学完成主体施工;万科魅力城小学等2所教育设施正在进行控规调整,已完成控规调整方案。四是实验小学东丽湖学校已建成,并于2021年9月1日开学,学校为24个班建制,目前一年级已招收学生193名。五是召开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推动会,部署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社区治理、物业管理4个提升工程,切实推动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56项区级重点民生项目、12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实事作出总体安排,全力推动解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还迁房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在持续推进全域城市化建设,全力保障民生安居工程方面,大力保障还迁房建设资金。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东丽区教育资源不均衡,高中资源在南部地区相对集中,北部地区无高中校,万新地区无公办幼儿园”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百中华新学校(华新完中校)及好美幼儿园、畅悦华庭幼儿园已于2021年9月开学,填补了北部地区无优质教育资源及万新地区无公办学前教育的空白。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较低,普惠性学位资源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采取集团化办学模式新开办一幼枫悦园分园、二幼怡贤里分园、好美幼儿园等8所公办幼儿园,增加学位2340个,学前教育公办率达到34%,普惠率达到79%。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等级补助政策,4所民办幼儿园通过普惠性幼儿园等级评定。

(二)关于立足新发展阶段统筹谋划长远发展有欠缺问题

4.针对统筹谋划长远发展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聚焦学思用结合、知信行统一,在统筹谋划区域经济发展长远蓝图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规范,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20次,全面提升区委抓发展、谋长远的能力水平。二是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战工作等重点内容,举办辅导讲座6场、专题研讨8次、参观学习2次、读书班1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形成调研报告10篇,切实在落实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学习效果。三是坚持学用结合,扎实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五个一”活动,将推动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转化为解决“社区之表、农村之实”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具体招法举措,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形成专题调研报告400余篇,抓深抓实社会治理的能力和素质进一步提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重学习数量、轻学习质量,以一般性传达代替学习研讨,以中心组成员‘领读’代替‘领悟’,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以学促行措施不力,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东丽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机制》,对全区各处级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1轮列席旁听,狠抓学习质量提升,就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各党委(党组)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理论学习‘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基层单位理论学习走形式、走过场,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还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建好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连锁理论超市”等学习载体,组织开展各类宣讲活动2700余场次,利用“东丽宣传”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举办“庆建党百年书时代华章”硬笔书法大赛,收集作品300余件,“东丽宣传”被市委宣传部评为2021年天津市基层理论宣讲优秀微信公众号,学习形式更加丰富有效。

5.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缺乏系统思维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加快融资平台转型,确定财信集团管理资产、城投集团管理项目建设、国润集团管理不良资产的职能分工,完成区管企业整合。东方财信集团整合经营性资产和城市运营业务、增加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积极打造信用等级高、经营能力强的现代城市综合运营服务商。将滨丽公司和城投集团合并,夯实实体业务,形成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代建、出让区合作开发等实体化发展框架,充分培育企业经营资质和实体运营能力。二是整理制定“小长大”“战新企业”“高技术企业”培育名单,摸清规下工业企业运行状况,引育新动能,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和城市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组织税收方式不够系统”,进行了以下整改。将全员抓收入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加强收入资源统筹,拓宽税源管控渠道,提升收入征管质量,最大限度防止收入流失,保障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资产盘活范围小,企业投资、股权收益未列入盘活范围”,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管理,规范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资产产权证照不全,影响盘活”,进行了以下整改。推进医疗产业园6万平方米经营公建办证工作,加快资产盘活,新增盘活闲置资产3.68万平方米,新增租金协议金额2800万元。

6.针对推动改革行动迟缓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区委成立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动有关事项交接工作。二是按照《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实施方案》规定,明确东丽经开区与有关街道责权边界。三是东丽经开区与有关街道形成园区交接框架协议,进行有序交接,建立历史遗留问题台账,协作推进解决。四是制定改革方案,明确临空经济区的管理范围和管理事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园区与区相关部门、街道在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沟通协调配合不顺畅、职责交叉、多头管理”,进行了以下整改。东丽经开区与新立街召开专题对接会议,就历史遗留问题、二次提升开发建设、执法权移交工作、税收分成与管理成本分摊等相关问题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形成工作台账,制定交接计划,逐步开展责权利交接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域开发进度较慢、资产盘活效率不高、招商工作质量不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推动片区控规审批,并持续开展征求权属人意见工作,完成安评报告编制。二是依托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尚坤阿里云物联网基地、津品数字贸易产业园等6家市场化载体运营平台,加大国际商务园(三片区)整体招商工作力度,新增盘活载体3.6万平方米,累计利用16万平方米,使用率超过60%。三是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着力引进北京保质量项目,充分发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关村e谷等资源优势,结合区域整体开发态势,引进市外优质项目104个,北京优质项目17个,亿元以上项目5个。

(三)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有偏差问题

7.针对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不快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规上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新增入库16家,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新增入库3家,促进高端产业发展。二是制定《东丽区战新、高技术企业培育名单》和《1000-2000万元企业培育库》,大力推动调整工业经济结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完成战新产值155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20.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在环城四区中排名第三,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完成产值32.1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的4.3%,培育专精特新企业12家。三是制定《东丽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年)》《东丽区推动重点产业链发展工作机制》《东丽区产业链发展任务分解表》,成立东丽区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服务产业链龙头企业,建立协调服务、情况沟通和监测分析机制,推动产业链全面发展。四是参加跨境电商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东丽区津品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园被列为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创新试验区。临空经济区与津品(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建跨境电商孵化基地——津品跨境电商数字贸易产业园,产业园与天津财经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天津商业大学开展了校企合作,已有11家企业入驻。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推动FT账户开设工作。五是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和培育力度,制定《东丽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按照“筛选一批、入库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工作模式,筛选储备后备高新技术企业183家,推动116家企业申报高企培育库,91家已公示入库,邀请专业机构为企业申报国家高企提供针对性服务。六是与专业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为2021年申报国家高企的215家企业提供材料预评审服务。七是为999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推动300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规划,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241家,267家企业实现专利申请零突破。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高新技术产业特色不够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梳理分析全区38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域分布、规模分布、领域分布及科技人员、科技活动经费、知识产权、经济贡献等情况,形成东丽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系统展示高企创新发展态势,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高质量创新型企业数量较少”,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东丽区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开展2期创新型企业政策宣讲培训活动,营造科技创新发展氛围。二是推动民航大学科技园建设,举办中国民航大学科技园开园仪式暨天津市航空航天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人才-产业对接会,民航大学科技园正式揭牌运行,接纳新入园企业5家,累计在孵企业51家,待审批入园项目企业22家。组织召开医疗器械注册(第三期)主题培训、2021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路演等活动,天津市创新创业大赛中东丽区中油智采、日津新材料、海王数据等7家企业及3个团队项目在决赛中获奖,成绩突出。三是通过科技金融对接服务平台收集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1.38亿元,组织投融资对接活动11次,涉及企业和投融资机构600家,成功投融资4158.8万元,惠及企业18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效果不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推动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召开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政策宣讲活动,由市科技局、区税务局为科技型企业宣讲解读科技、税收政策,辅导企业申报认定资质,享受政策红利。二是通过线上宣传、上门走访等形式动员企业开展认定评审工作,梯度储备待培育的雏鹰企业275家、瞪羚企业65家,企业梯度培育效果初步显现。

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缺乏紧迫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在解决道路交通等“硬环境”不“硬”方面,明确雪莲南路(津塘路-海河东路段)建设主体为市海河公司,施工主体为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丽区持续督促道路建设单位加快雪莲南路道路建设,其中属于东丽范围的雪莲南路(先锋路-海河东路段)已全部完成建设。同时助力河东区界内雪莲南路(先锋路-津塘路段)建设。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跃进路、龙山道2条道路未实现打通”,进行了以下整改。目前已贯通跃进路及跃进路地道,龙山道正在施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服务企业机制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健全完善三级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

机制,将全体区级领导、389名处级干部、492名科级干部与全区3918家市场主体建立联系关系,以“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服务模式,点对点服务企业。二是采取电话抽查、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联系服务的1200家企业情况进行回访。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职业能力培训形式单一”进行了以下整改。创新培训服务机制,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累计组织开展技能培训11629人次。组织企业与院校签订培养协议,开设13个班期共453人参加培训,其中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和金桥焊材已达成意向,毕业后输送50人至企业。同时推动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养老护理员、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机床装调维修工等30余个新兴和热门工种,有效匹配当前市场需求。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纳税服务效率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在统筹整合资源、增强导税力量、推广预约服务、优化内部设置四个方面下功夫,区办税服务厅设置窗口34个,自助服务设备增至30台,纳税人办税平均等候时长由原12分钟降至6分钟。成立办税服务厅“导税先锋队”,日均辅导纳税人填写表单110余次,预审材料200余份。打造“线上预约、线下取号”办税缴费模式,22417名纳税人、缴费人使用了微信预约功能,体验反馈良好。开通“一分钟即办”绿色窗口,平均办理时间45秒。优化“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办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时间比规定的“不得超过8个工作日”提速一倍。

9.针对污染防治效果不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东丽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推进105项重点任务落实,2021年PM2.5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改善17%,达标天数比例达到69.3%。全面实施臭氧污染防控专项行动,实现臭氧平均浓度同比降低11%。二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5家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组织2家企业完成一轮动静密封点LDAR工作,组织全区所有涉VOCs企业完成一轮排查治理,组织3家化工企业完成“一罐一策”方案编制,引导9家化工、煤化工、制药企业合理安排停检修计划。三是持续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和油气排放专项执法检查,实现油气回收系统监督性抽测全覆盖,共检查加油站134座次。四是持续对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排查管理,累计检查餐饮单位7200余家次,组织餐饮单位及时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对检查发现的36个问题已责令商户整改到位。五是制定《东丽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2021年度工作计划》,巩固海河、永定新河等入海河流消劣成果,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全市第9位,全区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六是强化重点河道口门监测治理,对超标口门开展治理,强化工业聚集区污水排放监管,推进雨污串流常态化排查整治和雨水管网清掏,完成封堵、整治串流点位18处,清掏雨水管网(井)390公里,东丽湖一体化处理设施项目正式投用。七是强化生态补水,落实《东丽区河流水系循环方案》,形成“两小一大水循环”格局。八是加强生态扩容,实施金钟河沿岸生态修复工程,通过采用“强化复核式潜流湿地+表面流人工湿地+自然湿地”的组合处理工艺循环处理金钟河河道水,达到保持并持续改善水质的目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控手段还不足,与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要求还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在全区19家企业93个涉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对排放量较小的160家企业,安装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建设投用露天焚烧高架视频监控点位30个,对街道空气质量数据及时分析研判,精准施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全区重点河道口门缺乏系统化管理,精细化管控还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东丽区水污染防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对考核断面、口门水质超过年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的6个责任街道进行约谈,督促整改提升。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河(湖)长巡查监管标准不高,水面漂浮物及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不彻底”,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东丽区河(湖)长制暗查暗访工作制度》规定,对部分街道(园区)河湖管护及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发现问题106处,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推动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全面解决,召开河湖长制联席会议,与津南区、北辰区、河东区、河北区、河西区签订《建立跨界河流“联席联巡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深入开展海河非法渔船整治行动,累计查扣非法捕捞船只46艘,清理钓鱼台板8个,网箱网障地笼110余具。

(四)关于履行主体责任,重视程度有欠缺问题

10.针对管党治党缺乏狠抓严管的力度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把“两个维护”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的相关要求,梳理27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工作台账,明确11名区级领导牵头推动工作落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政治责任。二是贯彻区委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明确加强政治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开展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四个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动政治生态向善向好。三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制定完善规范性制度74个。四是进一步落实全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巡察根本任务,100%完成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巡察全覆盖。五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区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化“以案三促”,做好肃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的“后半篇文章”,深化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六是建立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同级监督,实施区纪委监委同下一级党(工)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区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工)委书记谈话机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园区土地载体有效利用率不高,部分土地出让缓慢,影响招商项目的落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确定园区资产管理部门,明确管理权限。建立企业服务云平台,完成医疗器械产业园和帝达东谷园环境整改提升。二是开拓招商渠道,与垠坤集团达成合作协议,项目落位144地块,计划将该地块打造成高端产业聚集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医疗园建设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相关建设手续仍未办理齐全,影响载体的高效利用”,进行了以下整改。针对医疗园相关手续不全问题,取得施工许可证,完成地面风井和外檐立面整改和现场查验。

11.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城市化拆还迁、土地等重点领域监管不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东丽区全域城市化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在征地、拆迁、还迁以及村民社会保障四个领域,开展15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化解问题。二是发挥区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做好示范小城镇建设、城中村改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三个方面还迁房项目审核复查工作。三是制定《东丽区纪委监委提级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纳入区纪委监委提级监督范围。构建“442”提级监督体系,梳理“小微权力”正负面清单。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合村并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规范城市化建设工作的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化拆迁、还迁等工作的精准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存量大,群众反映强烈”,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土地领域问题线索处置力度,查处土地领域违纪违法问题46起,处理70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探索运用片区协作机制开展长期未结线索清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2019年以前长期未结问题线索全部清零。

12.针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改土治水力度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决纠正区委履行责任过度依靠区纪委监委问题,压实区委常委会和区级领导干部、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常委同志个人和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二是运用全面从严治党网络监管平台,每月对区级党政领导班子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进行梳理汇总,督促区级领导干部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先后向区级领导干部发送完成情况提醒函2次,通报全区处级单位清单完成情况2次。三是持续开展破圈子、铲土壤工作,清除“白宋”案政治污染,全面发挥典型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在现岗位工作满5年、累计满8年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安排交流轮岗,建立摸排人员名单并完成交流轮岗计划,对2名任职五年以上正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交流,跨部门、跨领域调配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55人。四是组织全区各单位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入查摆圈子文化、好人主义问题,查处好人主义问题34起,处理35人,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弘扬清廉文化,制定《关于加强全区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集作品89篇,在“清风东丽”微信公众号刊载9期、47幅作品。五是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全区党员干部,建立健全516名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先后审核27批1760人次,对35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安排不均衡,质效不好”,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东丽区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全体区级领导干部按照分工将有关任务纳入个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施项目化推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制度,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各党委(党组)开展考核,考核成绩按30%比例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开展同级监督的招法不多,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力度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落实运用“两谈两函一报告”机制的规定,加强对同级党(工)委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与同级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联合约谈24人次,向同级党(工)委制发提示函、建议书(函)27份、报送专题报告18份。

(五)关于履行监督责任,职能发挥有不足问题

13.针对区纪委监委监督贯通融合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区纪委监委与组织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重要事项协商会议、案件会商会议7次;持续推进土地领域专项整治,对重点集体经济组织“一把手”问题线索提级查办,提级办理村居土地领域问题线索49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四项监督’在统筹衔接常态化长效化存在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派驻机构、街道纪检监察工委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做好区纪委监委相关部室与区委第14轮巡察各巡察组工作对接、情况通报,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发挥群众参与监督的力度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充分发挥群众在基层监督中的作用,组织群众参与疫情防控、创文创卫工作监督检查5次。二是对网格中心等渠道受理群众事项做好分析研判,建立解决群众诉求清单,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及时跟踪督办,推动解决问题13个。

14.针对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不充分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对有关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街道党工委落实主体责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推进土地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三促’工作有短板”,进行了以下整改。区纪委监委分析当前农村“三资”管理领域违纪违法情况,向相关单位制发6份纪检监察建议,督促问题整改。

15.针对日常监督效果不明显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关于深入开展2021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的工作提示》,推动33项课题落实落地。制发区纪委监委驻点监督工作安排,在驻区卫健委纪检组等探索驻点监督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督工作在年度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考核比重。深化全员培训工作,举办全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任暨推动基层监督工作专题培训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24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升。三是健全片区协作机制,制定《关于建立“片区+小组”协作模式的工作意见(试行)》,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等方面发挥“室组街”联动优势,街道纪检监察工委消除“零立案”现象。四是将办理自办案件形成的“四沟通”机制推广到外审、报批报备案件的办理中,解决案件证据标准、涉案财物处置等问题。落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要求,在区纪委常委会会议上传达学习评查报告、部署整改工作,完成对10件案件66个问题的整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招法不多”,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常态化开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6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监督检查,持续督促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二是建立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纪实机制,制发工作纪实手册,组织召开工作培训会。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社区纪检组织、纪检监察
工作联络站发挥作用不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规范社区纪检组织履职,组织全区各社区纪检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不断打牢基层监督基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联络站功能,通过联络站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85个,转化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纪委监委对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涉农室和干监室办理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指导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累计完成评查案件39件,卷宗164册,发现12大类问题,督促问题整改。开展优秀案件评选工作,形成优秀案件评查报告。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年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纳入学习小组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六)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不力问题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和看待为基层减负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市委、区委为基层减负决策部署,印发专门通知,针对7方面16个问题制定53条具体举措,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常态化推动落实。二是对市委巡视反馈的区教育局2020年收到区内文件4562件、区住建委主要负责同志一周最多参加20次会议问题进行核查,形成《关于市委巡视反馈“文山会海”问题的核查报告》,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为基层减负要求的通知》,明确精文简会纪律,督促全区各党委(党组)落实精文简会主体责任,提升文件会议质效。三是常态化深入基层开展2轮为基层减负专项调研,深入全区53个单位了解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情况,与基层干部面对面沟通交流,梳理经验做法,发现问题17个,形成调研报告,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四是强化对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东丽区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围绕巩固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深入治理流于形式、不切实际、漂浮散漫等问题。五是深化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召开区委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推动下一步专项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在全面推行“四个全员抓”工作机制中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工作方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34起,处理43人,对7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的部门向街道和非成员单位印发文件、召开会议未严格按照区委规定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备审批,有的部门仍在‘周二无会日’召集街道部门开会”,进行了以下整改。常态化落实文件会议备案审批制度,并结合为基层减负专项调研对“周二无会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制度规定不严格的部门整改落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的部门征求意见要求基层单位加盖公章、无意见也要反馈、既要报电子版又要报纸质版,为基层工作增添额外负担”,进行了以下整改。督促全区各单位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结合为基层减负专项调研对签字盖章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的部门开展工作顶层设计不到位,未能充分考虑基层落实能力,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过程中的指导服务不到位,在帮助基层解决困难抓落实上用心用力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主责体系,督促区级、处级、科级领导干部高标准、高质量制定主责清单,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运用平台监督、实地调研等形式常态化督促责任落实。

1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纠而未止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党员干部落实《东丽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在重要节点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下发《关于学习<这些饭局党员干部“不要吃不要喝”>自觉抵制和纠正“吃喝”歪风的通知》,强化红线意识。二是制定《东丽区纪委监委关于在监督执纪工作中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若干措施》,通过精准监督执纪持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是认真落实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并通过制发监督提示函等方式纠正在疫情防控、“四个全员抓”等工作中落实为基层减负不力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针对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不大,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意识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选取7起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18.针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聚焦“十四五”规划、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等重点领域强化查处问责力度,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36起,处理46人,对11起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二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暂行办法》《东丽区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流程》《东丽区落实<关于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流程》要求,做好容错免责、澄清正名、回访教育工作,对248名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对1名干部容错免责,对1名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违建别墅、‘大棚房’等土地管理领域问题整改工作仍需持续加力”,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违建别墅、“大棚房”问题整治“回头看”,压实工作责任,金钟新城违建别墅拆除工作全部完成。

(七)关于班子“头雁效应”发挥不充分问题

19.针对披坚执锐、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活动安排》,区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推动解决重难点问题。二是严格落实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安排,班子成员经常性深入街道、社区、企业了解社情民意,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一批难点难题,共推动办理重点民生项目21项,解决群众诉求152个。三是在5期处级干部进修班等培训班中开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三力’”等专题培训和生态文明、科技金融等专业化能力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持续组织开展政治忠诚教育和政治理论水平考试;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交流轮岗,跨单位调整交流科级及以下干部55人次,安排有发展潜力的35名处级干部进行交流轮岗;选派抽调280余名干部到疫情防控、巡视巡察等重点工作领域和吃劲岗位锤炼作风、锻造本领。四是坚持以事择人、事业为上,在一线历练干部、观察干部,分三批抽调93名处科级干部常驻隔离留观酒店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25名优秀干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其中破格提拔1名经济战线的优秀年轻干部,对勇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5名处级干部晋升职级,对9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处级干部作出“下”的安排,大胆启用3名问责影响期满的干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担当作为劲头不足,抓发展意识不强,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表现为‘五个推不动’”,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对各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区委“四个全员抓”工作部署,增强各单位抓经济、抓发展的意识,新增落地500万元以上市外项目229个,其中新增落地亿元以上项目12个,北京优质项目22个,盘活载体10.51万平方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干部关心关爱不足,激励举措还不够多”,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正面激励,选树正面典型,推荐评选市级以上奖励表彰,为区纪委监委相关集体申报集体二等功,5名工作人员申报个人三等功。对457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给予嘉奖或记功,及时落实各项待遇。制定《东丽区关于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提出6个方面关心关爱干部具体举措。

20.针对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区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常委同志紧密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亲自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区委常委会深入查摆四方面13个问题,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进行自我批评,全体常委同志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104个,制定改进措施50条。二是区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起草区委常委会对照检查材料,并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增强民主生活会严肃性、规范性。三是规范严肃政治生活,完善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特别是围绕推进项目建设、精准拆迁还迁、路网交通建设等措施分别细化阶段性目标,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关不严,检视问题不深刻,制定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批评与自我批评缺乏辣味和针对性”,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会中、会后工作情况的指导监督,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对全区处级领导班子2021年度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检视问题不深入,措施制定缺乏针对性、时效性,以‘靶向治疗’着力解决漏洞短板问题的紧迫性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围绕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入检视政府党组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任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20项,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关死后门、倒排工期,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党的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上水平。

21.针对区委推动基层组织工作用力不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园区网格党组织没有及时配齐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兼职问题和相关园区500余家非公企业仅配备2名专职党建指导员问题,摸清网格需求,新招录13名事业编制人员担任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二是选优配齐相关园区网格党支部书记,明确网格党支部调整原则,组建4个网格党支部,对网格内未单独组建党组织的企业实行兜底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建立由具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与新任网格党支部书记“1帮1”导师帮带机制。三是针对个别党工委2020年组织工作要点与区委组织工作要点“上下一般粗”问题,指导督促抓好问题整改,完成街道制定文件排查规范工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引以为鉴,坚决防止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的问题。四是制定《区级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安排》,将指导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纳入工作内容,有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五是开展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排查整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净化农村基层党员队伍。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园区未配备专职党建指导员”,进行了以下整改。进一步规范有关园区网格设置,按照‘一格一员’原则,新招录事业编制人员9名。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园区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能力不足,着力解决漏洞短板问题的紧迫性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开展党建引领园区经济发展专题培训,对2021年新招录的园区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兼任网格党支部书记)和有关街道园区科室负责同志35人进行培训。

(八)关于三级党组织领导轴心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22.针对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多元共治格局有差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网格化管理方式,出台《关于调整优化网格化治理模式的措施》《东丽区网格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街道、社区隐患处置职责清单的工作机制》,优化网格化管理模式,提高隐患巡查处置效率,优化社区评星定级方式。二是制发《关于调整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及组织机构的通知》,调整完善创文工作组织体系,设8个区级分指挥部,分别由区级领导同志任分指挥长,各指挥长分别牵头召开部署推动会议,统筹推动创文工作。三是加强组织调度,压实创文主体责任,坚持“季汇报、月分析、周例会”制度,加强与各分指挥部及70个单位的沟通对接,协调解决民航大学周边环境、程盛道菜市场停车、共享单车管理等问题,通过现场督查、巡回检查、互比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跟踪问效。四是总结上一轮创建经验和短板,立足三年创建任务,制定《东丽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区常态化任务清单》,创建单位由上一届的48个单位增加到71个,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创文工作连续三轮受挫,全国综合测评成绩下滑明显,2020年没有进入全国总评。还没有完全破解‘社区之表、农村之实’,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还不高,缺乏行之有效的招法提振广大干部群众精气神”,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调整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及组织机构的通知》《东丽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完善考核办法,将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综合考评,结合《东丽区2021-2023年城市管理考核方案》,制定《东丽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督查考核办法》,督促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围绕道路环境整治、创建氛围提升、社区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市场秩序整治、校园周边整治六个方面,突出重点、弥补短板、加大力度、整体推进,妥善解决中央测评实地建成区与非建成区的矛盾,4次邀请专家会商,精心确定282个实地点位进行申报,并对8个区级分指挥部牵头部门和11个街道“创文”工作开展督查。

23.针对街道“大工委”作用发挥有欠缺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街道“大工委”制度,出台《关于加强街道“大工委”和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选派103名区级机关副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担任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推动11个街道103个社区规范完成兼职委员选聘、备案管理等各项工作,相关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社区评星定级,对兼职委员实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作用发挥情况。二是研究起草规范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开展2场专场招聘,培训7000余人次,提供用工岗位1000余个。三是制定《东丽区评星定级综合评定办法》,将物业费收缴情况纳入评定五星、无星社区的考核内容,对全区103个社区整体人居环境水平、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物业管理水平等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无法满足群众需求”,进行了以下整改。健全和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资金来源、责任分工和有关要求,建立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4.针对社区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未能跟上城市转型步伐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选派20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的处级领导干部担任重难点集体经济组织第一书记,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稳妥推进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整顿。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老村台”管理责任清单,理清责任边界,压实各方责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老村台管理水平不高,个别地区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将老村台地区纳入属地街道管辖范围,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管理,摸清人员底数,建立人员台账,开展常态化走访排查。二是结合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对老村台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加大监督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清整1129村次,整治疏浚村庄河道、坑塘、沟渠1123.4公里,清理垃圾杂物、漂浮物567吨,清理道路两侧垃圾68.2吨。开展清洁村庄环境整治,清理老村台垃圾、柴草、杂物639.4吨,开展清洁田园工作,整理田间地头、沟渠内各类积存垃圾112.6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集体经济组织撤村并居、产权制度改革后,自我管理能力不足,街道监管作用发挥不到位,街道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权责不清”,进行了以下整改。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对全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干部职数设置。成立5个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党组织,精简后勤人员,严格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备案管理规定。

(九)关于选人用人统筹不足,执行标准不严问题

25.针对干部调整频繁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我区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方案》,注重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深入分析班子的运行状况,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表现,加强干部调配的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单位科级干部调整规划性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压实各单位党委(党组)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完善选人用人监督检查方式,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对14家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日常监督,共发现23家单位49个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限时督促整改,对发现存在违规开展选人用人工作问题的9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进行问责,共批评教育处级领导干部2人,责令检查3人,书面提醒5人。

26.针对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不够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面向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丰富年轻干部队伍资源。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面向东丽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9个副科级领导职位。二是加强专业能力提升,围绕事业发展需要举办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等专业化能力培训班6期,充分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网络资源,开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阶段等2期网络专题班,推动中央党校、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优质网课进党校。三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市场化用人理念,运用好区内区外两个“人才市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名区属国有企业副总经理;深挖区内干部资源,公开选拔3名干部到副处级事业单位担任“一把手”;从外省市、市直机关引进优秀人才4名。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科级干部年轻化、专业化程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把科级干部选任关口,强化对动议环节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方案预审制度和任前事项报告审批制度,引导各单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共预审同意64家单位科级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工作方案,共提拔科级干部215名,晋升职级183名,提拔科级干部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干部161名,占比74.9%,40岁以下干部155名,占比72.1%,干部队伍结构明显优化。

27.针对存在“带病提拔”干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严把政治首关,针对提拔使用和晋升职级的30名干部开展政治素质正反向测评,制定政治素质考察情况清单,要求评价政治素质表现要有实例印证;拓宽考察渠道,对任现职不满两年的4名干部到原单位延伸考察,注意听取干部居住社区意见,根据实际适当扩大谈话范围,细化考察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行为特征评价,准确把握干部特长与岗位匹配度。二是严把选任程序关口,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累计对71名拟提拔、进一步使用及晋升职级的干部开展政治素质测评及行为特征评价,对全部拟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试用期满的干部在讨论决定前征求区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坚决将政治及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挡在门外。三是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处、科级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对提拔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政务撤职以上处分、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在提拔任职前的4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列为“带病提拔”倒查对象,开展即时倒查,对每一名“带病提拔”对象的选拔任用过程形成专门倒查情况报告。经审核文书档案,相关人员提拔任职过程符合规定程序及有关要求,未发现“带病提拔”问题。

(十)关于历次整改不到位的有关问题

针对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统筹推进市委巡视整改和市委巡视反馈指出的30个落实市委巡视、审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有关问题已整改完成18个,其余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

(十一)关于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

28.针对“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整改落实方案,就有关园区开发率低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合理安排拆迁计划,实施精准拆迁,按照重点项目规划及资金到位情况确定拆迁时间。二是签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落实“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推动两区协同联动发展。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关合作开发工作受限”,进行了以下整改。与滨海新区深入推进两区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深化顶层规划设计和产业发展区域合作。深入对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发展等各类规划。通过促进招商引资联动、推动产业平台资源共享等方式,加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两区优势产业合作,实现两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共同制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落实“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明确协同推进园区发展事宜。

(十二)关于市委土地专项巡视问题整改成效不佳问题

29.针对矽谷港湾拆违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针对违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进度,241户违建业主中210户按标准拆除完毕,其余正在推进拆除工作。二是针对已改变用途的房屋,制定方案,入户宣传,推动业主转变认识,恢复原有属性。属地街道成立13个工作组,入户走访,宣传政策。三是坚持以龙头项目带动园区发展的思路,协助开发企业招商,以项目落地带动园区逐渐恢复科研办公属性,引进数字中国数字产业融合基地、天津数码港和矽谷嘉烨3个重点项目,逐步营造产业氛围,新增注册企业99家。四是制定《矽谷港湾B地块房屋交易监管工作流程》。五是加强对园区的监督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防止新增改变用途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全区拆违工作力度不大”,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全区建成区违建底数台账,实施区、街道、社区三级防控机制,实现全区域无缝监管,深入街道对案件证据材料、执法程序进行审核,建立日常执法巡查机制,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新建违法建设现象发生。

(十三)关于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

30.针对该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市委巡视反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明确7个牵头部门,制定51条整改措施,截至目前,23个未整改到位问题中,15个问题已经完成整改,8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并按照天津市审计整改工作要求,每三个月向市审计局报告整改进度。二是制定《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同审计监督等多部门协同,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完善制度,防止屡审屡犯。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部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后再次经审计发现”,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审计署、市审计局、区审计局三级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台账。截至2022年2月,梳理出市审计局2021年审计东丽区发现问题105个,已整改问题95个;区审计局2017年至2020年审计各部门发现问题308个,已推动整改问题288个,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245个,已推动整改问题138个。下一步严格落实《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持续推动整改的同时,对屡改屡犯、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会同区纪委监委开展约谈,进一步强化整改效果。二是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手册》《部门预算审计常见问题汇编》,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纳入处级干部培训内容并已开展1期培训。帮助领导干部加深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强化内审监督及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等方面培训,预计2022年5月底前,开展不同层次人员的培训2期。

3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驻京招商服务中心前沿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主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力度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落实《北京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在提高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质量上下功夫、出实招,与20家招商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主动挖掘优质资源项目,做实项目分析研判,落地北京地区优质项目115个。二是着力提高招商效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各街道园区招商积极性、联动性,制定招商计划安排,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招商格局,各街道园区对接北京优质项目10个,强化招商培训,组织招商培训活动2次,全面提高人员招商意识和能力水平。

32.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绿色发展思路不清晰,生态产业化路径不宽,绿屏内产业布局、业态与全区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十四五”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化产业布局,确定发展北部、西部、南部三大产业片区。编制完成胡张庄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规划方案,确定打造精品种植区、仓储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市集、接待中心、特色民宿区六大功能板块,一期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对核心区域冷库进行拆除。

33.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增强财政统筹能力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通过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各项收入资金全部列入部门统一编制,提高各类资金统筹能力。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上线,形成单位编码、预算单位基本信息导入、项目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完成项目库建设,预算单位完成储备项目入库。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全面运行,使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

34.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教育资源布局结构顶层设计有待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适应学龄人口快速增长的新需求,教育资源建设力度未能紧跟城市化进程”,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顶层设计,编制《2021-2035东丽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科学规划教育资源布局。推动教育资源建设,2021年投入使用百中华新学校等3所中学、实验小学东丽湖学校等5所小学,以集团化办学模式将优质教育资源向北部地区拓展。

35.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干部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能适应新时代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要求,领导干部管理能力存在短板,教师培养机制、激励机制还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师资力量培养,加强与天津师范大学“教师发展工程”战略合作,开展“东丽校长领航、骨干教师领雁”项目,组织52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参加理论培训,9位导师深入16所学校为校长治校、教师授课进行针对性指导,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推进学校绩效工资改革,制定《东丽区教育系统关于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激发教育系统干事创业活力。

36.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成果转化能力不强,用理论学习指导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的成效不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学习要点10期、统一配发学习资料80余篇,围绕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统战工作等重点内容,开展辅导讲座6场、专题研讨8次、参观学习2次、读书班1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次,形成调研报告10余篇,切实在落实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的具体实践中体现学习效果。

37.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发展,现行区与街道、园区财政体制对促进经济发展作用效果不明显,需进一步调整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东丽区调整街道、园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建立区、街道财权与事权清晰、事权与支出责任适应的财政体制制度,调动街道、园区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强化街道、园区社会服务和城市管理职能,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38.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企业经营性资产管理分散,经营效益较差”,进行了以下整改。对区管企业、各街道、部门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集中运营管理,实现集中管理经营性房产82.16万平方米,持续增加经营性收入。

39.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弱、经营性收入少、效益差”,进行了以下整改。整合区级物业等经营资源,由平台公司以市场化手段取得经营权,增加平台经营性收入。其中,物业服务板块已整合集中管理物业项目18个,年合同额2200万元。

40.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在园区改革过程中经开区平台公司改制工作推动进度较慢,园区运营水平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明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职责。完成经开区总公司全民所有制改制工作,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总公司2021-2022年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体系及管理制度。二是引入社会资本推动园区建设,发挥总公司市场化运营灵活性,借助社会资本共同提升园区运营水平。

4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部分园区市场化运营成效不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针对园区的市场化运营,落实各股东方资本金到位,完善运营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产业招商、开发建设和规划方面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做好规划设计、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和城市管理工作。

42.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到位,新动能引育还有差距”,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新动能引育计划,战略性新兴工业企业达到65家,完成产值155亿元;战略性新型服务企业达到27家,完成营业收入29.91亿元。二是推进载体平台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区内载体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园等知名品牌机构合作,实现资源跨区域流动和精准对接。新增津品跨境数字贸易产业园、鑫裕房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创业载体,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587家,通过市雏鹰企业评价入库294家,通过市瞪羚企业评价入库16家,组织215家企业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43.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贯彻落实《东丽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力度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落实《东丽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1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雏鹰企业公示294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491家,51家公示待入库,技术合同成交额56.7亿元。

44.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结合天津市双城发展,主动融入滨城,加强与滨海新区在配套方面的协同协作”,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接市住建委及相关部门,将重点城市主干道路申报纳入市级三年滚动计划。二是按照东丽区和滨海新区配套协同发展目标,加强与滨海新区的沟通,签订《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东丽区人民政府落实“双城”战略协同联动发展框架协议》,加强与滨海新区在规划、产业、政策、配套、社会事业、生态等六大重点领域合作。

45.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服务企业质效不好、企业家满意度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编制《东丽区政企通服务手册2.0》,明确政府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企业日常事项办事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津心办”APP、审批大厅屏幕播放及企业联系人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加大手册发放宣传力度。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严格落实“1天转办、3天答复”要求,对企业提交问题即时掌握、实时跟踪监控,做到全过程可追溯可管理。收集企业问题155个,按时办理率100%,问题解决率94.19%,答复满意度99.46分,解决满意度99.73分。

46.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优化营商环境的指标建设能力还需加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东丽区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优化营商环境创先战实施方案》,成立东丽区优化营商环境创先战工作指挥部,组织召开东丽区科技创新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29个。

47.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全员抓营商环境的氛围不浓,营商环境还需优化”,进行了以下整改。全区82个单位“一把手”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签订“亲商承诺”,在东丽电视台录制播放短视频,结合天津市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我区存在的差距,进行营商环境专项调查,形成工作专报,组织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各部门分享好做法、好经验。召开向企业汇报会,7个委办局和30家中小微企业参加会议,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3个,已全部协调解决。在“今日东丽”、政府官网开辟营商环境宣传专栏,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70条。梳理涉及企业的17项政策措施及解读,及时上传至“津策通”平台,提升服务企业政策环境。

48.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符合当前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尚不健全、不完备”,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调整考核因子,将优良天数比率纳入月考核,每日对14个街道(园区)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进行排名,对上半年PM2.5浓度排名末位街道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二是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管控,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对于供暖、电力等涉及民计民生的企业和涉及高新技术、重要产业企业,积极协调市生态环境局纳入保障性企业名单,累计完成52家企业评级,68家重点企业纳入保障性企业名单。

49.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责任属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压力传导机制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会5次,就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精细化管控不到位等问题,对6个责任单位进行约谈,促进水环境质量提高。二是制定《东丽区重点河道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实施方案》,对5条重点河道进行监测,并将结果纳入区绩效考核。

50.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河湖长效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河湖长制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进行了以下整改。发挥“河湖长+河湖长办+河湖管护队伍”机制作用,落实街道自查、河道管理部门日常巡查、河(湖)长办暗查暗访的三级巡查制度,区级河湖长巡河(湖)42次、街级河湖长巡河(湖)683次。各街道(园区)在河湖长效管护工作中,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聘请第三方公司对街域内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定期检查保洁落实情况,按要求开展考核督办。

5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园区平台公司市场化作用发挥不明显,园区经营水平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成平台公司改制工作。二是建立企业服务云平台,结合企业网格化的线下服务模式,初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企业管理及服务模式,解决企业在平台、人才、资金、配套、市场开拓等方面困难。三是明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规范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引进龙头带动项目,与天津工业信息研究院、高力国际第三方咨询公司,就军粮城片区、无瑕片区、东部起步区的产业落地规划、主导产业分析及未来发展规划商讨合作,与威高集团等医疗器械龙头企业签约,推动医疗器械产业的进一步聚集。

52.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严格执行拆还迁政策刚性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受理和开展土地征收程序性工作。

53.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引导和推动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机制还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指挥棒”作用,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分数占比30%,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参考。

54.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贯通工作机制尚未建立”,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协调贯通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机构、区审计局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健全完善问题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

55.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以案三促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监督监管相对欠缺”,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以案三促”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六书两报告两建议专项检查,制发六书两报告两建议流程图,规范工作程序。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整改落实检查工作方案,深入35个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指出跟踪问效不足、逾期回复、制发不规范等问题。

56.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基层党员干部反映为基层减负问题的机制还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设立为基层减负线索问题反映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57.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干事创业浓厚氛围还没有在全区形成”,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开全区作风建设大会,制定《东丽区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崇尚实干、鼓励担当、加油鼓劲的激励保护机制,进一步畅通完善“下”的渠道,定期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持续解决精气神不足、作风不实、氛围不浓等突出问题。二是全面加强基础管理,制定《东丽区关于加强基础性工作的规定(试行)》,梳理各领域基础性工作事项,督促各单位逐一抓好贯彻落实。

58.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对于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以及考核等次称职以下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还有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思想疏导,健全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制定《东丽区关于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方案》,帮助干部排忧解难、舒缓压力。对受到处理或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帮扶谈话,对2020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的9名处级干部在反馈考核等次时由区委组织部部长进行首次谈话,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进行日常谈心谈话,传递组织的严管厚爱。二是落实好《东丽区落实〈关于对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的工作流程》要求,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对248名受处分(处理)干部开展回访教育帮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59.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机制不健全,执行已有制度机制不到位,制度刚性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落实《东丽区处级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指南(试行)》,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民主生活会的实效性。

60.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制度执行打折扣”,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定,规范民主生活会准备、召开、整改各项工作,区政府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保持清正廉洁。

61.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园区专职网格员、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的长效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园区网格党组织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职责清单,健全考核工作机制,与绩效工资挂钩,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62.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深入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布置任务、推动落实、效果评价的闭环体系建设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举办党代表选举工作业务培训会、农村违规发展党员排查业务培训会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训班。制定基层暗访调研方案,对全区103个社区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检查结果用于社区评星定级。开展社区评星定级专项调研,选取4个街道8个社区,总结星级管理工作,持续研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63.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部分街道、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对创文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组织领导不力,靠前指挥不够,担当作为意识不强,落实指标任务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创建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不足,一些关键性指标任务落实不细不到底,动员群众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群众满意度和参与度不高,距离测评标准要求和群众期盼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东丽区2021年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和中央文明办测评体系标准,实施“三提升+四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点位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组织各街道在加强实地点位自查提升和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创文氛围。二是持续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对实地考察、档案申报、入户调查等工作每日对照测评手册和《东丽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实地测评明白纸》开展督促督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压实“四级责任”,形成创建档案台账,推动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落地。三是全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8月底组织街道、社区陆续挂牌启用实践所、站。目前,按照“六有”标准,全区建设1个实践中心、11个实践所、101个实践站、2个实践点。

64.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街道统筹协调功能有待增强”,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关于“吹哨报到”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依托党群网格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赋予街道对综合性事项统筹调度权,实现全程闭环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中设置“下考上”指标,建立健全街道对区属职能部门考核评价方式,考评结果直接纳入绩效考评成绩,不断强化街道战区地位和轴心作用。落实考评建议权、人事建议权,对124名处级领导干部评优建议人选征求街道党工委意见。

65.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模式相对滞后”,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关于深化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对全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分类管理,规范干部职数设置。成立5个街道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党组织,精简后勤人员,严格落实集体经济组织干部备案管理规定。

66.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在全区全域城市化进程中,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实力与区位优势不匹配,集体经济组织面对发展难题时创新发展举措不够有力”,进行了以下整改。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在城市化后期社会治理、经济发展中的定位。通过集体经济组织专项审计、市农委专项资产核实、成员信息核对等工作,摸清集体“三资”底数,完善管理台账,明确成员及股权数量,推动集体经济组织分类管理。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对外投资行为,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持续推动农村集体资产上平台交易,落实《东丽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完成52个村集体财务会计核算工作。

67.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在干部选、育、管、用方面缺乏整体规划,发力不均”,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断增加优秀年轻干部总量,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举办2期机关事业单位新任职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邀请区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处级领导上讲台授课,共计培训243人。做实做细干部日常监督,大力选拔经过重点岗位和基层一线扎实历练的优秀干部,对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25名干部大胆提拔使用,破格使用1名经济战线的年轻干部。

68.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年轻干部培养措施还不够多”,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出台《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跟踪培养帮带机制,健全完善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目前已储备45周岁以下优秀处级干部80名,40周岁以下优秀正科级干部114名,35周岁左右副科级及以下中长期培养对象146名。

69.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非住宅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滞后、管理缺失”,进行了以下整改。严格非住宅项目规划建设审批程序,建立审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和部门联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

70.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审计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区委和政府督查之间没有形成监督合力,在发现问题整改方面,没有形成有效闭环”,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东丽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审计工作纳入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二是将审计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考核体系,加强监督部门的协作配合,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相互贯通,形成审计整改工作监督合力。

三、立行立改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期间共移交本单位立行立改问题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1个。

针对“部分点位污水跑冒”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紧急处理跑冒点位,采取工程施工手段提高井脖控制污水外溢。二是对排水管网划片逐步封堵检查,打通堵点13处,排查漏点2个。三是加设临时排水泵将污水引入污水处理厂处置。四是对管网进行全面清掏疏通。五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投入900万元资金确定管网养护队伍,确保管网畅通。六是责成相关区级职能部门和街道共同加强监管,规范企业污水排放行为。问题解决后,区委就相关点位污水跑冒问题解决情况面向相关社区负责同志、居民代表和问题反映人开展了“向群众汇报”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成效还不明显。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解决制约东丽高质量发展重点难点问题还不到位,产业规划、国企改革、优质项目引进与区域发展目标要求还有差距。

2.整改力度和进度还有差距。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和举一反三、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问题中目前还有1个未完成整改、4个未完全整改到位、8个需要持续推动整改,还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二)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的措施与计划安排

东丽区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持续推动全面管党治党和绿色高质量发展重要契机,狠抓实抓深度整改,全面解决制约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取得整改预期成效。

1.建立深度整改台账。持续巩固在集中整改阶段落实工作的成果,聚焦查摆的举一反三问题和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继续深挖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和路径,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分工和时间节点,接续推进整改。

2.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在压实责任上再下功夫,区委常委会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推进整改落实。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全面协调、重要线索深入督办。区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区各单位,自觉承接区委整改责任压力传导,坚持分兵把口,全面推进整改任务落细落实。

3.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将有关问题列入区委年度督查台账,将整改落实工作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任务相结合,开展整改进度督查。定期开展整改落实成效“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进一步检视落实质量和效果,对持续推进的整改工作加大推动力度。发挥区纪委监委监督专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整改成效不明显、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东丽区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84838689;电子邮箱:dlqwb01@tj.gov.cn。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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