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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方案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7

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健全完善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好的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依据《中共东丽区委、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健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构建新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卫生专业技术和计生服务网络的各自优势,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队伍素质,加强质量监管,完善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享有均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优质服务、群众受益;创新模式、综合改革”的基本原则,以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为平台,为育龄群众提供方便、优质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
二、总体目标
  积极探索符合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满足育龄群众需求的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机制,到2012年建立健全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机制科学、群众满意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2009年—2010年:主要目标是健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组织网络、服务网络,完成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和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与支持体系,建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投入、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2011年—2012年:主要目标是健全政策配套落实、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机制科学、服务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三、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职责
(一)人口计生部门职责
1、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指导督促区、街(乡)、村(居)计生干部的计划生育业务工作,于每年6月和12月进行中期推动和年终考核。
(2)配合卫生部门对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核。每年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并实施计划生育业务考核标准和管理规范。
(3)负责协调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从事计生服务工作的人员、设施、信息、档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4)负责张贵庄街、丰年村街两个辖区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
2、街(乡)、村(居)计生办职责:
(1)掌握辖区人口信息。包括人口总数、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孕产妇人数、高危孕妇人数、出生人数、手术人数、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等。
(2)负责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育龄群众对所采取的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群众对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预防出生缺陷等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3)负责组织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普查工作,组织参检率达80%以上。
(4)负责计划生育手术后的随访和避孕节育指导工作。
3、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协管人员职责:
(1)掌握辖区内人口信息。包括人口总数、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孕产妇人数、高危孕妇人数、出生人数、手术人数、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等,向街乡计生办及时上报信息。
(2)健全完善档案。要建立辖区内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协助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完善电子医疗文书,协助街(乡)计生干部组织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
(3)做好术后随访。督导村(居)计生干部对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随访,如门诊预约、电话、入户等,随访时间为术后一周、一个月、三个月,并做好登记。对异常情况及时分析总结,反馈信息,术后随访率达90%以上。
(4)负责指导产后、人流术后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避孕节育及时率达90%以上。
(5)负责整理、发放避孕药具和人口计生宣传材料,填写《知情同意书》,并认真做好登记。
(二)卫生部门职责
1、妇幼保健部门职责:
(1)参与出台相关政策。配合人口计生部门研究制定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相关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考核规范、考核细则及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督导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工作。每年定期组织业务质量考核,年终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专项考核评价。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每年一次的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查体。为辖区内育龄妇女建立生殖健康档案,完善电子文书,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负责妇女孕产期保健,产前检查告知率达100%。
(2)负责指导育龄群众选择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倡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方法,负责避孕药具发放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工作。
(3)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常规。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认真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发生,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1‰以下。无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4)负责人口计生相关业务登记和信息统计工作。与人口计生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积极参与计生部门的社会宣传、义诊等公益活动,严格遵守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接受人口计生部门每年两次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培训。
四、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实施步骤
(一)2009年1月—2009年6月为开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发展阶段。研究制定《中共东丽区委、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措施,人口计生和有关单位要以创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为契机,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并落实相应工作目标。
(二)2009年7月—2009年12月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推动阶段。在计生卫生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加强对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分类指导,配齐配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基础设施、硬件设备,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开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进一步推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三)2010年1月—2010年12月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提升阶段。要进一步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估制度,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升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项目。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法律法规、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事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干部和技术人员整体素质。
五、强化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项目
1、生殖健康咨询指导
(1)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2)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指导。
(3)开展优生优育(孕前、孕期、产后)咨询指导。
(4)避孕节育措施咨询指导。
2、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
(1)国家、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2)开展生育文明、人口文化宣传。
(3)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宣传。
3、生殖保健跟踪随访服务
(1)计划生育术后随访服务。
(2)避孕药具发放和随访服务。
(3)妇女疾病预防与跟踪服务。
4、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普查
(1)建立生殖健康档案。
(2)生殖道和腹部超声检查。
(3)宫颈病理检查。
(4)乳腺触诊与超声检查。
5、计划生育不良反应监测与信息上报
(1)孕情监测与信息上报。
(2)出生人口及出生缺陷监测与信息上报。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测与信息上报。
(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控制。
(二)明确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考核标准
(1)服务人员年度培训率在90%以上。
(2)计生干部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在95%以上。
(3)育龄群众对实行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5%以上,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4)避孕措施落实率98%以上。
(5)出生人流比0.3以下。
(6)已婚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生殖保健服务率达80%。
(7)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随访率达90%以上。
(8)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建立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由卫生部门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和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管理、质量考核。人口计生、卫生部门统一制定《社区依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制度》、《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制度》、《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制度》、《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制度》、《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目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考核机制
  人口计生、卫生部门共同负责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的管理和指导,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规划、计划、督导、考核、评估、培训等相关工作。每年年终要在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依据《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领导小组于每年12月底前对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落实情况及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将各项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六、健全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措施
(一)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组织保障
  成立以主管区长为组长,政府办、宣传、人口计生、卫生、财政、编委办、人事、民政、公安、劳动保障、食品药监、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制定工作计划。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中的问题。
(二)确保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资金投入
  自2009年起,全区育龄妇女每人每年享受50元的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的计生服务项目由区、街(乡)、村(居)按一定比例投入,区财政投入50%,街(乡)、村(居)共同投入50%,区财政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
(三)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按照《中共东丽区委、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统一规划,把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之中,制定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考核及评估制度。做到统一部署,周密组织,分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发展。
(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工作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制机制,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具体体现。我们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的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抓好落实。使广大育龄群众确实获得优质、满意的服务,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200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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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字: 人口 社区 群众 妇女 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