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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关于东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批转关于东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区民政局拟制的《关于东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的意见》已经区政府第137次区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关于东丽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规划布局的意见



    随着我区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我区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截至2009年底,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0603人,占全区户籍人口的14.7%。目前,老龄人口以每年1%的速度增长,经预测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占全区户籍人口的25%左右,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社会养老负担加重。建设布局合理,建筑面积适度、功能齐全、设施完备、建设规范的养老基础设施势在必行。
    目前,全区现有养老床位1098张,其中国办1所(东丽区养老中心),建筑面积约10171平方米,床位240张;民办养老机构7所,建筑面积10715平方米,床位749张;镇街办敬老院4所,建筑面积2690平方米,床位109张。
根据市民政局要求,养老机构床位应为每百位老人3个床位,我区养老床位数应为1600张,床位缺口约500张(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几年内部分养老机构面临拆迁,届时床位还将减少),再考虑外来人口的养老需求,因此全区每年需新增200—300张床位。
    按照居家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区委、区政府“三四五六”发展计划,五年基本完成金钟、军粮城、新立三个新市镇建设任务,为此,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将养老设施建设纳入全区“十二五”规划,在金钟、军粮城、新立三个新市镇和其他规划中,将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其总体规划,每处按不同层次、不同护理级别入住的人群,合理划分区域,建设养老设施,做到各具特色,满足实际需求。
    二、养老设施建设楼层3-4层为宜,在每个新市镇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的养老设施,每个床位建筑面积在35—50平方米,每处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5000平方米,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绿地。
    三、把养老基础设施与医疗机构建设结合起来,方便老年人的医疗和救治。
    四、养老设施应避开交通要道,远离噪音,并按照养老设施设计规范要求,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建设。
    五、在新建社区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强居住区老龄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规划建设社区养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日间照料站)等老年人服务设施。
    六、为整合资源,高标准建设养老设施,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养老设施建设规范要求》和相关规定,在新市镇建设中将养老院、卫生院、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服务中心、托老所(日间照料站)等老年人服务设施整体规划建设,使之成为高标准、综合性老年人服务设施。
    附:《东丽区2011-2015年养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表》


文章关键字: 设施 规划 东丽区 意见 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