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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

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2日

 

东丽区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2013年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确定的具体任务,为进一步细化落实《东丽区农民收入倍增计划(2013-2017年)》,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区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二三三五五”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推进全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以打造“四金农民”为总抓手,加快“三区联动”提升农民增收速度,加快“三改一化”激发农民增收活力,完善社会保障救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围绕倍增目标,继续推进城市化建设,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完善以工资性收入为基础、家庭经营收入为重点、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机制,努力实现农民收入五年翻一番。

(二)总体目标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年增长1倍,由2012年的16380元增长到2017年的32760元,年均增长14.87%。

――收入结构明显优化,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达62.2:21.7:16.1。

(三)2013年目标

2013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标为19165元,比2012年增长17%。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促进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

重点转移农村劳动力7900人。加快提高工资待遇水平,确保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达到11921元,比2012年的10182元增长17.1%。

1.加快就业载体建设。重点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发展和载体攻坚战。全年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科技小巨人110家,年内推进总面积516.8万平方米新建载体开工建设,推进总面积260.3万平方米载体建设竣工并投入运营;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吸纳本地就业比重达50%以上。

2.加强农民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龙头带动作用,整合培训资源,按照以“围绕就业抓培训、抓好培训促就业”和以市场为导向,以“贴近产业、贴近企业、贴近劳动者”为原则,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按培训层次给予不同标准的培训补贴。全年培训农民6000人。

3.鼓励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在全面享受市政策的基础上,对新招用农村劳动力,签定并履行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一名一般人员就业,区财政给予1200元补贴;招用一名被征地人员就业,给予2400元补贴;招用一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给予3600元补贴。

4.鼓励农民创业。实施市区各级创业扶持政策,对农民创业实施免费创业培训,并提供创业贴息贷款,全年扶持800名农民就近就地开展自主创业。

5.加强企业工资调控指导。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提高10%以上,企业工资指导线保持16%。

(二)大力发展都市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收入稳定增长

重点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业设施化、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确保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人均达到4159元,比2012年增长16.8%。

6.推进设施农业提升工程。实施种植业1000亩设施农业提升工程。

7.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农业科技创新载体,打造农业科技特色产业园,建成北方地区高档花卉产业集群、天津农业高新技术转化推广中心、天津工厂化蔬菜种苗供应基地、天津有机农产品产业化示范基地。培育壮大农业科技创新主体,强化农业龙头企业主体地位,培育1-2家企业达到市级龙头企业标准。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孵化器建设,积极寻求与农业科研院所的科技项目合作,为农业主体搭建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8.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行业,开展1900人次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培养280名农民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9.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打造以农业园区、郊野公园为载体的北部休闲农业带,建设提升无瑕生态园区、滨海花卉、滨海傲绿、北方园林、郊野公园等都市农业观光景区。2013年,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一期工程全部投入生产,傲绿农业科技园区完成蔬果高新技术示范区和中以示范农场种植及植物工厂、贮藏加工区的建设任务;北方生态园区产业园区完成一期500亩建设任务和乔灌木繁育、奇石景观石销售展示区的开工建设;天津珍稀食用菌基地完成二期工程建设;郊野公园完成一期工程,即完成津宁高速公路绿化带、金钟河滨水游憩轴、金钟路—赤欢路绿化带及于堡工业园区以东片林及林网建设,绿化面积9250亩,植树约74.6万株。

10.促进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打造稳定、高效的流通链条,培育和促进我区农产品品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经营网络发展。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建设或改造与“农超对接”相适应的生鲜配送中心、产地集配中心等,通过发展“两头落地产销一体”的模式,与我区农产品品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建立直供渠道。支持我区农产品品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采取直营直供、特许加盟、超市搭载合作蔬菜专柜、流动经营等模式创建面向社区居民的连锁化社区菜店,进一步减少流通环节,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三)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促进财产性收入加快增长

重点加快农村城市化步伐,推动农村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农民有条件享有更多的财产收入,农民财产性收入人均达到1552元,比2012年增长17.6%。

1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改革。力争完成第二批40个村的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做大做强惠农平台,进一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12.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继续扶持、规范、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培训指导,完善内部制度和运行机制,争取更多合作社晋升至市级示范社。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壮大力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13.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7个街、114个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机构,形成街村调解、区级仲裁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仲裁体系。进一步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借助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的公共服务作用,形成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合理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通过置换、整合等方式,将分散的土地集约起来,成片发展,进一步推动“三区联动”建设,农村土地流转率达到43%。

14.加快农村资源资产市场化、资本化改革。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农村资源资本化。采用多种经营运作模式,实现资本化经营,有效解决农产品销路,促进土地流转,有利于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通过对村集体净资产重新量化分配,农民变股民,建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经营体制,有效推进村级经济可持续性发展。

15.加大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力度。支持华明村镇银行发展壮大,引导、指导农村金融机构调整农村营业网点布局20家。积极引进2家金融机构入驻,推动9家小贷公司、12家担保公司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农民转移性收入增长

重点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长效机制,加大惠农政策力度,大幅度提高农民保障水平,使农民享受更多的财政阳光,农民转移性收入人均达到1533元,比2012年增长16.5%。

16.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涉农企业和农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加大涉农保险的覆盖面和投保范围,保证政策性农业补贴资金规模,继续增加自然灾害对农业造成损失的补贴。

17.大幅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参保缴费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0%以上。完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标准,扩大特困救助和低收入家庭范围。

18.建立农村公共服务岗位。大力开发新市镇、中心城区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全年开发岗位1000个。

19.继续实施扶持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鼓励引导低收入农户发展特色高效产业,建立长效增收渠道,实现农民收入翻番。

20.强化对口帮扶制度。结合“促惠上”活动,启动实施新一轮专项对口帮扶,组织全区10个经济服务组、1个惠民生服务组、1个稳定安全服务组及18个街道服务组深入开展帮扶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农民收入倍增计划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组长,政府办、发改委、统计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研究室、督查室、农委、工业经委、商务委、科委、合作交流办、金融办、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相关街道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建立倍增计划工作联席会制度。各相关部门、街道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措施。加强组织推动力度,每年召开一次工作推动会,推动全区倍增计划实施。

(二)强化政策支撑

区发改委、农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工业经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各街道都要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和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倍增计划目标任务。

(三)强化示范带动

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搞好市级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示范点建设,力争全面提前完成示范点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区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联系点,确定相关街道和村做为倍增计划联系点,定期对联系点进行调研分析。

(四)强化统计考核

完善统计监测渠道。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基础工作,提高调查户补助标准,确保住户调查统计质量。区绩考办把农民收入倍增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化分解发展目标任务,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街道,严格进行考核。区督查室定期对农民收入倍增计划任务完成情况、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年度和阶段性任务的完成。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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