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中国(天津东丽)>>政策法规>>东丽政策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 |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经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已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东丽区在此之前制定的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凡与《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抵触的,均以《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准。
2014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2日印发 |
文章关键字:
天津市
人口
东丽区
条例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