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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8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东丽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827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及《天津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精神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为载体,集成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模式,优化体制机制,培养创新人才,厚植创新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我区众创空间的发展,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以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技术交易和大仪器共享五大体系服务为特色,以东丽青年创新创业学院为引领,全方位打造东丽区“个十百千万”工程,即:“打造东丽区创新创业一条街和一个创业小镇,培育20个有产业特征的众创空间,引进100个以上创新创业团队,培育1000家以上小微创业企业,服务2万人以上创业就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众创空间建设。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标准、注重实效、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鼓励政府机构、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形成多元化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模式,充分利用科研机构聚集的独特优势,采取引进和新建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按照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建设标准,到2017年,将开发区一经路初步打造成东丽区创新创业一条街,同时将小北村打造为东丽区创业小镇;东丽开发区建成众创空间3个;华明高新区建成众创空间3个;东丽湖建成众创空间2个;航空商务区力争建成众创空间2个;其他街均建成众创空间1个。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缩短登记时间。区审批局按照审批程序制定相关政策,各街道、园区组织成立专门队伍,制定具体方案,简化住所登记手续,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便利的工商注册和优质的创业服务,让创业人员集中更多的精力搞好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

(三)鼓励支持科技人员创业。鼓励支持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对在东丽区转化科技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的,5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编制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我区具体政策,推进我区创新创业工作。

(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将奇思妙想、创新创意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创业活动。全区各孵化器要积极拓展服务职能,精心营造以服务创业、服务创意、服务创新为主题的孵化环境,积极搭建各类对话交流平台,开展创意设计大赛、创业咖啡训练营、技术项目对接会、创业辅导培训、专题论坛讲座等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创新创业的先进人物和优秀团队,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的热情,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参与创新的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丽区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管经济工作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区督查室、团区委、区发改委、区工信委、区商务委、区科委、区人才办、区金融办、区合作交流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消防支队等单位、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统筹研究部署众创空间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委,负责综合协调、推进落实具体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全面理解、用好用足国家及天津市关于鼓励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天津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支持鼓励我区各类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按照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众创空间。区科委、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东丽区众创空间认定实施细则及奖励办法,做好区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和奖励。在此基础上,积极组织我区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申报天津市众创空间,并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三)加大政府性投融资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区财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制定东丽区众创空间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的房屋租赁、创业培训、种子基金等相关补贴政策。加快推进我区众创空间的发展。

(四)延伸政府服务职能。设立众创空间服务专员政府流动服务站机制,成立政府职能部门公职人员组成的服务专员团队,在每个众创空间内设立政府流动服务站 作为服务专员现场办公、集中受理服务需求的固定场地,为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创业服务,协助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协调解决创新创业难题。

(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宏观引导和监督检查,建立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区绩考办牵头,区发改委、区科委配合研究制定东丽区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核标准,做好对众创空间的年度考核工作。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27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空间 众创 东丽区 大众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