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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9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丽政发〔20172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民健身

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13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生活幸福的重要途径,是我区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和基础保障。为全面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区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构建更加完善、惠及全区人民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天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津政发〔201624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发展核心,以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为方法,紧紧围绕 两个转型和全区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民心工程沃土计划,提升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康素质和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美丽东丽、健康东丽,率先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群众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全民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促进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的普及和提升,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政府主导、各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基本明晰,全民健身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多元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广大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的6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46%以上。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达到92%。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学校工作考核体系,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运动技能。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完善。全民健身设施明显增加,体育场地面积达到人均2.28平方米以上。打造 “15分钟健身圈 体育设施保持动态全覆盖。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到2020年,达到建有8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2个全民健身公园、60个足球场、300个社区健身园的目标。

——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按照要求完成体育社会组织改革,90%以上的街道建有体育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2500人。

——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每年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30项以上。每4年举办一次全区运动会,参与人数不少于6000人次。

三、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营造良好环境。倡导大健康终身健身理念,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观念,培养全民健身意识,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倡导健康的生活习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东丽在线、今日东丽等媒体平台,开办体育栏目,设全民健身专栏,播发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通过举办讲座、出版专刊等多种形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政策法规,讲述健身故事,推广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崇尚健康和科学健身的社会风气,营造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争贡献、乐分享的社会氛围。

挖掘、传承津沽传统文化,结合体育文化,以举办体育赛事和全民健身活动为抓手,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使体育文化成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重要载体,培育区域、行业特色体育文化,打造风格鲜明的东丽特色体育文化。

   (二)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全民健身。丰富和完善活动体系,实施全民健身暖心服务计划,开展六送体育下基层六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发展球类、健身操、广场舞、游泳、轮滑、户外休闲、活力三项(即:健步走、健康跑、健身骑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水上运动、汽车、滑冰、滑雪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推广武术、龙舟、踢毽、风筝等传统运动项目,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以全民健身、全民参与、全民受益为重点,开展职工、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等涉及范围广、活动种类多、标准要求高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以承办第十三届全运会篮球比赛为契机,广泛开展全运惠民 健康东丽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举办武术、风筝、滑水等赛事,打造品牌赛事活动,提升我区在天津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大力开展乒乓球、龙舟、健身操舞等参与性强的群众健身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特殊日期开展健身大拜年、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月等影响范围广、参与人数多、活动内容新、具有东丽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打造一街一品一行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举办东丽区第七届运动会,运动项目包括足球、篮球、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田径及趣味项目等。每年举办一次综合性全民健身大会和多项次单项体育活动。

    (三)完善组织体系,增强发展活力。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健全完善区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发挥龙头作用,推进规范化建设。总结武术、门球等协会试点经验,推进体育社会组织等机构承担举办竞赛、健身服务、体育培训、科学研究等公共服务事项进程,逐步实现管办分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

鼓励和支持花毽协会、健身舞蹈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运动项目协会、人群协会、网络体育组织等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推广建立社区居民健身会等基层服务类体育组织,加强对体育社团的规范与管理,培育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引导和鼓励居民健身会、乐跑团等自发性的民间草根及网络组织规范化发展,通过登记备案方式依法依规转化为固定的健身组织,形成功能完备、规范健全、全面覆盖的多元化体育社团网络。

    (四)加强设施建设,落实惠民举措。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保持全民健身设施动态全覆盖。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实施民心工程 沃土计划,加快推进“1112”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一个全民健身公园、一个多功能运动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每个社区建设两个社区健身园。积极创建体育生活化街道和体育生活化社区。

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促进体育设施与园林建设有机融合,在中心城区市民公园、区郊野公园、新立郊野公园、社区公共绿地、各街道具备条件的广场及景区等区域配建多功能健身场地、健身园和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

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质量监管,建立群众健身设施信息和维护管理平台,确保群众的健身权益和人身安全。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打造健身休闲综合服务体。推进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试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实施区属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

    (五)发挥多元功能,实现互促共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拓展全民健身服务功能,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

促进体育与文化相融合。借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培育东丽特色的体育文化艺术节,开发利用体育资源和文化内涵,不断打造特色体育活动品牌,使体育赛事有看点、有内涵、有体验。促进体育与旅游相融合,发挥东丽湖户外运动基地、华侨城欢乐谷等项目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

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带动作用,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壮大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助推大众体育健身消费。加快推进互联网+全民健身入户工程,发展体育健身的信息聚合、智能健身、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全民健身产品制造新领域和消费市场。实施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培育扶持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为全民健身增加新供给。

    (六)拓展交流合作,实现共享共赢。建立健全与发达地区的全民健身交流合作机制。加强京津冀大众体育交流与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和体育知名人士共同研讨大众体育,加强民间赛事、体育产业、体育科技等跨区域合作交流,与周边区共同开展区域品牌赛事。定期与滨海新区及京冀先进区县开展科研论坛、健身产品交流、人才互动。

借助天津体育学院以及互联网等平台开展全民健身交流,积极学习、吸收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组织管理与协调、项目开展等方面的优秀经验,有针对性的引进全民健身相关特色人才。办好武术等重点项目合作发展论坛,积极推广全民健身经验成果,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七)突出重点人群,推动项目发展。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注重青少年体育素养和健康行为培养,不断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实施青少年体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青少年训练体系,建设高水平教练员队伍。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

    重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建设老年人室外健身设施及室内活动场所。积极创新健身方式方法,引导老年人参加适宜的体育健身活动。

    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优化各类公共体育场地,增设符合残疾人健身的配套设施。开展残疾人体育社会指导员培训,为残疾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和服务,推动发展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各级残疾人组织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发展足球项目。加大足球场地供给,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深入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推动行业、社区、企业、部队等足球活动的广泛开展。到2020年,足球指导员达百名,足球场地达到60个。

    推动冰雪运动。落实天津市冬季运动推广计划,开展迎接全运会,健康新东丽群众性冬季运动活动。支持、鼓励建设改造多功能冰场和雪场,推广普及群众冬季运动项目。以青少年冬季阳光体育活动为龙头,开展青少年冬季系列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政府理清在全民健身工作领域的事权关系、明确事权边界,由全能型有限型转变。各部门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体育部门作为全民健身的主责部门,要培育、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引导、调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调动相关部门支持群众体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投身全民健身事业。借助天津市全民健身相关智库力量,为我区全民健身提供决策咨询、战略规划、标准制定、资源整合、方案策划,以及舆论引导、人才培育和监督评估服务。发挥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各类体育俱乐部作用,聚集全民健身发展的组织力量。以健康为主题,整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在街道、社区层面探索建设集健身指导、运动康复指导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健康促进服务中心。

    创新体育发展理念,构建“1212”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推广一会”——“居民健身会;建设两员队伍——街道全民健身管理员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实行一卡”——体育惠民卡;打造两平台”——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政府购买目录,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购买服务的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落实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三)建立评价体系。建立全民健身工作评价体系,组建由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组成的工作平台,对全民健身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协同单位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重点加强对全运惠民,健康东丽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和“1112”全民健身设施工程等我区全民健身重点活动和重大项目的考评权重。把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将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数据分析,为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多渠道、多层次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部门、体育团体等组织,通过评优评先、政策支持等方式,继续发挥带头作用。针对管理者、服务者等优秀个人,采用广宣传、树典型的方式激发其工作热情。同时,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激发其志愿服务的荣誉感。积极推进使用社保卡进行健身消费的政策落地,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率。

    (五)推动科技创新。建设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平台,吸引群众坚持进行体质监测。因人制宜,根据不同人群体质的特点,对健身活动进行科学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实现有针对性的提升。支持科技含量高的全民健身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同时引导各类健身健康类网站、社区、客户端等的开发,推动科技在全民健身的全方位应用。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立新型全民健身人才观,重视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努力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基层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等人才队伍体系。

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文化、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培养渠道。创新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人才的培养模式,重视对基层榜样人物的培育,加大扶持力度。设立街道专职体育管理员岗位,配齐工作人员,落实街道全民健身管理服务职责。依托互联网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平台,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岗位服务二位一体管理新机制。加大全民健身志愿者培训力度,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之星评选,积极倡导群众尤其是体育工作者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包括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体育专业学生和社会热心人士参加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制定重点项目布局规划。选择有较好训练基础的8所小学、4所初中、2所高中与区青少年业余体校建立起“8421”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逐年提高输送率。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七)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东丽区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措施的通知》(东丽政办〔20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东丽区体育社团活动管理的通知》(东丽体〔201629号),完善《东丽区公共体育设施沃土计划体育事业专项计划》、《关于开展东丽区群众体育社会团体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东丽体〔20135号)等制度和办法。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制度创新,促进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鼓励开发全民健身相关的保险产品,向广大群众提供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风险保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调整完善各级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各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

    (二)加强计划实施与落实。各街道、相关部门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统筹协调。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本着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主动创新、体现特色的原则,研制好本部门、本辖区的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狠抓落实,形成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过程监管与评估。认真做好执行职责部门的任务分工,严格监管,创新管理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督查和评估。通过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及时对重点目标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7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全民 体育 社会 设施 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