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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 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0-29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 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文件

 

 

东丽政发20204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

  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简称支持企业十条)。

    一、强化信贷服务支持。积极推动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疫情防控各项金融政策的落实,有效监督银行金融机构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等不当行为。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鼓励银行机构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延长还款期限,帮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责任单位:区金融局)

    二、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开通企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对企业反映的信贷需求快速响应,主动向企业倾斜信贷资源,适当提高税务贷、科创贷、雏鹰贷、瞪羚贷等信用贷款的融资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利用线上审批等方式快速审批,做到应贷、尽贷、快贷,确保防疫期间企业正常运转。(责任单位:区金融局、区科技局)

             三、积极开展融资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鼓励区属担保机构加大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适当降低反担保要求,给予其担保费用减半或免除的支持。鼓励区属融资租赁公司与企业开展租赁业务时,维持现有优惠利率和新增融资投放。(责任单位:东方财信、区金融局)

    四、加大财政补助。对疫情期间圆满完成保供任务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给予每天每平方米0.2元的补助,补助期限为2个月,用于入住商户租赁费用的减免。同时对在我区注册、生产和经营疫情防控和治疗相关产品的企业,疫情结束后的过剩产量,符合行业标准的,经政府采购认定,继续收储并优先列入政府采购对象,有序纳入政府战略储备重点产品名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可延期三个月;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可延期三个月。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六、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疫情期间企业新招录人员并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新招录人员签定并履行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一人就业给予1200元的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不超过6个月的以工代训补贴。(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七、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由区政府与各能源部门协商沟通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电、气、水、通信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委、区水务局、区工信局)

    八、鼓励科技企业技术攻关。对参与市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并立项的企业,按要求给予相应的配套支持,并在产学研合作、研发投入补贴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及时发放新认定和重新认定并符合要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九、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在年度考核评价中给予加分奖励,综合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

    十、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无人审批超市、移动端APP”等不见面审批服务方式办理,实行24小时预约审批服务;开辟办事绿色通道,对重大、民计民生、疫情防控等项目,通过服务专区立即办、承诺审批马上办,对疫情防控项目先开工开建后补手续优先办,确保事项办理一路畅通。(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相关委办局)

    国家、天津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我区遵照执行,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补贴。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至疫情结束后顺延3个月。

 

 

 

2020211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211日印发

相关链接:

1、《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2、【一图读懂】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的政策意见


 


文章关键字: 企业 疫情 冠状 病毒 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