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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丽政办〔20201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

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110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天津市、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繁荣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体群字〔2018124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制定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2019—2021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大力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体育,聚焦增强人民体质,健全促进全民健身制度性举措。全面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服务群众、贴近生活、重在建设、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多办实事,发挥基层体育自治作用,千方百计破解群众的健身难题,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推进、社会动员有力、群众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新格局,以创建活动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为全面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东丽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做好我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副组长:张庆岩  

   成  员:网信办、城管委、卫健委、政务服务办、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司法局、融媒体中心、妇联、团委、残联、总工会、税务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区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公安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三、创建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创建为民的原则。坚持党对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以基层为重点,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围绕人民群众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新需求开展创建。

  (二)坚持注重继承,突出发展的原则。总结发扬全民健身的成绩和经验,针对当前制约我区全民健身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三)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创新的原则。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提出新要求,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基层体育健身治理能力现代化,呈现亮点。

  (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的原则。落实区政府查漏洞、补短板、还欠账工作部署,通过创建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建设健康东丽中的独特作用,使此方案实施的过程成为群众健身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共享体育发展成果的过程。

  (五)坚持分类指导,融合发展的原则。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涉及不同领域、多个部门,需要各方协同,特别是体育和医疗、卫生、旅游、市容、教育、文化、养老、助残等事业的融合发展。要加大协同的深度和力度,注重分类指导,细分不同人群、地区和项目,将工作做精做实,满足多元化的健身需求,实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四、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自2019年至2021年利用三年时间,我区全民健身工作基本实现组织更有力、规划更科学、保障更坚实、政策更健全、场地更充足、服务更优质、参与更广泛、活动更丰富、方式更智能、全民更强健的总体目标。到2021年,全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8个、全民健身公园和健身广场12个、足球场60个、社区健身园360个,健身场地面积人均达到2.55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健全,街道社会体育组织全覆盖。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000人以上,全民健身志愿者达到5000人以上。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6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46%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设施建设,落实惠民举措。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继续保持全民健身设施动态全覆盖,打造“15分钟健身圈。推动新市镇“1112”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加大区属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质量监管,建立满足群众健身需求的健身设施信息和维护管理平台,确保群众的健身权益和人身安全。培育多元主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设施建设运营。推进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促进体育设施与市容园林建设有机融合,市民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共绿地、各街道具备条件的广场及景区等区域配建多功能健身场地、健身园和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全民健身设施配建标准,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100%

    2.完善组织体系,增强发展活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建成层次分明、门类齐全、覆盖街镇、充满活力的体育社团网络。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原则,健全完善区体育总会组织机构,发挥龙头作用,推进体育社团网络化建设。总结武术、门球等协会试点经验,鼓励体育社会组织等机构承担举办竞赛、健身服务、体育培训、科学研究等体育公共服务,逐步实现管办分离。加强体育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鼓励和支持花毽协会、健身舞蹈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等运动项目协会及人群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培育扶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社区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创新社会管理,运用社会力量增强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力量,提升基层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社区居民健身会100%全覆盖。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作用,组织参加参与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和管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深入社区一线,推动全民健身广泛、深入发展。创新体育发展理念,构建“1212”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

    3.创新活动载体,推动全民健身。以全民健身、全民参与、全民受益为重点,丰富和完善活动体系,实施全民健身暖心服务计划,开展六送体育下基层”“六进社区等活动。开展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举办武术、风筝、花毽等赛事,打造品牌赛事活动,提升我区在天津乃至全国的影响力。大力发展球类、健身操、广场舞、游泳、轮滑、户外休闲、活力三项(即:健步走、健康跑、健身骑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培育水上运动、冰雪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利用重大节日、全民健身日等特殊日期开展具有东丽特色的群众体育活动,不少于30项。打造一街一品全民健身活动品牌。举办东丽区第七届运动会,东丽区全民健身大会。大力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普及推广工间操。

    4.发挥多元功能,实现互促共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发展战略,拓展全民健身服务功能,推进全民健身与文化、科技、教育、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相融合,借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开发利用体育资源和文化内涵,不断打造特色体育活动品牌,使体育赛事有看点、有内涵、有体验。促进体育与旅游相融合,发挥东丽湖户外运动基地在全民健身中的作用,以自行车赛、健步走、健康跑等赛事活动为引擎,实现体育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完善“8421工程布局学校的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中小学田径、足球、篮球、武术、三跳比赛的规模和质量。推动学校运动队课余训练与业余体校专项训练的有机结合,实现小学、初中、高中课余训练和青少年业余体校训练体制的完整衔接,形成体育人才一条龙的培训体系。促进青少年身体素质和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努力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带动作用,扩大全民健身服务产品供给,不断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壮大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用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规模,助推大众体育健身消费。充分拓展互联网+体育模式,发展体育健身的信息聚合、智能健身、健身在线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实施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培育扶持一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为全民健身增加新供给。

    5.弘扬体育文化,营造良好环境。倡导大健康”“终身健身理念,树立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观念,培养全民健身意识,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倡导健康的生活习惯。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东丽在线网站和《今日东丽》报等媒体平台,开办体育栏目,设全民健身专栏,播发全民健身公益广告、宣传片。通过举办讲座、出版专刊等多种形式,普及健身知识,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宣传政策法规,讲述健身故事,推广健身榜样,传播社会正能量,形成崇尚健康和科学健身的社会风气,将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与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区等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造全民参与共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的浓厚氛围。

    6.拓展体育交流,实现共享共赢。建立健全与发达地区的全民健身交流合作机制。发挥全国武术之乡示范作用,带动京津冀大众体育交流与合作。邀请专家学者和体育知名人士共同研讨大众体育,加强民间赛事、体育产业、体育科技等跨区域合作交流,与周边区共同开展区域品牌赛事。定期与先进地区开展科研论谈、健身产品交流、人才互动。借助互联网等平台开展全民健身交流,积极学习、吸收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组织管理与协调、项目开展等方面的优秀经验,有针对性地引进全民健身相关特色人才。办好重点项目合作发展论坛,积极推广全民健身经验成果,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责任分工

  (一)区委办: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二)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面工作,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

  (三)各街道:培育、发展居民健身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为社区发展服务。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好七运会选拔赛。统筹本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做好创建中涉及本辖区的相关工作。

  (四)宣传部:负责统筹新闻宣传全面工作。

  (五)网信办:指导体育健身功能网站、APP、公众号、小程序等互联网平台的建立。

  (六)城管委:配合体育部门开展体育设施建设工作。

  (七)卫健委: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推行体医融合,开展体质健康测试等工作,负责创建期间赛事活动的卫生安全保障。

  (八)政务服务办:做好脱钩后社会体育组织审批衔接工作。

  (九)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及运行监管,审核市、区两级创建专款预(结)算等工作。

  (十)民政局:监督管理社会体育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负责指导党建等相关工作。

  (十一)教育局:负责创建中涉及青少年的体育工作。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规划,明确创建标准体系。结合工作职责,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开展创建工作。组织、协调、实施创建的各项具体工作。

  (十三)审计局:负责项目跟踪审计工作。

  (十四)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GDP等相关统计数据。

  (十五)司法局:负责涉及全民运动健身相关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十六)融媒体中心: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体育工作政策。对创建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对各大赛事进行全程影像资料收集留存,做好宣传工作。

  (十七)妇联:负责创建及赛事活动中涉及妇女的工作。

  (十八)团委:负责创建及赛事活动中涉及青年及志愿服务工作。

  (十九)残联:负责创建及赛事活动中残疾人的工作。

  (二十)总工会:统筹协调创建中全区工会系统体育工作。

  (二十一)税务局:负责统计体育产业年度总额,落实好体育产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

  (二十二)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中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用地标准和体育设施配套工作。

  (二十三)公安分局:负责创建期间各赛事活动的安全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全面启动 打牢基础

   建立组织机构。通过认真调研,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科学地制定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及指标体系,健全工作机制,分解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形成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20年):重点突破 再上台阶   

   对照创建指标体系及工作任务分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提升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突出项目带动作用,使城市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全民健身工作管理水平。对照标准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建立整改台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力争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做好资料建档及迎接本年度国家体育总局的审核工作。   

  (三)攻坚阶段(2021年):巩固成果 全力冲刺  

   围绕中期审核和预审反馈情况,查漏补短,推动创建工作全面上水平。巩固达标成果,完善档案资料,提交工作报告,接受天津市体育局验收,做好迎接国家体育总局综合评审各项准备。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东丽区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创建工作。将全民健身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组织保障机制。体育职能部门力量充实,机构完善,经费落实。各级体育总会和体育协会机构健全,做到区、街、社区全覆盖。

  (二)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组织架构。各部门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体育部门作为全民健身的主责部门,要培育、扶持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引导、调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调动相关部门支持群众体育工作,动员社会力量投身全民健身事业。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街道、社区各类体育俱乐部作用,聚集推动全民健身发展的组织力量。

  (三)合理安排资金。统筹用好市级创建扶持资金,将创建首批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相关经费纳入区、街两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投入随国民经济增长稳步增加。依据政府购买服务总体要求和有关规定,加大对基层健身设施、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购买比重。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

  (四)建立评价体系。开展全民健身工作评审,对创建指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评估,找不足,推动整改。建议把创建工作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形成全员创建的良好氛围。在创建中期邀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我区创建开展全面评估。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状况调查数据分析,为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氛围营造。与区创文、创卫宣传有机结合,选树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扩大群众知晓度,提高群众满意率。对在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采用广宣传、树典型的方式激发其工作热情。同时,针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开展评选活动,鼓励志愿服务的荣誉感。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文化、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设立街道社区专兼职体育管理员,落实全民健身管理服务职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岗位服务二位一体管理新机制。加强全民健身志愿者培训力度,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形成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制定重点项目布局规划。建立“8421”青少年体育训练体系,逐年提高输送率。借助创建工作加强全民健身人才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培养。

  (七)完善法律制度保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制度创新,促进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总体规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附件:东丽区创建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区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名词解释】

      1.“1212”全民健身工作新格局:推广一会”—“居民健身会;建设两员队伍街道全民健身管理员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实行一卡”—体育惠民卡;打造两平台”—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平台。

      2.“1112”全民健身工程:每个新市镇建成一个全民健身公园、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或笼式足球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每个社区两个健身园。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0印发


文章关键字: 体育 全民 运动 社会 东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