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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东丽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关于东丽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丽政办函〔2018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教育局

关于东丽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

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教育局《东丽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424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

美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提高我区中小学美育工作水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现就大力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全过程,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津沽文化的浸润作用,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加快推动全区学校美育工作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进一步夯实学校美育工作基础,改善学校美育教学条件,重视新办学校美育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着力缩小校际差距,让每个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

2.特色发展原则。在坚持整体推进的同时,充分发挥艺术特色学校、精品课程、品牌活动和素质拓展活动小组的引领作用,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学校品牌效应。

3.协同发展原则。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融合先进美育理念,利用我区丰富的美育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互联互动的美育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氛围。 

(三)主要目标。2018年底,全区学校美育工作取得明显改进,美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20年,基本形成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东丽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美育课程建设。以加强和改进艺术课程及其教学为主体,以培养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培育创新能力为重点,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增强课程综合性,加强实践活动环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不同教育类别,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定位学校美育课程。我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着力提高美育课教学质量。任何学校不得改变美育课程设置,不得擅自删减或以任何理由挤占美育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开设艺术课程,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总课时的9%,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鼓励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要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规定,保证艺术类学习领域课程的6个必修学分,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曲艺、影视、书法、工艺、电脑绘画等教学模块。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要求,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各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结合学校自身优势和特点,因地制宜开发具有民族特色、天津特点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

(二)完善学校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机制。各学校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要将学生参与美育实践活动情况和表现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体系,做好相关记录和评价。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符合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中小学校要立足班集体,通过音乐课歌唱教学,继续抓好班集体合唱工作。要因地制宜组建常态学生素质拓展活动小组,开展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设计、工艺、摄影等门类美育实践活动。坚持以校园艺术节和市、区两级年度学校文艺展演为平台,为师生提供展示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以戏曲、曲艺、书法、篆刻、剪纸、诗词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为重点,积极创建市、区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校本课程和传统艺术项目。鼓励中小学校开展艺术进校园活动,争取每年让学生免费欣赏到一场优秀的艺术演出。围绕弘扬华夏文明,传承津沽文化这一主题,以每年天津设卫筑城纪念日和中华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文化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平台,让传统文化在青少年学生中得到活态传承。

(三)深化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各学校要结合社会文化发展变化,强化美育目标,更新教学内容,大力推进有效教学、实效教学、高效教学,探索简便有效、富有特色、符合实际的美育教学方法,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促进学生热爱学习、主动学习、有效学习。要将美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努力建设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学校文化,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通过学校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引导学生发现自然之美、生活之美、心灵之美。

(四)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美育教学。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美育资源覆盖面。发挥在线课堂、同步课堂、微课堂的作用,鼓励学校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学习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我区基础教育信息化三通两平台,创设美育讲坛,丰富、展示、交流美育教学资源,为不同需求的师生提供可用、好用、爱用的优质美育课程资源。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美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五)加强学校美育教研科研工作。充分利用我区资源,组建东丽区学校美育团队,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注重成果转化,为学校美育工作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智力支撑。立足美育工作实际,鼓励学校美育教师进行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开展专题研讨、重点研究,设立美育专项课题,以美育科研促进美育工作水平提升和师资队伍的专业成长。加强基础教育阶段美育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对教研员严格考核要求。深入开展美育教学研究和教材研究,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六)加强学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美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美育教师队伍。区教育局制定解决中小学校美育课程教师紧缺问题的时间表,针对结构性教师短缺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计划,完善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机制。实行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美育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加强经验交流与培训,通过定期交流、校际联合、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提升美育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大对美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力度,促进美育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科学合理确定美育教师工作量,提高美育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优秀美育教师在做好本校美育工作的前提下,发挥在区域内的示范与指导作用。

(七)整合各方资源充实学校美育教学力量。区文广局及相关单位要支持开展艺术家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校外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团体和机构组织选派艺术专业教师、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鼓励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成立相关工作室。继续鼓励和支持专业文艺团体、非专业的高水平文艺社团有计划地赴中小学校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办好区少年宫活动基地,充分发挥校内外活动场所在推进学校美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八)营造美育协同育人氛围。建立区教育局与区文广局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共同营造美育协同育人的氛围。以艺术自觉、以美育人为导向,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充分挖掘家庭、社会美育资源,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加大学校美育工作宣传力度,总结交流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传播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学校美育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美育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各有关部门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区教育局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美育工作机制。区教育局负责常务性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具体实施等;区文广局负责加强对美育工作的指导,并向学校开放与课程相关的社会资源,提供学校所需要的校外师资、场馆、设备支持等;区编委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完善与学校美育课程体系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制度,引进急需美育教育人才,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等;区财政局负责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及美育活动所需专项资金支持等;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与实施过程中所需的有关地域文化、艺术资源,必要时组织志愿者服务等。

   (二)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工作所需专项经费,由区财政局列入预算,通过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美育器材补充机制。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组织通过捐赠方式支持学校美育发展。

  (三)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三个文件(教体艺〔20155号),实施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建立学校美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区教育局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区所属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

  (四)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区教育督导室要将美育纳入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将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要求,每三年组织一次学校美育质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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