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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丽政办函201710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非法集资

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229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天津市金融工作会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精神,落实鸿忠书记要举一反三,认真筛查有无此类问题的苗头,一经发现,立即扑上去全力处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坚决遏制岁末年初各类非法集资风险高发态势,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根据市处非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第四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津处非办〔201732号)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原则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推动重点交易场所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厅〔201756号)及《东丽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打赢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攻坚战,坚持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和不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两个底线全区群众非法集资防控能力显著增强,非法集资活动空间有效压缩,潜在风险隐患及时化解的目标要求,迅速行动起来,摸清查实全区非法集资潜在风险隐患底数,及时采取措施防控和分类进行处置,在全区迅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二)工作原则。坚持重点排查与源头管控相结合;排查清理与宣传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打击相结合;通过全面排查、分类化解和严格监管等方式,全面清除我区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

二、工作安排

(一)排查整治阶段(20171225日至2018123日)。行业主(监)管部门及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对行业和区域内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新发现的风险线索依法依规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区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排查在2018113日完成。

(二)督导检查阶段(2018113日至2018123日)。区处非办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行业主(监)管部门和各街道、经济功能区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123日至2018125日)。行业主(监)管部门及各街道、经济功能区于2018125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体情况书面报送区处非办,汇总梳理情况后报送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市处非办。

三、工作重点和内容

(一)查注册。重点是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网络科技、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租赁、房地产、地方交易场所、涉农互助合作组织、养老机构、民办院校等非法集资风险高发行业,未按规定进行企业登记备案的,注册后一年内无正规经营活动的,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理财业务的,违规发放理财广告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符及外省市类金融、高风险行业企业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有上述问题之一的企业或机构都要进行排查、登记和行政处置。对排查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在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布。(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及相关部门)

(二)查广告及网络信息。对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广告宣传单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行为及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机构在网上发布的理财信息进行全面排查。加强负面舆情管控,及时封堵、删除负面信息。(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

(三)查场所。

1.对临街门店商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酒店等涉嫌非法集资企业和个人活动较为集中的区域、场所进行登记、排查。对善林金融、中永诺信等风险突出的机构开展联合调查。对违规发放理财广告、发售理财产品的门店商铺进行登记、清理整治。严查违规民间融资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及相关部门)

2.对商业企业以预付卡形式吸收公众存款、承诺返点积分、返现返利等高额奖励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及相关部门)

3.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以课外辅导为平台,存款购买课时返现、购买课时预付卡返现、投资返现返利等容易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行为进行排查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相关街道、经济功能区)

4.对房地产开发、销售环节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大型楼宇、商业综合体的租户进行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道、经济功能区及相关部门)

5.对利用农业信用合作互助组织、村级改制的资产管理公司、涉农投融资项目中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排查和清理整治。(责任单位:区农经委、相关街道和部门)

6.对区属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风险深入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加强监管,妥善处置,化解风险。(责任单位:区国资委、区财政局、有关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部门)

(四)查帐户。启动反洗钱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帐户异动进行全面排查,协调各银行金融机构配合司法机关,对涉嫌非法集资的企业和个人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和扣划;对非法金融机构、非法金融业务开展排查整治,排查整治互联网金融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责任单位:公安东丽分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

四、排查方法

1.区处非办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及行业主(监)管部门将我区注册的机构名单按照属地划分提供给各街道、经济功能区。

2.各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属事原则要对已纳入管理范围的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各街道、经济功能区按照属地原则开展扫街式排查。

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金融知识、合规理财、理性投资。公布《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试行)》和举报电话,鼓励社区群众、志愿者积极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

4.区处非办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全区重点区域进行抽查,同时将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上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并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主动作为,密切配合。排查整治工作由区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格落实行业主(监)管部门属事责任和街道、经济功能区属地责任,形成全区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通过加强日常监管、监测预警和警示教育落实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要求,及时化解风险隐患,确保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管,事后能控制。

(三)分类处置,疏堵结合。对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要讲究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手段分类施治。对于排查发现的显性违法风险,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控制涉案人员和资产,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

(四)台账管理,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经济功能区要实行台帐动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做到排查一家,登记一家,一企一表,逐一列出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治意见。

(五)奖优罚劣,严肃问责。区处非办将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此次排查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得力实施到位的通报表扬;对推诿搪塞,走形式走过场的将通报批评。


文章关键字: 风险 隐患 方案 东丽区 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