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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计委关于东丽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计委关于东丽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丽政办〔201744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卫计委

关于东丽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区卫计委《东丽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1128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

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卫生计生委拟定的天津市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12号)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我区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卫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功能完善、特色优势明显、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区中医医院中风病、冠心病等重点病种中医诊疗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提供10项、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够提供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基本满足基层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需求。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实现全覆盖,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进一步扩大;居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成以区中医医院为龙头,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医堂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中医诊所、中医门诊部、中医坐堂医为网底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促进社会办中医加快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审批局参与)

  2.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分层分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区卫计委负责)

  3.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强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科内涵建设。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参加天津中医药大学开展的西学中培训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方法培训推广,提升基层运用西医和中医两种手段综合服务能力。(区卫计委负责)

    4.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落实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对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门诊部,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5.推动互联网+”中医医疗。推动我区中医饮片、诊断等数据标准建设实施。通过全市统一的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功能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提升我区中医信息化建设水平。通过移动终端提供中医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个人健康信息查询等便捷服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新技术,探索中医药养生、健康管理、健康养老等中医服务新应用发展。

中医医院和基层国医堂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网信办、区人力社保局参与)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建设。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技术和方法,推广八段锦、五禽戏、六字诀等中医传统运动。(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体育局、区新闻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2.提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强化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完善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工作机制,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内容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三伏贴、三九贴、膏方等治未病技术方法的规范和培训。加快治未病专业人才培养。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区卫计委负责)

  3.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鼓励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鼓励社会资本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在养老机构推广中医药养生保健文化和中医养生功法。(区卫计委、区民政局负责)

4.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充分利用东丽湖地热温泉旅游优势,以华明复垦基地中草药园为基础,将中医药非遗项目与旅游保健相结合,开展度假旅游、温泉养生保健服务,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逐步推进中医药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打造东丽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区卫计委、区旅游局负责)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

1.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强化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至2030年,基本实现我区每万名居民有0.4—0.6名合格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比达到20%;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医生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区卫计委负责)

  2.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开展基层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鼓励支持名老中医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多层次的中医药骨干人才。(区卫计委负责)

  3.推进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推进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后备人才培养,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科团队。(区卫计委负责)

(四)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弘扬中医药文化精髓。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和理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大力倡导大医精诚的职业精神,形成良好行业风尚。结合中医药健康巡讲、科普宣传活动、科普宣传作品创作等活动,扩大中医药文化和科普工作影响力,提高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区科委、区卫计委负责)

    2.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丰富传播内容和方式,创作中医药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打造优秀中医药文化品牌。(区卫计委、文广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政策,把发展中医药事业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规划,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部门协调协作机制,由区卫计委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农经委、区科委、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审批局、区新闻中心、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参与,不定期举行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细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方案落实。(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细化落实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调整、绩效考核等政策,建立维护公益性、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临床路径推广应用,科学合理制定和调整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继续实施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中医诊疗项目和中医康复治疗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参与)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各类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不断调整和优化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探索培养中医药科普宣传人才,促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区人力社保局牵头负责,区卫计委参与)

  (四)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水平。建立对患者处方真实有效性的网络核查机制,实现与人口健康信息纵向贯通、横向互通。根据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网络直报体系建设部署和要求,做好我区中医药信息统计体系和制度建设。(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网信办、区统计局参与)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完善各部门长效协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医药投入政策落实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发改委、区农经委、区科委、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审批局、区新闻中心、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二)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创新中医药管理模式,健全我区中医药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沟通交流、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发改委、区农经委、区科委、区网信办、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审批局、区新闻中心、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知识和大医精诚的中医药核心价值理念,不断扩大中医药文化影响力。采取丰富多样的科普宣传形式,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努力形成全社会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区卫计委牵头负责,区委宣传部、区农经委、区教育局、区文广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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